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芜湖市弋江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芜湖市弋江区监察委员会

主办

首页 > 新闻中心 > 工作动态

弋江区:“四强化”组织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时间:2018-09-19 08:46  来源:弋江区纪检监察网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自2018年10月1日起施行。为更好地让全体党员学习掌握《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各项规章内容,弋江区采取“四强化”举措,及时开展新《条例》的学习讨论。

强化线上宣传线下学习。及时通过“清弋江”微信公众号、工作群等新媒体发布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相关学习内容,供党员干部及时下载学习;街道中心党工委、社区党委组织各党支部通过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党员活动日”等载体,以党支部、党小组为单位分层次组织学习,把《条例》纳入近期学习重点,采取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专题学习与理论研讨相结合的方式,融会贯通、学以致用。

强化纪律执行执纪必严。新修订的《条例》 作为从严执纪的制度支撑,给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提供了坚强纪律保证。弋江区纪委坚持将纪律监督置于首位,驰而不息纠正“四风”,以新《条例》为准绳,加强开展日常监督、执纪审查、调查处置工作。以监督执纪问责的扎实成效,践行对违规违纪问题的“零容忍”态度。严肃查处违纪问题,全面铺开监督检查网,做到违纪必究、执纪必严。

强化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本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坚持从严从紧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对照新《条例》充分运用第一种形态,将“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提醒谈话常态化,对苗头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防止小毛病演变成大问题,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强化纪律警示约束作用。 深化“讲严立”专题警示教育成果,深入开展以案示警、以案促改工作,领导班子成员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带头抓好自身和分管工作。党员干部深刻剖析自身,查摆不足之处,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履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从根本上提高思想认识,不断提升党风廉政建设。按照新《条例》严格约束自己的行为,不触“红线”,不碰“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