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南陵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始终坚持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作为重要工作常抓不懈,不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持续发力加压,党风政风不断向好。2017年党政纪处分56人。
完善制度预防。制定出台了《关于严格实行村级“零招待”制度的通知》《南陵县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扎紧织密制度的笼子,从源头上加强防控。
加强监督检查。在元旦春节、五一端午、国庆中秋等重要节点,采取上下联动、部门配合的方式,加大明察暗访力度,多管齐下,净化节日风气。做到早部署、早动员、早要求,编发廉政短信1000多条,开展监督检查60余次,共发现和处置疑似问题线索22个,发出党风政风问题线索督办函16个,整改问题6个,给予党政纪处分1人,提醒谈话等组织处理3人。
开展集中治理。开展“酒桌办公”、“违规经商办企业”回头看、“滥发津补贴”等专项整治工作和公务接待“四单合一”等“三公”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的专项检查工作,发出专项通报8期,整改问题32个,给予党政纪处分3人,诫勉谈话6人。
严格执纪问责。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33起,处理党员干部66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56人,占处理人数的84.8%。对省委巡视发现的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问题,问责69人;同时强化通报曝光,形成强有力的震慑作用。(芜湖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