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颍上县纪委监委准确把握和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注重在用准用好“第一种形态”上下功夫,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今年以来,共运用谈话函询42人次。
注重教育在前,预防在先。注重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和监督,通过“慎微”微信公众号及颍上纪检监察网发布党纪党规宣传教育信息70余条;在春节、清明节、端午节等重要时间节点发送廉政提醒短信1000余条;县纪委主要负责同志上廉政党课5期;开展红色教育2次。多形式促进广大党员干部存戒惧、知敬畏、守底线,筑牢拒腐思想“防线”。
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对出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党员干部及时运用谈话、函询的方式“咬耳扯袖”,注重抓早抓小,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错误”。充分实践运用好任前廉政谈话、提醒谈话、诫勉谈话等方式“惩前毖后、治病救人”。今年以来,共对新任干部开展任前廉政谈话112人次,打好廉洁履职 “预防针”,提高拒腐防变“免疫力”。
规范谈话程序,突出重点。明确谈话函询适用对象、适用情形、谈话程序、报批程序,谈话人员等方面具体要求,使谈话函询每个环节依规依纪依法进行。充分做好谈话的前期准备工作,对谈话对象事先进行全面了解,做到心中有数,并制定切实可行的谈话方案和谈话提纲,在谈话内容中真正体现严管与厚爱结合、激励与约束并重。同时,加强谈话函询跟踪回访制度,坚决杜绝“一谈了之”。
持续延伸震慑,深化功效。通过谈话函询层层传导压力,进一步压实“两个责任”,凡受到谈话提醒、诫勉谈话的党员干部,需在民主生活会上作出对照检查,深刻剖析自身问题,并督促班子成员自查自纠,使党员干部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认真履职,时刻绷紧纪律之弦。充分发挥谈话函询的教育警示作用,形成追究一人、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阜阳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