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弋江区纪委(监察局)2013年部门决算情况

时间:2018-02-12 10:39  来源:弋江区纪检监察网  

  一、部门主要职能

  中共芜湖市弋江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以下简称区纪委)与区监察局合署办公,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政府行政监察两种职能,区监察局列入区政府序列,为区政府组成部门。区纪委监察局工作职责如下:

  (一)主管全区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负责对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区委、区政府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二)主管全区行政监察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市政府、市监察局和区政府有关行政监察工作决定,监督检查区政府各部门及其国家公务员和各镇、街道办事处及其主要负责人执行国家政策和法律的情况。

  (三)负责检查并处理区直各部门、各单位,各党组织和区管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的章程及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处分;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必要时直接查处下级党的纪律检查机关管辖范围内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

  (四)负责调查处理区政府各部门及其国家公务员、区政府任命的其他人员以及下级人民政府及其主要负责人违反国家政策、法律法规以及违反政纪的行为;受理对行政监督对象违反行政纪律行为的控告、检举,受理行政监察对象不服政纪处分的申诉。

  (五)负责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关于政风建设工作各项任务的贯彻落实;针对全区政风建设和纠风工作中的突出问题组织开展专项治理;查处政风建设和纠风工作中发现的违纪违规问题。

  (六)负责作出关于维护党纪、政纪的决定,制订党风党纪和廉政教育规划,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党的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工作的宣传工作,对党员及国家工作人员进行遵纪守法、为政清廉的教育;组织和指导全区纪检、监察干部的培训工作。

  (七)负责对全区党的纪检工作和行政监察工作理论及有关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拟订全区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政策规定。

  (八)承办市纪委、监察局和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13年度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本部门决算收支涵盖区纪委监察局机关本级。

  三、2013年度公共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3年度收入总计158.04万元,支出总计158.04万元。财政拨款收入158.04万元(不含政府性基金),是区财政当年拨款的资金。

  四、2013年度公共预算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58.0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8.04万元,占100%。

  五、2013年度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58.0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3.17万元,占91%;住房保障支出14.87万元,占9%。

  六、2013年度政府性基金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和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附件:弋江区纪委(监察局)2013年部门决算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