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弋江区持续开展区纪委监委机关人员政治和业务培训,推动人员融合和工作磨合。加强监委与区人民法院、检察院和相关执法部门的工作衔接,“四融合”助推监察体制改革。
队伍融合。按照“交叉搭配、新老互补、相互传带”原则,探索实行“1+1”办案力量配备模式,即办案小组至少按1名原纪委干部和1名原检察院转隶干部组建。
程序融合。探索留置、讯问等调查措施使用办法,制定法律制式文书,规范审批流程,强化过程监控,确保全程留痕,先后规范使用讯问、询问186次,查询相关信息240条,已启动办理留置案件1起。
纪法融合。结合案情双线出击,监察机关调查涉嫌职务违纪违法问题,公安机关调查涉嫌犯罪问题;建立案件审理部门提前介入和快速移送制度,严把事实认定、办理程序、证据有效性等关口,确保案件查得实、审得准、移得出。
工作融合。适时开展适用法律研讨、政策把关咨询、信息查询联动,凝聚工作合力;充分发挥3个综合派驻纪检监察组、7个街道(中心)纪工委力量开展外围核查,推动内审外调同步发力、相互呼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