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审议通过以来,弋江区纪委监委为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不断推进监察委员会与政法机关在查办职务犯罪案件中的衔接配合,丰富载体,采用“三个一”模式学深悟透国家监察法。
打造一支队伍。监委成立后,弋江区结合派驻机构工作实际,调整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和三个纪检监察室联系单位分工,明确职责职能要求。机关内设机构增设至8个,3个综合纪检监察组和两个单独纪检监察组已经成立,实现了全区派驻全覆盖,纪委监委合署办公,综合派驻机构实行集中办公,纪检监察力量得到全面融合。根据职能分工要求,定期召开排查会议,着力提升融合后审查调查效能,为《监察法》的应用打好基础。
开展一次学习。通过开展纪委监委机关全体人员党纪条规、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组织交流沟通,实现优势互补,快速实现全委机关人员融合。购买了《党纪党规读本》、《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监察法释义》等学习材料,通过学习讨论,积极探索利用《监察法》中规定的12种手段,探讨交流履行监督、调查和处置方式方法。同时还通过互联网、电话咨询的方式,向其他地区取经,学习成功经验,推动业务上的熟练。
进行一次演练。今年以来,弋江区纪委监委共立案14件,结案18件,今年4月区监察委下达了第一份监察决定书,首次采取了《监察法》规定的谈话、询问、讯问、查询、调取等5项措施,通过实战演练,真正将《监察法》运用到监督执纪中,让《监察法》落地生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