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六安裕安区罗集乡华城村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经查,2014-2016年华城村以发放计生、新农合等工作奖励为由,违规发放津补贴共计2.68万元。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王昌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二、六安裕安区韩摆渡镇三拐店村用集体资金为村干部购买保险等问题。经查,2013-2016年期间,三拐店村违规发放津补贴共计8.5万元,其中,违规用集体资金为村干部支付应由个人承担的保险费用4980元。村党支部书记张元元、村委会主任赵启香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予以追缴。(六安市纪委、市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