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绩溪县持续“打虎”“拍蝇”,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持续强化不敢、知止氛围。
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2017年,县检察院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案件5件8人,县法院审结贪污贿赂、渎职类案件4件9人。加大行政处罚类案件的甄别和查办力度,对9起党员干部酒驾案件进行了通报,同时对2014年以来党员干部因酒驾被党政纪处分的案件进行梳理,向所在党委(党组)发出《纪律检查建议书》17份。
显著加大高压惩腐肃贪力度。2017年,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群众信访举报172件,同比下降10.41%;初核问题线索196件,同比下降21.28%;立案105件,同比下降6.25%;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04人,同比下降5.45%,其中,立案查处乡科级干部10人,移送司法机关2人。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按照“四种形态”处理285人次,其中按第一、第二种形态处理259人次,占处置总人数的90.88%,实现由“惩治极少数”向“管住大多数”拓展。
严厉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紧盯扶贫领域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先后开展扶贫领域突出问题、“村霸”和宗族恶势力、基层干部违规发展亲属入党等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共排查问题线索51条,给予党政纪处分16人,对6起典型案例予以通报曝光,伏岭镇胡家村张步挺、程富政因挪用扶贫资金被开除党籍。扎实做好中央环保督察移交问题线索的督查问责,共受理移交问题线索1件,问责1人。(宣城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