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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委巡察公告

时间:2020-07-10 16:22  来源:弋江区纪检监察网  作者:区委巡察办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区委第一、第二巡察组于2020年4月14日至5月30日,对区委宣传部(区文明办、区政府新闻办)、区委统战部(民族宗教事务局、区台办、区政府侨务办)、区委政法委、区委老干局、区工商联、高新区综合部、区统计局、区残联、团区委党组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察信访受理对象

被巡察单位所有干部职工。

二、巡察内容

围绕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省委市委区委重大决策部署、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巡察和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以及主题教育整改情况开展监督检查。

三、反映问题渠道

巡察期间,巡察组设立信访接待地点,设置电子邮箱、开通信访举报电话、手机,接受群众来信来电来访。

(一)信访接待地点:区委巡察办(区税务局隔壁三楼)

(二)电子邮箱:yjqwxc@sina.com

(三)举报电话:第一巡察组17730332800;第二巡察组17718270372

(四)举报信箱:

1.区政府办公大楼门口;2.高新区管委会(科创中心一楼);3.区委巡察办(区税务局隔壁一楼);4.区为民服务中心(利民东路2号) 。

根据区委巡察工作实施办法等规定,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巡察对象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与巡察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问题的反映,按规定转交有关部门受理。



       区委第一、第二巡察组

           2020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