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18年6月11日至7月11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对区司法局党组进行了巡察。8月3日,区委巡察组向司法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弋江区司法局党组对区委第一巡察组的反馈意见高度重视,认真制定整改方案,将巡察组反馈的15个方面的问题逐一对照整改,并建立长效机制。在整改过程中,始终做到一一对应抓整改、责任清单抓整改、动态管理抓整改,精心组织实施。截止10月8日,制定整改措施39条,制定完善制度16项,开展提醒谈话7人次,目前已取得阶段性成效。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履行主体责任
一是强化领导,狠抓落实。局党组第一时间召开了整改专题会议,成立了由党组书记任组长、局长任第一副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任副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落实全局巡察整改工作。二是细化举措,力求实效。局党组紧盯问题,对标对表、压实责任,建立了“一个台账、二个清单”,明确了整改内容、整改措施、整改时限,落实了责任领导、责任人,确保发现的问题条条有整改、件件有落实。三是深化整改,建章立制。围绕强化从严管党治党、强化重点领域监管等方面,制定制度4个,修订制度12个,进一步扎紧扎牢制度笼子,巩固整改工作成效。
二、聚焦反馈问题,认真抓好整改落实
(一)党的政治建设方面
针对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一是强化党组主体责任。严格落实“一岗双责”,按照党组书记负总责、班子成员各负其责的要求,明确了成员分工和职责,将管党治党工作与司法行政业务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二是完善党组工作制度。进一步厘清权责边界,修订了《弋江区司法局党组议事规则》《弋江区司法局三重一大内控制度》,明确会议的议事范围、议事制度和议事程序,切实履行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职责。三是严格落实议事规则。整改期间,我局严格按照新修订的会议制度召开了6次党组会议,研究了社区矫正购买社会服务工作、法务案件报酬支付等8个“三重一大”事项,纠正了以行政会议代替党组会议的现象,并做到“有提议事项、有讨论过程、有实名表态”等记录。四是加强党建工作力量。明确专人分管党建工作,并安排熟悉党建业务的同志负责党建工作。五是推进党建工作常态化规范化。认真落实“三会一课” 制度,整改期间,局党组书记主持召开党建工作会议6次,讲党课4次,部署司法局“爱党建”平台活动6次。七是将党建工作列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每年年初专题研究制定党建年度目标任务和保障措施,每半年至少专题研究1次党建工作。
针对落实上级有关决策部署不力问题。一是高度重视司法所建设工作,将司法所标准化建设工作纳入局年度考核内容。加大与属地街道对接力度,争取街道对司法所建设的支持和投入,形成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工作态势。二是推进司法所扩容改造。通过实施老旧司法所办公及业务用房改建、增扩建业务用房项目等途径,着力增加司法所业务用房面积,进一步夯实了基层基础。在相关街道的大力支持下,部分司法所扩容改造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三是推进司法所形象标识升级。按照《安徽省司法所形象识别系统基本规范》要求,统一制作司法所外观标识,提升司法形象辨识度和整体规范性。投入经费为司法所配备了电脑、打印机、高拍仪、照相机等办公设备,保障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正常开展。四是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建设。建成了7个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将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社区矫正等功能统一纳入工作站窗口,实现了“一站式、综合性”服务。五是强化司法所内部管理。建立健全服务公开、首问责任等工作制度,促进司法所规范运作。推行“互联网+”服务,形成了实体、网络、热线三大平台,为群众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六是认真落实社区矫正联席会议制度,组织召开全区社区矫正工作联席会议,邀请成员单位共同会诊社区矫正工作中出现的“疑难杂症”,会商出台相关制度规定,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切实提升全区社区矫正工作水平。七是认真组织落实“小四风”专项整治工作,在党组会议上进一步学习“小四风”的危害性。认真贯彻区纪委《关于加强2018年中秋国庆期间作风建设工作的通知》精神,对 “小四风”方面可能存在的问题进行提醒教育,严禁接受管理服务对象的宴请,严禁违规吃喝,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嫁娶事宜,严格执行纪检部门报告承诺要求。
(二)党的思想建设方面
针对学习教育抓的不紧问题。一是研究制定年度党组学习计划。每月至少组织一次理论学习,并由班子成员结合实际工作轮流主讲。认真做好笔记,撰写心得体会,确保每次学习内容得到落实。整改期间,已安排学习4次。二是全面深入学习政治理论知识。围绕“学懂、弄通、做实”的要求,组织班子成员系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和新《党章》,有效提高干部政治理论水平。三是强化党内政治生活。深入开展“讲重作”专题活动“回头看”工作,再次组织党员深入学习新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解读要点,掌握基本内容和基本要求;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内政治生活、政治文化、政治生态的重要论述,深刻认识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建设党内政治文化、净化优化政治生态的重大意义。四是深化廉政思想教育。组织参观市廉政教育基地,确保警示思想外化于行、内化于心,力争以案为戒,触动每一名党员的思想和灵魂。
针对党管意识形态工作浮在表面问题。一是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明确了意识形态工作分管领导及具体责任人。二是加大意识形态内容学习力度,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将意识形态学习教育列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三是制定年度支部学习计划,党支部每月安排不少于1次专题学习或集中讨论,明确学习主题,把重点发言和集体研讨、专题学习和系统学习结合起来,深入开展讨论和互动交流。整改期间,已开展主题学习4次。四是严格执行学习管理制度,认真加强自学,按时参加集体学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参加集体学习的,须向局主要负责人请假,并自行补学。五是重视强调学习效果,要强化问题导向,注重“带着问题学”,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指导工作和决策的思想武器。六是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制,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把意识形态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年度考核重要内容。七是持续推进法治弋江建设,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中国建设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把司法工作思想理论建设作为意识形态工作的根本任务。
(三)党的组织建设方面
针对党组织标准化建设推进不力问题。一是严格落实整改要求,认真填写标准化建设手册中的各项内容,按照规定分文别类记录“三会一课”等党组织活动。二是规范完善党员证使用。认真组织学习党员证使用细则,切实按照党员证使用制度,做好组织关系转接、党费收缴、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等党内组织生活登记工作,让每一名党员切实用好自己的“身份证”。三是严格落实党内各项制度。组织开展“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活动,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四是认真核查党费缴纳情况。局党组对2017年7月以来党费收缴情况开展了自查,对《党费收支帐》和支部的《党费收交清册》进行了认真核查,并按照标准清缴党费。五是强化组织领导,压实党支部的监督责任。系统深入学习党章党规党纪和党的基本知识,熟练掌握党员教育培养内容,及时督促提醒。六是重视教育培养,关注预备党员的思想动态。
(四)党的作风建设方面
针对“亲切服务”工作不到位问题。一是提高服务意识,提升服务水平。持续开展以微笑、真情、文明、敬业、满意为主题的“亲切服务”专项行动,严格遵守“亲切服务”的“十个一”要求,不断提升司法行政工作人员服务意识和水平。二是规范服务行为,优化服务流程。压缩法律援助服务时限,将法援案件申请审批时限由5个工作日压缩至3个工作日,特别是对农民工、无固定收入的残疾人和持有低保证的申请人,开通绿色通道,做到申请、审批、指派“一站式登记”“一次性办结”。三是健全督查制度,强化责任意识。成立督查小组,开展定期与不定期的督查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约谈相关人员,并责令整改。整改期间,回访法援对象126人次,满意率达99.2%。
针对工作人员存在上下班迟到早退、去向牌显示与实际去向不符等现象,一是严格上下班工作纪律。区局自2018年9月起建立上下班签到制度,要求全局工作人员严格遵守签到制度,签到表按周报局领导审阅,杜绝迟到早退现象。二是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同办公室、同出行人员互相监督、互相提醒,因公外出时应按规定正确使用去向牌。工作期间请病事假的,请假时间在半天以内的,由分管领导批准;请假时间在半天以上的,需经主要负责人批准,并按规定履行请假手续。
针对工作作风不扎实问题。一是建立审查制度。建立健全合同三级审查制度,即合同经办人员初审,财务工作人员复审,主要领导终审,确保代理合同准确无误。二是完善档案管理制度。制订了《弋江区司法局档案保管制度》,明确档案的归档、保管、移交流程,确定专人统一集中管理,保证档案的完整和安全。三是健全案件登记回访制度,完善了当事人信息、调解材料和调解结果等内容,杜绝弄虚作假。四是制定工作计划。将“黄丝带帮教”活动列入基层工作年度计划,明确帮教的主题、内容和时间。整改期间,已完成“黄丝带帮教”活动。
(五)党的纪律建设方面
针对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问题。一是规范程序,将按要求提供上年度整改情况说明、征求意见情况说明等材料。二是提高认识,整改后会前批评材料将先经由党组书记审核。
(六)反腐败工作方面
针对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监管不严问题。一是规范固定资产管理,建立健全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明确专人负责固定资产的购置、登记、维护等日常管理工作。二是强化警车使用管理,修订了《弋江区司法局警车使用管理规定》,实行派车审批制度。实行车辆定点维修,参照区车辆管理办法,确定警车定点维修单位。
针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缺失问题。一是厘清党组职能,结合司法行政工作特点,制定年度党风廉政教育工作计划。二是明确党组工作职责,每年分管领导对职责范围内的廉政监督教育检查谈话不少于2次,个人述职述廉报告上报前须经党组严格审核通过。三是开展提醒谈话工作,建立全程纪实、谈话提示等制度,推动廉政谈话、提醒谈话常态化、制度化和规范化。
(七)巡视巡察整改方面
针对自查自纠不深入不全面不具体问题。一是深化学习,全面提高对巡视巡察整改工作的理解认识。二是强化落实,坚持问题导向,深挖根源,及时纠错。对照问题清单,逐一制定整改清单,并将整改责任落实到人。
(八)履行主要职能方面
针对人民调解工作存在弱化现象问题。一是抓好组织建设。在已有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的基础上,继续加强与重点部门合作对接。整改期间,在全区派出所设立“警民联调”工作室,在区信访局设立“信访事项调解委员会”工作室,构建了纵横结合的调解网络。二是提高调解实效。坚持日常排查与专项调处相结合,针对各项重要节点,提前介入发现各类矛盾纠纷,避免矛盾激化,做到纠纷早发现、早调处。对排查出的纠纷提前预防,做到及时报告、及时处置、主动化解。对已调解成功的纠纷,加大跟踪回访,巩固调解成果,避免纠纷反弹。三是强化工作指导。定期组织开展人民调解员业务培训,指导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开展工作,切实提高调解员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
针对普法工作协调统筹力度不够问题。一是深入开展“法律进企业”宣传活动。坚持分类指导、分类施策,对经管人员注重培养依法经营、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的法律意识,对企业职工注重培养遵纪守法、依法维权的法律意识。利用招聘会设立外来务工人员法律服务站,接受法律咨询并发放维权手册。针对农民工开展了“暖冬行动——关爱农民工 法援在行动”等宣传活动。二是扎实开展特色普法宣传活动。推进“以案释法”教育活动,组织社区矫正服刑人员参加寻衅滋事案旁听庭审,增强了矫正服刑人员的法律意识、改造意识。发挥高校园区优势,探索“院校合作”,与安徽商贸职业技术学院合作共建弋江法律扶弱中心,既可为残疾人、农民工、老年人、未成年人等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又为在校大学生提供了法律实践平台。启动“一日一主题”宣传活动,充分利用综治宣传日、国际禁毒日、妇女维权日、江淮普法行、国家宪法日等宣传节点,开展普法讲座、法律咨询等普法宣传活动。三是创新普法形式。巩固传统“线下平台”,制作了法律援助宣传片,在公交车上进行滚动播放,向广大群众开展普法宣传。建立完善“指上平台”,运用现代网络技术开展普法教育,在政府网站、信息公开网站等设置普法专栏,“上线”了相关法律法规供群众浏览学习。开设了司法行政内外网、区级微信公众号,不定期推送热点法治信息。四是压实牵头部门主体责任。按照《芜湖市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实施细则》要求,制定区普法工作任务清单。加大督查力度,对相关部门落实普法主体责任进行检查并作为目标考核评分重要依据。
针对社区矫正工作还不够扎实问题。一是强化队伍建设。成立了区社区矫正执法大队、执法中队,按照社区矫正专职辅助人员与在册社区服刑人员的比例不低于1:20的要求,通过区聘、劳务派遣等方式配备了10名执法辅助人员,做到专人专岗、专职专用。二是强化制度建设。建立社区矫正工作周例会制度,严格落实“双八”制度,完善入矫宣告制度,健全社区服刑人员“等级监管”制度。三是强化档案管理建设。设立社区矫正档案管理专员,并统一制作档案夹侧标和目录,确保档案规范整洁。整改期间,组织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社区矫正档案专项检查工作,夯实社区矫正工作基础。四是强化信息化建设。构建了电子腕带定位与手机定位相结合的管理网络,实现了监管全覆盖,确保不发生脱管漏管现象。五是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在全市率先培育孵化了1家社区矫正专业社会组织,依托专业组织、专业人员力量,共同做好社区矫正工作。
三、巩固整改成果,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一是强化责任落实。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围绕巡察反馈的党建领域突出问题,认真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采取针对性措施,强化思想政治教育,加强司法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党的建设质量。二是强化机制建设。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巡察整改工作紧抓不放。对已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项目,紧盯不放,做到边整边改、立行立改。继续抓好长效机制建设,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结合工作实际适时修订、完善相关制度,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三是强化督导检查。持之以恒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贯彻落实,进一步严明党的纪律,加强督促检查,加大违法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坚持不懈推进“四风”问题整治,真正做到以优良党风促政风、带民风,以扎扎实实的整改落实成效,推动全局工作上新水平、出新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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