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安排,区委巡察组于2018年8月28日至9月28日,对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区信访局开展巡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察信访受理对象
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区信访局党员干部,重点是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下一级机构主要负责人。
二、巡察内容
围绕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和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以及上轮巡视整改情况开展监督检查。
三、反映问题渠道
巡察期间,巡察组设立信访接待窗口,设置举报信箱、电子邮箱、开通信访举报电话、手机,接受群众来信、来电、来访。
(一)信访接待窗口:弋江区税务局隔壁三楼
(二)来信地址:弋江区委巡察组(弋江区税务局隔壁三楼),邮编:241003。
(三)电子邮箱:yjqwxc@sina.com
(四)举报电话:0553-4820181,17718270372
(五)举报信箱:1.弋江区政府门口;2.区信访局入口处(原24中);3.高新区管委会一楼;4.区委巡察办一楼。
根据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巡察对象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与巡察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问题的反映,按规定转交有关部门受理。
中共弋江区委巡察组
2018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