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面对老百姓一些业务范围外的信访举报有些拿不准,现在有了实施办法,明确了受理范围,我们办起来也有底气,老百姓也服气”在弋江区信访举报工作座谈会上一位街道纪工委书记说道。《监察法》颁布施行后,弋江区纪委积极探索监察职能向街道(中心)延、村居延伸,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的通知》,积极开展信访举报宣传日活动,把以往处在监督“空白地带”的基层非党员公职人员、非党员村干部列入监督范围,让基层干部感到了“监督就在身边”。此次区纪委举办的信访举报工作座谈会学习了安徽省纪委监委《贯彻关于做好新形势下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的若干意见(试行)实施办法》,邀请了街道(中心)纪工委书记和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共同对新时期下做好信访举报工作进行了交流和探讨,对信访举报工作中遇到的个性问题和共性问题与区纪委信访室主管领导、分管领导进行了经验交流,大家畅所欲言,既有对新时期信访工作开展的思考,又有工作中受理的信访举报实际案例分享,座谈交流为下一步信访举报工作的开展打下了扎实的基础。
为贯彻落实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决策部署,适应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要求,弋江区纪委信访室主动而为:
增强监督意识,强化信访职能。充分发挥转送件办理的检查、督促作用,及时发现街道(中心)纪工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在处置问题线索上存在的问题,通过审核交办件等办理结果,监督、检查问题线索处置质量和效果,更好地服务审查调查工作。
严格规则要求,规范工作流程。坚持依法依规、归口受理、分级负责、及时准确的原则,围绕接待受理、筛查分析、呈报审批、分流督办等各个环节,加强风险点管控,扎紧制度笼子,全面落实规则要求,扎实做好信访举报受理和处理工作。
加强线索管理,严格责任落实。根据监督执纪“实行分级负责制”、“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及“归口受理”的相关规定,进一步强化信访举报日常管理和办理工作,实现存量“零积压”、增量“零暂存”目标,确保信访举报工作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