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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委巡察公告

时间:2020-07-10 16:19  来源:弋江区纪检监察网  作者:弋江区委巡察办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区委第一巡察组、第二巡察组于2020510日至68日,对延安小学、南关小学、白马中心学校、石硊中心学校、利民路小学、马塘小学、瑞阳小学、火龙中心学校开展巡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察信访受理对象

学校领导班子及学校所有干部职工。

二、巡察内容

按照深化政治巡察、强化政治监督的要求,结合巡察工作的特点和规律,聚焦党组织政治责任和职责使命,重点监督检查学校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及省市区委决策部署情况、基层组织建设情况、领导班子廉洁自律情况、师风师德情况以及师生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情况等。

三、反映问题渠道

巡察期间,巡察组设立信访接待地点,设置举报信箱、电子邮箱,开通专门举报电话(只接受短信),接受群众来信来电来访。

(一)信访接待地点:区委巡察办(区税务局隔壁三楼)

(二)电子邮箱:yjqwxc@sina.com

(三)举报电话:第一巡察组17730332800(只接收短信)

第二巡察组17718270372(只接收短信)

(四)举报信箱:1.区政府办公大楼门口;

2.区委巡察办(区税务局隔壁一楼);

3.区为民服务中心(利民东路2号);

               4.各小学校校门口。

受理信访接待和电话时间为工作日上班时间,截止时间为68日。

根据区委巡察工作实施办法等规定,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巡察对象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与巡察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问题的反映,将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转交有关单位或部门处理。



     区委第一巡察组、区委第二巡察组

           2020年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