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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察公告

时间:2020-09-27 10:09  来源:弋江区纪检监察网  作者:区委巡察办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0年9月25日至11月15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对区审计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区医疗保障局、区数据资源管理局(区政务服务管理局),第二巡察组对区委督查办、安师大附属萃文中学(中央城校区)、安师大附属萃文中学(大学城校区,原澛港中学)、市第24中学,第三巡察组对南瑞实验学校(九年一贯制)、市第25中学、善瑞中学、石硊中学开展巡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察信访受理对象

  各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内设部门负责人、其他干部职工。

  二、巡察内容

  按照深化政治巡察、强化政治监督的要求,结合巡察工作的特点和规律,聚焦党组织政治责任和职责使命,重点监督检查各单位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及省市区委决策部署、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巡察和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及主题教育检视问题整改、师德师风建设等方面情况。

  三、反映问题渠道

  巡察期间,巡察组设立信访接待地点,设置举报信箱、电子邮箱,开通专门举报电话,接受群众来信来电来访。

  (一)信访接待地点:区委巡察办(区税务局隔壁三楼)

  (二)电子邮箱:yjqwxc@sina.com

  (三)举报电话:17730332800

  (四)举报信箱:1.区委巡察办(区税务局隔壁一楼);2.区为民服务中心(利民东路2号);3.区政务服务中心(利民路瑞丰商博城对面);4.以上7所学校校园门口附近。

  受理信访接待和电话时间为工作日上班时间,截止时间为11月15日。

  根据区委巡察工作实施办法等规定,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巡察对象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与巡察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问题的反映,将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转交有关单位或部门处理。

 

 

                    弋江区委第一、第二、第三巡察组

                         2020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