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共中央印发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决定从今年10月1日起施行。《条例》是纪检监察干部执纪工作中的重要“标尺”,对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严肃党的纪律、坚持从严管党治党发挥了重要作用。对《条例》的重新修订,更是体现了党中央将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的坚定决心。弋江区派驻纪检监察组本着“打铁还学自身硬”的态度,紧紧跟随党中央步伐,先学先悟,先悟先行。
自学在“先”。《条例》修订印发的消息一经发布,派驻纪检监察便第一时间组织学习。全文学,将新修订的《条例》全文阅读,认真领会,向深向透去学;对照学,将新修订的《条例》与之前的对比,找出不同之处,一一对照去学;探讨学,积极交流探讨所学所思,以案举例,举一反三去学。
督学为“紧”。聚焦主责主业,发挥派驻监督优势。利用QQ工作群、微信群等新媒体,向各驻在单位分享发送新修订《条例》,督促驻在单位主要负责人落实主体责任,带头学,集中学,多形式组织学。以学《条例》为契机,明党纪,知红线,守底线,促进党员干部树立廉洁自律意识,扎牢“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思想防线。
查学要“严”。在今后工作中,加强对各驻在单位学习宣传、贯彻执行新修订《条例》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敷衍了事、贯彻执行不力的,要批评教育、督促整改,严肃追责问责。要以百分百的责任担当,切实履行监督职责,维护《条例》权威性和严肃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