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凤阳县纪检监察机关聚焦主责主业,紧盯重点领域、紧抓突出问题、紧扣关键少数,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不断加大执纪审查工作力度,持续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取得新成效。
保持惩腐高压态势。2017年,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处置问题线索923件,立案227件,结案192件,给予党政纪处分191人,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460余万元。
拓宽线索来源渠道。2017年,凤阳县纪检监察机关进一步畅通“五位一体”信访举报受理平台;发挥巡察、专项纪律检查等提供问题线索的渠道作用,对问题线索统一梳理、定期排查;发挥反腐败领导小组的协作配合机制,进一步形成工作合力。处置问题线索来源分别是信访举报375件,上级交办567件,巡察发现179件,公检法等机关移送79件,监督检查中发现115件,纪律审查中发现17件,其他266件。
积极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用纪律管住大多数,不断构建“抓早抓小、抓细抓实”工作格局。2017年,全县区纪检监察机关运用“四种形态”处理917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处理710人次,第二种形态处理137人次,第三种形态处理23人次,第四种形态处理47人次。
2017年,共处分191人,其中乡科级干部12人,占比6.3%,一般干部31人,占比16.2%,其他人员148人,占比77.5%。(滁州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