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南陵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严格落实群众身边腐败问题专项治理“三年行动计划”,严肃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175起,处理250人,党政纪处分139人。
县镇联动,扎实完成重点线索督办工作。以市纪委问题线索重点督办为契机,开展4轮县级问题线索督办工作,持续压实工作责任,细化工作举措,形成“督办—指导—检查”的良好工作机制,以点带面,全面推动基层微腐败治理工作。2017年,县纪委完成市纪委重点督办线索36件,给予党政纪处分83人,组织处理2人,移送司法机关6人;各镇纪委完成县纪委重点督办线索16件,给予党政纪处分56人。
专项行动,重点整治扶贫领域腐败问题。印发《关于开展以扶贫领域突出问题为重点的群众身边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集中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做到整治重点明细化,整治步骤明晰化,整治要求明确化,完善整治工作台账。2017年,全县共查处扶贫领域腐败问题26起,给予党政纪处分21人,组织处理3人,涉案金额20.6万元。因扶贫工作不力等问题对17个单位和112人进行问责,其中党政纪处分9人。
加强互动,切实发挥“小微权力”监督管理平台作用。以完善村级“小微权力”监督制约新机制“清单”“责任”“监督”“考核”四大体系建设为抓手,深化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推进基层组织治理模式和治理体系的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把一项项“小微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提升基层社会治理能力和水平。自南陵县村级“小微权力”网络监督公开平台运行和微信公众号开通以来,已有21654票次参与了群众评价,891条留言和近1万2千人次关注微信公众号。切实做到让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到对村级事务的监督中来,让村级“小微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以透明实效的工作实际取信于民、服务于民。(芜湖市纪委、市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