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弋江区:擦亮监督“探头” 推进“阳光招生”

时间:2018-08-24 14:35  来源:弋江区纪检监察网  

8月份以来,一年一度的招生工作正紧锣密鼓地全面铺开。招生工作政策性强,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关注度高。弋江区派驻纪检监察组聚焦主责主业,紧盯重要时节的重点工作,擦亮“探头”,对教育系统的招生工作实行全程监督,保障此项工作做到公开透明、公平公正,阳光运作。

审方案,严把关。对前期教育系统制定的招生方案细致研究,督促教育系统按照上级招生工作要求完善本区招生工作制度、工作流程,使招生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从源头上堵塞漏洞,杜绝权力寻租空间。在区政府网站、弋江发布、芜湖教育等媒体上及时公布招生方案计划、学区划分,做到政策公开、计划公开、信息公开,接受社会各界和群众的监督,对社会各界和群众提出的问题,及时解疑释惑。

提要求,严纪律。结合“讲忠诚、严纪律、立政德”专题警示教育,8月22日,集体约谈教育局机关全体工作人员以及所有中小学校主要负责人共45人,明确职责,严明纪律。督促单位主要负责人落实主体责任,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要求全体工作人员,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增强廉洁自律意识,本着对家长负责,对自己负责,对单位负责,对政府负责的态度,将招生工作上升到一项政治任务的高度来对待。严把“人情关”、“亲情关”、“友情关”和“金钱关”,坚决做到规范用权、正确用权。牢固树立廉洁意识,规范招生行为,严禁借机在招生中收受好处和接受吃请,要挡得住诱惑,守得住底线,把阳光公正、清正廉洁贯穿招生始终。

强监督,严追责。切实履行监督职责,拓宽监督渠道,追踪热点问题、跟踪重点时段。强化对“热点学校”、敏感时段的招生过程的监督和检查,对在招生过程中违规引发较大社会影响以及其他明显违反招生政策行为的学校和个人,依据相关规定,对违规招生零容忍,积极运用“四种形态”,加大问责力度,严肃追究主要负责人和具体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