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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陵:对全县1128名“两委”换届候选人进行廉政鉴定

时间:2018-07-25 15:32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南陵县纪委监委机关在村和社区“两委”换届工作中,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严把党风廉洁关,严格按照《南陵县村和社区“两委”换届候选人资格条件审查办法》要求,对村和社区“两委”换届实行村(社区)、镇和县三级联审。日前,对全县176个村和社区党组织的1128名候选人资格完成审查。

  强化组织明责任。成立县纪委监委村和社区“两委”换届候选人资格条件审查领导组,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分管副书记任副组长,相关部室负责人任组员,明确时间节点,责任落实到人。印发镇纪委工作提示单,督促镇纪委严格履行“两个责任”,对收到的问题线索进行全面摸排分析,审查结果同时报送镇党委和县纪委监委。

  规范程序严操作。由县纪委监委组织部牵头,案件监督管理室、案件审理室、信访室、纪检监察室和党风政风监督室依据分工提出审查意见,经主管常委、分管副书记签字确认后,汇总至组织部,组织部综合职能部室和镇纪委审查意见,提出初步审查结论,并提交领导组成员会议,经集体研究后形成最终审查结论。

  对照标准明纪律。严格遵照“八不能八不宜”资格条件进行把关,对审查出有不能情形的1名候选人,提出“不能使用”意见;对由于工作原因所受处分未过影响期,属不宜情形的16名候选人,由镇党委提交说明材料,经领导组研究审核后,对14名满足使用条件的同意其列为候选人,对2人提出“不宜使用”意见。(芜湖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