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丰县以健全扶贫领域执纪监督体系,在实践中进行探索创新为落脚点,积极整治扶贫领域的“微腐败”问题,呈现良好态势,深入推动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抓问题、重预防。紧盯扶贫领域,严肃处理人民群众反映的扶贫干部的“小贪小腐”,对于发现有苗头性问题的扶贫责任人及时约谈,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问题。同时在实践中完善相关的配套制度,确保扶贫领域执纪监督全覆盖。
抓重点、重表率。坚持对扶贫领域重点岗位的监督,从上而下,厘清一条贯穿扶贫领域监督的主线,对于关键环节严格把关,对于重点的扶贫项目做到立项有人查、审核有人查、实施有人查,从根源上切断利益链条的生成。同时,积极表彰廉洁先进典型,以点带面。
抓执行、重影响。整治扶贫“微腐败”绝不是动动嘴皮子,需做到掷地有声。对于各地、各相关部门在不同范围所产生的不同问题,不搞“一刀切”,坚持分类施治,执行到位。每一项制度,每一条通报,每一个处分,都需落实到单位、落实到人,以强硬的执行态度来正风肃纪。同时,注重执行所带来的反馈情况,及时通报曝光扶贫领域“微腐败”处理结果,通过多种手段加强震慑力、教育力。(合肥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