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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湖:对全县111个单位进行全覆盖党风廉政建设考核

时间:2018-01-16 11:16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元月2日至15日,太湖县组织开展2017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和惩防体系建设考核工作。考核通过自查报告、集中考核、现场测评、民意调查等方式对全县111个单位进行全覆盖考核。

  “四个意识”再提升。县委坚持把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在实处,连续第五年由县委常委带队开展考核。“要进一步激励和监督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进一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县委主要负责同志在县经济开发区考核时强调,“这次考核工作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实事求是、公开公平原则,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政治生态再把脉。制定考核方案,将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和纪委(纪检组)监督责任分别细化为9大项和7大项。量化考核“两个责任”和“一岗双责”落实情况,认真检查“两个责任”全程记实制度落实情况。“既要查业务,也要查管党治党责任落实情况,准确把握“树木”和“森林”的关系。”考核要求,“要深入了解被考核单位乃至全县党风廉政建设总体情况,精准把脉政治生态”。

  正风肃纪再强调。始终把纪律要求贯穿于考核工作全过程,力戒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合理安排考核行程,述责述廉大会直奔主题、直述问题、接受监督。认真践行群众路线,在考核谈话中广泛听取基层干部群众意见,重点掌握群众关心和反映强烈的主要问题,突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开展考核的同时,传达中央、省市县关于廉洁过节的有关精神,严明元旦、春节期间纪律要求。(安庆市纪委、市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