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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国:发挥审理监督 提升案件质量

时间:2018-02-28 11:39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李主任,你此次移交给我们的案卷,有两个地方的证据不够充分,我们将下发《补充证据通知》到你室,请你做好补证工作。”

    “好的,我们将严格按照要求补证。”

    这是宁国市纪委、市监委案件审理室主任和第二纪检监察室主任的一次对话。随着监察委员会的成立,案件质量要求越来越高,案件审理室对一些事实不够清晰、证据不够充分的案件,要求纪检监察室进行补证,今年以来,累计发出《补充证据通知》9份,补充各项证据材料20余份。

    “一开始我们也不理解,老觉得审理室在挑刺,现在随着形势转变,我们的思想也转变了,结合《补充证据通知》,发现我们调查的事实、证据有的确实存在问题,需要进一步补强……”一位纪检监察室主任如是说。

    案件质量是案件的生命,将质量意识贯彻到纪检监察监督执纪全过程,才能为案件质量打下坚实的基础。该市纪委、市监委案件审理室要求补证的目的,就是为了做到党政纪处分证据来源合规,证据内容真实,证据内容与案件相关联,形成完整的证据链,从而把好关口,提升案件质量,进而又促使纪律审查与监察调查过程不断完善,形成良性循环。(宣城市纪委、市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