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滁州市纪委监委坚持实事求是、依规依纪,进一步发挥好问责的利器作用,切实做到精准问责、规范问责、慎重问责。今年以来,共问责68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3人,切实做到失责必问、问责必严。
突出问题导向,开展问责案件“回头看”。组建扶贫领域问责案件复查组,集中1个月时间,对2015年以来已办结的扶贫领域问责案件进行逐案复查,对在事实证据、定性处理、程序手续等方面存在问题的个案,实行即知即改。共完成复查扶贫问责案件130件,发现各类问题308个,现已全部整改到位;对2016年以来受处分的人员,开展集中回访教育活动,实行扶贫领域被问责人员回访全覆盖,重点帮助其解开思想疙瘩,共开展回访145人次,一些受问责干部在回访中重新焕发了工作激情。
突出健全制度,完善精准问责机制。建立“乡案县审市备案”制度,认真落实省纪委《关于乡案县审工作的规定》,乡镇纪委查处的所有问责类案件一律由县级纪委直接审核把关;建立初核函询了结类问题线索“双把关”制度,对初核函询了结类问题线索,在处置报告正式形成前与案件审理室会商,由案件审理室重点对定性量纪进行审核把关,提出审理意见。市纪委常委会定期听取初核函询类问题线索处置报告,集中听取审查组意见和审理意见,严把问题线索处置关。今年以来,共对27个问题线索进行双把关,退回补充调查6件;建立错案追究制度,印发《市纪委监委机关错案责任追究办法》,严格把握五种错案情形,明确错案的追责程序,最大限度减低案件质量风险。
突出本领提高,提升精准问责能力。立足全员化,出台《滁州市纪检监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实施意见》和2019年度全员培训计划,今年以来共培训纪检监察干部10期2188人次;立足常态化,办好“每月一讲”,即每月选择一个专题,借助视频会议系统,推动培训向县市区纪委监委、派驻机构和乡镇纪委延伸,实现市、县、乡三级纪检监察干部培训全覆盖,今年以来已举办专题培训5期,帮助纪检监察干部把握审查调查全流程和日常监督重点。(滁州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