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弋江区:用好“第一种形态”,当好政治生态“护林员”

时间:2018-09-11 14:43  来源:弋江区纪检监察网  

弋江区纪委监委准确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注重在用准、用好“第一种形态”上下功夫,多措并举、做实做细谈话函询工作,坚持抓早抓小、防患未然。今年1-8月在审查调查中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92人次,同比增长84%,逐步推动“红脸出汗”常态化、具体化。

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在问题线索处置过程中,对出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党员干部及时运用谈话、函询的方式“咬耳扯袖”,注重抓早抓小,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错误”,充分运用好提醒谈话、警示谈话、批评教育、诫勉谈话等方式“惩前毖后、治病救人”。

建章立制,全程留痕。在工作标准上,通过印发《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学习资料》和《关于开展“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提醒谈话的通知》等指导性文件,界定“第一种形态”各种方式的概念和实施主体,明确适用情形和实施程序。在对象选择上,通过定期召开问题线索排查会议找准谈话对象、完善谈话方案,做到该谈必谈、该询必询。在结果运用上,坚持“三个防止”,即“防止一谈了之,防止谈而不核,防止以谈代查”,要求将每次谈话都形成书面材料,并视具体情况开展核实。坚持以规范的实施标准和程序,有力推动 “第一种形态”的落实。

强化管理,预防在前。注重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和监督,1-8月在区纪委监委网站、“清弋江”微信公众号等媒介发布党纪党规宣传教育信息230条;在春节、端午节等重要时间节点发送廉政提醒短信1000余条;开展红色教育和专题组织生活会10余次。通过多种形式的管理措施,促进广大党员干部“存戒惧、知敬畏、守底线”,筑牢拒腐防变的廉洁“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