中共弋江区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察委员会)设10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
(二)组织部 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全区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
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
(三)党风政风监督室 履行党风政风监督工作职责;
(四)案件监督管理室 负责对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
(五)第一纪检监察室 主要履行执纪审查和依法调查处置的职责;
(六)第二纪检监察室 主要履行执纪审查和依法调查处置的职责;
(七)第三纪检监察室 主要履行执纪审查和依法调查处置的职责;
(八)第四纪检监察室 主要履行执纪审查和依法调查处置的职责;
(九)案件审理室 负责审理区纪委直接审查调查和街道纪工委、派驻机构等报批或
备案的案件。
(十)信息技术室 负责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的信息情报和技术装备保障服务,
承担信息查询分析系统的建设、管理、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