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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丰:“五法”并用 增强党风廉政教育实效性

时间:2019-07-17 16:48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近年来,长丰县纪委监委坚持“五法”并用,切实提升全县党风廉政教育工作实效性,全力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党员干部队伍,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辅导宣讲教育法。充分发挥县委宣讲团作用,利用各级党校阵地,运用上党课、观看电教片、办培训班等形式,对党员干部进行党纪政务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辅导,增强党员干部的遵纪守法意识,提高遵守纪律条规的自觉性。

  提醒谈话教育法。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中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有的放矢地抓好针对性教育。对群众反映和议论的问题,防微杜渐抓好信访谈话。对新提任的领导干部抓好上岗前的廉政谈话。每逢元旦、五一、端午、中秋、国庆、春节等重要时间节点或重大活动时,采用发短信息等多种形式,对领导干部如何做好廉洁自律提出要求。

  正面示范教育法。在党员干部中,尤其是机关干部中开展学习郑培民等先进事迹的示范性教育,并把学习郑培民、李保国、曹伟、张富清等优秀共产党员与学习本地本单位先进典型有机结合起来,采用学习先进事迹,组织讨论、谈体会等形式,达到互相启发、互相教育、互相促进的目的。

  反面警示教育法。以组织党员干部观看典型违法违纪案件电教片,运用典型案例剖析材料为载体,对党员干部开展警示性教育,以案明纪,引以为戒,增强党员干部的拒腐防变能力。

  社会引导教育法。充分利用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手机客户端等新媒体和文化广电站、村居文化活动中心等阵地作用,建设廉政文化活动场所,运用开设党风廉政专栏、村落文化、社区文化、广场文化、黑板报、廉政灯箱广告、电视图文广告、报纸廉政警句等多种载体,开展喜闻乐见、通俗易懂、寓教于乐的引导性教育,提高党员干部和全社会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安徽省纪委监委)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