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19年9月6日至11月8日,区委第一、第二专项巡察组对白马街道新义村等九个村(社区)开展了延伸巡察。12月24日下午,区委第一、第二专项巡察组向我街道反馈了延伸巡察情况的反馈意见。截止8月21日,巡察反馈的4个方面15项119个具体问题,已完成110个,完成率92.4%;制定整改措施232条,制定完善制度1项,挽回直接经济损失13232元;开展批评教育22人,诫勉2人,组织处理1人,对3个村进行了通报批评。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有关工作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加强组织领导,把巡察整改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好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街道党工委把做好巡察整改工作作为首要的政治任务,作为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具体实践抓紧抓好。为抓好区委第一、第二专项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 党工委召开整改专题会议5次,召开相关部门整改推进调度工作会议6次,并专题到区委巡察办汇报4次。成立了由张军书记任组长的白马街道落实区委第一、第二专项巡察组延伸巡察情况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依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和“村为主”工作机制,将任务分解到具体村(社区)和街道部门以确保整改落实工作扎实开展。
二是制定整改方案。街道党工委认真研究分析巡察整改反馈意见,针对中央和省市区委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等四方面的突出问题,研究制定了《白马街道党工委关于区委第一、第二专项巡察组延伸巡察情况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明确了整改具体内容,列出整改任务清单,提出整改具体措施,落实相关责任领导,列出完成具体时限和责任单位、责任人,建立整改台账销账制度,确保每一个具体问题切实整改落实到位。
三是建立长效机制。党工委边整改、边总结,及时总结整改工作经验,把立规矩、定制度作为抓整改落实的重要措施。结合工作实际,对现有1项制度,严格对照现行规定,重新进行了梳理、检查,其中废止制度1项,新制订制度1项。通过加强制度建设,巩固整改工作成效,做到以制度管人、管事。
二、高标准严要求,认真抓好巡察整改任务的落实
(一)中央和省市区委决策部署落实情况
1.针对““扫黑除恶”工作有短板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街道党工委和各村(社区)要高度重视“扫黑除恶”工作,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继续保持专项斗争强大攻势,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实现一年治标,两年治根,三年治本的总目标。二是清竹村168号门面房系新马公司移交时的遗留占用户,该户以与澛港街道的拆迁问题未解决为由拒绝交出该房,街道将组织清竹村和相关部门继续协调区法院完善相关法律程序,主动对接公安弋江分局属地派出所予以支持,采取有力措施依法收回168号门面房。三是针对白马村村民私占连河外滩事宜,一方面约谈当事人,明确告知相关法律政策规定,加强教育引导,并结合连河外河滩土地复耕整理,对占用区域进行治理,消化解决私占问题。四是街道已在2019年5月份左右对塔影村晋村砖厂多次进行了关停处理,街道将继续组织塔影村同环保办、司法所等部门加大对当事人进行政策宣传和法制教育的力度,继续对周边群众开展环保宣传,形成浓厚的群众环保意识。并制定相关方案,采取联合执法行动,做好善后稳定工作。五是新山村宣传标语错误问题反映工作不细不实,将对当事人进行批评教育,组织相关村(社区)、部门进行举一反三,全面开展排查纠错,杜绝类似问题发生。
2.针对“落实“环保攻坚战”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今后工作中将进一步增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意识,坚持“政府领导、各级联动、全民参与、村为主”的长效机制,加强网格化管理,同时全面强化巡查监管,坚决做到不漏一处死角。二是目前2台流动设备已运离,剩余堆放的石料,街道将联合所属村(社区)进行清理。下一步将会同区生态环境分局加大整治力度,完成石硊两家水泥制品厂的关停工作。高山建材经营部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企业环保意识淡薄,堆放石料过多,绿网覆盖不及时。下一步将联合区生态环境分局对企业进行约谈,并按照堆场要求完成整改。三是街道将根据村(社区)的黑臭水体等各类实际污染情况报至上级部门,待批准立项后协助整改。针对各类固废垃圾倾倒现象,督促垃圾清运市场化单位限时清理整改。四是加大农田秸杆禁烧管控,联合公安部门召开农业大户专题会议,宣传禁烧环保政策,动员大户签订《禁烧秸杆承诺书》,同时安排村(社区)网格人员和下派街道干部进行巡查宣传,提前做好农户宣传提示和教育工作,同时每个村(社区)成立应急灭火队伍,对发现的燃烧点做到第一时间到位进行扑灭,确保“零火点”。
(二)基层组织建设情况方面
3.针对“党内政治生活不认真、不严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利用各类会议或培训加强党组织负责人政治理论水平,提高组织生活严肃性认识,同时加大党务工作者业务培训,强化责任意识。二是依托爱党建加强对各党组织“三会一课”的规范管理,同时加强现场督查。三是实行备案制。针对年度民主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开展情况及时报上级党组织备案,对于落实不到位的党组织及时督促整改。
4.针对“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缺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提高认识,加强对两个责任学习。组织街道和各村(社区)党员干部学习《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弋发〔2015〕1号)、《弋江区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清单》(弋发〔2016〕19号)《弋江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考核暂行办法》《弋江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述廉述职和接受评议暂行办法》(弋办〔2015〕85号)和《关于加强“咬耳扯袖、红脸出汗”常态化监督的实施办法(试行)》(弋办〔2016〕104号)等文件精神。二是街道纪工委加强监督检查,督促村(社区)党组织年初召开党风廉政专题会议研究布置本年度本单位落实两个责任工作。三是完善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加强对村(社区)纪检工作人员培训指导,充分发挥村(社区)纪检委员作用,建强基层监督前哨。
5.针对“村务监督走形式”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教育培训,提高人员素质。二是履行监督职责,提高监督效果。三是突出监督重点,确保监督实效。四是主管部门对成员资格重新审查、明确责任,业务部门对成员加强业务培训。
6.针对“党员发展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把关。街道党工委按要求对发展党员每个阶段材料进行严审把关,并制定发展党员跟踪表,对于不符合程序的予以退回重新发展,并督促基层党组织要严把第一道关。二是加强学习和培训。一方面基层党组织利用“三会一课”加强对《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的学习,另一方面街道党工委及所属党组织组织对党务人员开展培训,不断提升业务工作水平。
7.针对“党费收缴制度执行不严”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从2020年1月开始重新核定党员月缴费基数,督促村(社区)党组织对于少交部分党费、未交党费补缴至足额。二是加强村(社区)党务人员的业务和规范培训,督促村(社区)党组织加强对党费收缴人员关于《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的学习,熟悉业务流程和要求。
(三)群众身边腐败问题情况方面
8.针对““四议两公开”程序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依托街道工委党校或党建调度会加强对村(社区)干部的业务培训。二是提高村(社区)两委干部对四议两公开的思想重视程度,大力推进村级民主决策、民主管理。三是街道党工委组织相关部门定期对村(社区)“四议两公开”程序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9.针对“财经纪律执行不严”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由街道纪工委牵头抽查1至2个村的争议“白条”支出问题,具体分析,研究处置。二是修订完善村居财务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村居财务支出,严控“白条”支出,交通费、小工费、伙食费等尽量开具税票,确保“白条”占比逐年下降。三是清理附件不全的费用支出,由责任单位补齐,以后严把审核关,附件不全的一律不得入账、不得报销。四是完善门面房及厂房的出租程序及租金收取程序,并由责任单位对欠缴租金、保证金等进行清收。五是修订完善村(居)用车制度、核定伙食标准,每月据实造表结算相关费用。六是严格执行村财务公开制度,街道加强对各村(居)公示情况的督查力度。七是完善支付手续,大额支付一律采取转账形式支付,不得以现金支付。八是针对其他财务问题,逐项整改,需要追缴的一律追缴,并建立追责机制。
10.针对“有些工程项目审计不及时”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反馈的问题及时审计,补缺补差。以后坚持招标村(居)责任制,由牵头招标的村(居)负责签订合同,完善附件,并监督施工、验收、决算、审计全过程。二是由街道内审小组加强对村级财务管理人员的业务指导和培训。三是街道召开村(社区)干部大会,明确各类项目招标、监理及审计要求,严格规范项目流程,并做好工程项目的监督和验收工作,坚决杜绝此类现象的再次发生。
(四)工作作风方面
11.针对“低保政策落实不力”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民政工作人员学习培训机制,提高工作人员按政策开展民政工作的能力。二是所涉村(社区)负责对冒领的惠民资金进行追缴,并对涉及多发、少发低保金户严格按政策逐户重新核算,及时更正。三是突出规范管理,落实动态管理、按标施保、分类施保、半年复核等相关制度,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能进能出、长期公示”。四是村(社区)负责健全和完善低保档案管理。五是对低保工作履职不到位造成严重不良后果者要追责问责。
12.针对“主动担当作为意识不强”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采取农村区域环卫市场化,加大对市场化公司管理和考核力度,督促清理到位,特别是对一些重点区域、重点部位加大保洁清理力度,做到日产日清,对乡村主干道路进行安排清扫机械进行作业,保障道路通行干净整洁。二是加大农田秸杆禁烧管控,联合公安部门召开农业大户专题会议,宣传禁烧环保政策,动员大户签订《禁烧秸杆承诺书》,同时安排村(社区)网格人员和下派街道干部进行巡查宣传,提前做好农户宣传提示和教育工作,同时每个村(社区)成立应急灭火队伍,对发现的燃烧点做到第一时间到位进行扑灭,确保“零火点”。三是加大违法建设查处力度,严格依法依规执法,加大城管网格队员的巡查力度,做到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制止,对违法建设严格执行“零补偿”。对积存违建进行消化拆除,完成陶宗友等户的违建拆除,对涉及党员干部进行依纪依规查处。四是对石硊开发区“征而未拆”房屋,由街道牵头组织、成立工作专班。对已征收房屋进行现场核查,形成清单名册和地形图片,按期完成拆除。五是对鉴定出的D级危房列出清单名册,督促城市管理办公室和相关村(社区)对D级危房所有人加大宣传力度,并动员其进行拆除以消除隐患。对暂时无法拆除的设立警示标志,加大巡查频次和力度,杜绝出现住人情况,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13.针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时有存在”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以问题为导向,加强网格巡查,有关部门和纪检组织加强督查。二是加大创业培训等惠民政策宣传,引导群众积极参与,杜绝雇佣小工凑人数现象。三是要求村(社区)主要负责人对会议记录、工作总结等进行审核把关。四是加大与上级部门沟通协调,将塔影村窑厂地块于2020年初对外发包,将塔影村十八站地块、新大垾村沿河路大河自然村段东侧填土后进行复垦,积极协调联系种粮大户承包石硊社区灰山村民组地块耕种。
14.针对“抄袭之风盛行”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提高思想认识,端正学风文风。二是加强培训,提高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三是做好工作交接,及时安排人员衔接。四是村(社区)主要负责人对材料进行审核把关,督促相关人员根据工作实际撰写材料。五是责成材料抄袭单位、个人在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或其他党内会议上作出深刻检讨。
15.针对“少数村工作报喜不报忧”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引导村(社区)正确认识工作中的问题,不隐瞒、不回避。二是各部门明确材料撰写要求,及时指出存在的问题。三是村(社区)要做好日常工作台账,加强沟通,确保工作不出现断档。
三、不断深化巡察整改工作成效,逐步建立长效机制
一是继续抓好整改工作。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巡察整改工作紧抓不放。对已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项目,紧盯不放,做到边整边改、立行立改。继续抓好专项整治,以专项整治为载体,促进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
二是着力建章立制。在抓好巡察整改工作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紧密结合工作实际,适时修订、完善相关制度,建立健全街道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三是强化督促检查。持之以恒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贯彻落实,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进一步严明党的纪律,加强督促检查,加大违法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坚持不懈推进“四风”问题整治,真正做到以优良党风促政风、带民风。通过巡察整改,不断推动街道各项工作上新水平、出成果。
2020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