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18年3月5日至4月14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对白马街道党工委开展了巡察。2017年5月9日,巡察组正式反馈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落实情况予以公布。
街道党工委对巡察组反馈的7个方面的问题逐一对照整改,并建立长效机制。截止8月31日,制定整改措施68条,开展专项治理4个,制定完善制度18项,挽回了较大的直接经济损失;今年3至8月共对街道各部门和个人进行了20余次批评教育等各类处理。
一、加强组织领导,把巡察整改作为首要任务抓紧抓好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了由街道党工委书记任组长的白马街道落实区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依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任务分解到各部门确保整改落实工作扎实开展。
二是制定整改方案。街道党工委认真研究分析巡察整改反馈意见中:“管党治党责任落实不到位、基层党组织生活不规范、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彻底”等方面的突出问题,研究制定了《白马街道党工委关于落实区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确保每一个具体问题切实整改落实到位。
三是建立长效机制。街道党工委边整改、边总结,及时总结整改工作经验,把立规矩、定制度作为抓整改落实的重要措施。
二、高标准严要求,认真抓好整改任务的落实
(一)党的政治建设方面
针对党工委管党治党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一是于2018年7月9日制定了《白马街道党政领导班子议事规则》;二是制定了《关于调整白马街道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三是认真落实“书记抓党建”职责,制定了街道党建工作“三个清单”;四是结合本次村(居)换届,调整了党政班子成员联系分工对象;五是联系村的党政班子成员对于村(居)反映的矛盾问题,指导村(居)通过“两委”会议等形式及时研究解决。
针对宣传贯彻执行上级决策部署不力的问题。一是制定了2018年学习计划;二是按要求及时开展了主题宣讲活动,并对党工委班子成员未按照要求进行主题宣讲的开展提醒谈话;三是根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于2018年6月对当时机关党支部书记进行了批评教育;四是严格执行换届程序。今年各村(居)选举工作井然有序,没有出现扰乱选举的现象,实现了平稳过渡。
(二)党的思想建设方面的问题
针对基层党组织生活不规范的问题。一是制定了白马街道2018年党建工作培训计划;二是规范组织生活,根据“三会一课”制度,做好会议记录;三是及时按要求开展民主评议;四是按照“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工作方案完成了各项规定动作。
针对政治敏锐性不强,党管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的问题。一是出台了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的考核办法;二是出台了2018年各村(居)考核任务的分解方案;三是把意识形态作为党员学习教育一项主要任务进行安排;四是制定了《白马街道2018年信访工作方案》及相关考核办法,强化信访化解责任制。
(三)党的组织建设方面
针对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的问题。一是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按规定要求开好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二是严格根据区委组织部要求,认真开好了2017年民主生活会;三是抓好“讲重作”专题警示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各项查摆问题的整改落实工作;四是受到函询的同志在2017年度街道党工委班子民主生活会上,就函询事项作出说明。
针对基层组织建设重视不够的问题。一是街道党工委提高认识,制定了详细的五年计划方案;二是抓住今年村(居)“两委”换届契机,将一些优秀的年轻同志选入了村“两委”队伍;三是加强村(居)“两委”干部培训,制定了培训计划,提升能力和水平;四是制定了《关于印发白马街道村居矛调工作站人员管理规定的通知》,更好地发挥村(居)矛调工作站人员的作用。
针对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推进不力的问题。一是认真查找标准化建设的薄弱点;二是开展了标准化建设情况的自查自纠,力争2018年底前全部达标;三是建立党费检查制度,街道机关支部2名党员欠缴的党费现已主动缴齐。
(四)党的作风建设方面的问题
针对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彻底的问题。一是制定了《关于进一步修订和完善<白马街道机关管理制度>的通知》,对接待等工作做了明确规定;二是按照公务接待“五单合一”标准完善了报销手续,并对具体经办人员进行了提醒谈话;三是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财务管理,严格按照《弋江区白马街道办事处财务会计内部控制制度》执行;四是严格执行村(居)差旅费报销的三资管理财务制度;五是制定出台了《关于印发<白马街道村(居)用车制度>的通知》,要求各村(居)参照街道用车办法执行。
(五)党的纪律建设方面
针对抓班子带队伍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问题。一是加强对党员干部廉洁教育,使党员干部“不想腐”;二是加大信访举报方式的公开和宣传,积极引导社会监督;三是创新教育方式,充分运用廉政教育基地、红色教育基地等开展新颖的学习教育,提升党员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四是充分发挥村(居)党组织和纪检组织作用,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
针对“小微权力”监督制约机制不完善的问题。一是删除了7项已不涉及到的办事项,重新印发了《白马街道村级权力清单三十条》,加强对村居干部行使权力的监督;二是印发《关于加强村级“小微权力”监督制约工作宣传的通知》加大宣传;三是结合本次村居两委换届,坚持高标准推选监督委员会成员人选。
(六)反腐败工作方面
针对党工委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的问题。一是印发了《白马街道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工作计划》,开展廉政提醒谈话、组织开展作风督查等;二是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和其他重点工作同讨论部署;三是定期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专题会议;四是街道出台了《关于进一步修订和完善<白马街道机关管理制度>的通知》。
针对纪工委“三转”落实不到位的问题。一是严格按照“三转”要求,街道纪工委书记除纪检工作外,不再分管别的工作;二是下发了《白马街道2018年度纪检监察工作目标任务分解表》严格落实“一岗双责”;三是建立案件分析研判机制,制定《白马街道纪工委案件会审研判会议制度》,坚持“一案双查”;四是制定了《关于印发<关于加强纪检组织对同级党组织及其成员监督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并督促严格执行。
针对工程建设、招标采购制度执行不严的问题。一是由江苏东建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出具了委托付款函,并对当时财政所工作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二是对2014年至2017年期间项目资金支出账目进行了清查核实,责令工程承包人出具了资金支付委托函,并对有关责任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三是街道2018年6月22日党工委会议纪要明确了小微工程要在长效标中进行摇标,完善好相关手续;四是现文明办采取了由区招标办摇标并按程序进行广告标识制作安装;五是请审计公司对宣传牌制作费用进行审计,并严格按照审计价格支付;六是补充完善了义兴村2014年道路维修报销材料中涉及的会议纪要、会议记录、代收代付合同等材料。对义兴村进行了通报批评;七是街道在以后的工程中,严格按照一项目一招标规定进行操作。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提醒谈话;八是经查阅送审材料,多出部分费用,确实属当时工程附属设施增设费用(道路建设、场地平整建设等)。对金石办有关责任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
针对财务管理不严谨的问题。一是领用新票据前,应先将旧票据上缴财政所,待财政所到财政部门核销票据后,再领用新票据;二是健全星火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加强往来款管理,定期与相关单位对账。三是出台了《关于进一步修订和完善<白马街道机关管理制度>的通知》,并明确了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针对征地拆迁重点领域问题突出的问题。一是认真梳理,对已审协议证明材料不完善的部分户,进行了重新补办;二是制定出台《白马街道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屋征收审核审计工作的通知》,对不符合政策规定或材料不全的协议,坚决予以退回;三是与审计公司进行了对接,对已出具的2015年至2018年3月审核意见全部进行了整改。同时街道制定出台了《白马街道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屋征收审核审计工作的通知》,明确了各相关方的责任。
针对资金、资产监管缺失的问题。一是健全应收账款台账制度、催收责任制度、年度清查制度、坏账核销制度进一步规范往来款核算,制定了《白马街道借欠公款专项整治工作清收方案》。二是在征收中涉及村民组集体资金发放时,加强财务审核,规范征地资金兑付程序,补充了个别征迁款发放凭证中缺少的发放表等附件;三是加强征迁管理;四是结合区委正在开展的侵占国有集体房产专项整治工作,对所有安置房进行厘清,逐户登记,逐户摸排;五是针对被长期侵占的清竹村门面房正在积极争取区资产管理公司支持,并依法诉讼、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六是印发了《关于成立白马街道公租房租金收取领导组的通知》加大清欠力度。对少数承租户经多次上门拒不交纳保障房租金的,与芜湖新马投资有限公司共同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清欠;七是完善墓地管理制度,加强现场管理,进一步健全墓地审批手续;八是清查以前年度欠款,已将家底摸清,依法组织清收;盘活闲置资产、资源,出台了《白马街道办事处关于要求进一步提高村级资金使用效率的通知》。
(七)巡视巡察整改方面
针对巡视巡察整改落实不深不细的问题。一是结合本次区委巡察反馈对相关问题再进行了全面自查、整改;二是督促相关部门认真分析查找了问题原因,举一反三、建章立制。
三、不断深化巡察整改工作成效,逐步建立长效机制
一是继续抓好整改工作。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巡察整改工作紧抓不放。二是着力建章立制。在抓好巡察整改工作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三是强化督促检查。持之以恒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贯彻落实,真正做到以优良党风促政风、带民风。通过巡察整改,不断推动街道各项工作上新水平、出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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