弋江区纪委监委立足职责定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相关文件及会议精神,在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面督导工作中勇于担当,充分履行监督执纪问责的职责职能,督促全区各单位、各街道(社区中心)专项工作持续深入有效开展。
督促政治站位提升。通过查阅工作方案及会议记录、开展个别谈话、进行实地走访等方式,了解各单位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工作部署和落实情况,掌握工作人员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要意义的认识等情况。通过及时的督导反馈,督促各单位工作人员不断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学习领会上级文件和会议精神,一丝不苟的开展和落实专项工作,及时补缺补差,完善工作内容和工作台账。
督促线索摸排强化。一方面,进一步完善和畅通线索举报渠道,善于利用纪检监察网站、微信公众号平台等科技手段,鼓励和发动群众积极提供线索。另一方面,善于主动出击,充分提升线索摸排主动性,通过查看各街道(社区中心)实施《“三抓三问三常态”工作方案》的工作记录、询问工作要点和流程等措施,督促对老党员、社区及重点部门工作人员等群体的线索摸排工作落在实处。
督促沟通协调增进。始终坚持多管齐下、综合治理的指导性原则,在“一案三查”的要求下,督促各街道(社区中心)纪工委与办事处综治等部门增进沟通,定期召开协调会议,对摸排出的线索进行研讨并及时按流程予以处理,不仅要严惩黑恶势力,更对涉黑涉恶腐败及黑恶势力“保护伞”一律一查到底,绝不姑息。
督促专项斗争持续推进。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治标、治根、治本”的三年“总蓝图”下合理进行工作部署,督促各单位、各街道(社区中心)不断保持和加强工作推进力度,克服精神懈怠危险,以通报失职失责的典型案例等方式,明确严肃问责机制,对专项斗争中履职尽责不力的问题一问到底,严肃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