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芜湖市弋江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芜湖市弋江区监察委员会

主办

首页 > 纪律审查 > 党纪政务处分

芜湖:通报一起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典型问题

时间:2018-08-02 11:18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无为县泥汊镇固废非法倾倒排查不力问题。2018年,市县两级多次召开专题会议,推动落实省部署的开展长江安徽段环境污染突出问题专项检查和整改工作。无为县泥汊镇幸福洲村、新板桥村未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外江芦柴场进行排查,泥汊镇对此项工作监督指导也不到位,以致环境保护网格化监督缺失,未能及时发现辖区内固体污染物。2018年4月,根据其他案件线索,发现该处有固体废物倾倒点,经测算存有固体废物约500吨。2018年5月,泥汊镇分管环保工作的党委副书记(挂职)鲍时宝、幸福洲村党总支书记邓成龙、新板桥村党总支书记兼村委会主任陈荣会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芜湖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