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9年3月25日至5月8日,市委第九专项巡察组对火龙街道党工委进行了巡察。7月2日,巡察组正式反馈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落实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的政治建设和思想建设方面
1.党工委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突出。
(1)敢于担当的勇气不足。
一是通过民主生活会、“严强转”、“三个以案”等专题活动,收集意见建议和问题,自我剖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并严格落实整改。
二是加强班子成员之间沟通、协商,党工委会议会前有酝酿、会中有充分讨论。
三是通过党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机关学习等,加强对有关“三农”“乡村振兴”知识的学习,同时坚持走出去、拿进来的原则,2019年10月份到芜湖县参观见学,结合街道实际,抓好街道乡村发展的方向。
四是在畜禽关停、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环境提升行动等工作推进中,加强辖区“美丽乡村”建设,其中街道51个村民组已完成“五清一改”,共投入1200人次、250车次、15.3万元,海螺新村等地已作为垃圾分类试点推广。
(2)“乡村振兴”战略推进不力。
一是通过整治,农村水环境得到很大改善,“散乱污”企业目前已全部取缔,同时在巡查中并未发现新增“散乱污”企业,辖区“固危废”偷倒、乱倒现象得到有效遏制。
二是根据区委下达的“农村改厕”任务数,街道2019年的1000座改厕计划已完成,另增加改厕119座。
(3)工作落实缺乏韧劲。
一是白马小区1、2号楼23户调换对象已完善协议16户,剩余4户正在协调房源中。
二是原选北区D区安置房需调换的5户8套房源已完成了调换,并及时完善了协议。
三是海螺“0808”地块已于5月31日交付使用。
四是棚改地块扫尾按计划正在开展进行中,并按要求上报每周工作进度。
2.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够有力。
(4)抓环保整治缺乏韧劲。
一是制定了《火龙街道“散乱污”企业整治长效管控实施方案》,并根据方案建立了街、村两级巡查制度,各村居对辖区“散乱污”企业做到每周一次全覆盖,街道环保办每月一次全覆盖,相关台账资料准确明晰。
二是机械工程市场、竹木市场30家“散乱污”企业已经全部完成关停取缔,余下基本为竹木销售企业。
三是借助网格化巡查、“蓝天卫士”项目监控等措施,有效地遏制了辖区“固危废”偷倒、乱倒现象。
(5)扫黑除恶斗争存在“上热下冷”现象。
一是拓展宣传途径,提高群众知晓率和参与度。利用电子显示屏、大型广告牌、扫黑除恶动漫墙、组织扫黑除恶电影观看、在小区楼栋粘贴宣传标语、发放宣传手册、致市民一封信等多种宣传形式对打击扫黑除恶行动进行宣传,2019年街道扫黑办开展或参与了6次主题宣传活动,各村(居)召开了扫黑除恶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扫黑除恶知晓率大调查活动,共计走访了90余户。
二是建立联动机制,增强扫黑除恶工作合力。与街道相关部门和辖区派出所建立联动工作机制,结合街道环境整治等重点工作,积极促进扫黑除恶宣传全覆盖。。
三是强化线索摸排,提升专项斗争工作实效。2018年至今,街道共摸排办理涉黑涉恶线索29件,其中中央督导组交办件5件,区扫黑办移送9件,治乱办移送4件,街道自主摸排15件(4件与区交办重复),上述线索均已办结。
(6)落实惠民政策缩水走样。
一是街道成立了新联村失地农民保障审核组,严格按照市、区文件规定,制定了《新联村李阜片失地农民保障二次审核方案》,对新联村李阜片7个村民组进入失地保障库的人员进行二次审核。现已核减32户45人,另有3人经核对相关材料后,均符合政策,故未予核减。对少数村民反映符合条件的,审核组调查取证后,于年底前对照政策应保尽保。
二是根据全区统一部署,街道对5村2居614户低保户进行了全面排查,对35户低保户进行了动态调整,其中取消 11户,减人减资 24户。
3.民主集中制贯彻落实质量不高。
(7)党工委抓大事、把方向不够。
一是修订完善了《火龙街道党工委会议议事决策规定》,进一步规范党工委议事流程,提升党工委抓大事、把方向的作用发挥。
二是明确党工委、党工委扩大会议议题范畴,进一步明确细化议事流程,确保决策内容清晰、明朗。
(8)会前酝酿不充分。
严格按照党工委决策规定,抓好党工委会议议程决策,会前收集整理会议议题,会前沟通酝酿,会中深入讨论研究,形成决策科学有力。
4.思想理论武装不扎实。
(9)理论学习被动应付。
一是制定2019年度党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紧扣上级指示要求和重点工作。
二是结合“万名书记进党校”活动,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教育往深里走、实里走。
三是制定下发街村两级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方案、计划,以上率下,严格抓好计划落实,提升街村两级党组班子理论素养。
四是制定了《火龙街道创建学习型机关实施方案》,并且组织实施。
(10)专题教育成效不明显。
一是成立了火龙街道工委党校,并制定了《党员干部年度教育培训计划》,于2019年6月30日顺利开班。
二是组织全体机关干部和村居干部进行了理论知识测试,并组织街道党员干部参加了市“两学一做”理论测试。
三是“七一”期间,各村居党组织开展了参观红色教育基地活动,强化了革命传统教育和党性教育。
(11)理论学习抓的不实。
一是依托工委党校、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机关学习等机会,抓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十九大精神的学习。
二是购买发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新中国发展面对面》《习近平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论述摘编》,丰富了党员干部学习内容。
三是加强“学习强国”“爱党建”APP推广使用,充分利用平台抓好理论知识日常学习。
5.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
(12)主体责任落实不力。
一是整理完善了2016—2019年度火龙街道意识形态考核资料。
二是制定下发《2019年度火龙街道党工委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任务分解表》,细化明确意识形态工作任务分工,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各项重点工作中去。
三是根据人员变动,及时调整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结合任务分工抓好党工委主体责任落实。
四是安排街道宣传干事积极参加参加了市、区两级培训,进一步提升业务能力水平。
(13)整体效果不明显。
一是结合防范重大风险,研究制定《火龙街道意识形态工作管理制度》和《火龙街道意识形态应急预案》。
二是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对村居年度考核中,进一步细化完善意识形态考核评分标准,严格按照标准考评;
三是注重意识形态在保障行动、环境提升、畜禽关停、小区管理等工作中的作用发挥,进一步提升意识形态工作的实效。
(14)阵地管理较为粗放。
一是建立热点敏感问题、重大事件的舆论引导机制,突出食品安全、环境提升、棚改拆迁等敏感舆情提前介入。
二是修订完善《火龙街道信息群组管理规定》,规范微信、QQ等信息工作交流群组,促进工作效率的提升。
三是加强网评员队伍的建设完善,进一步筑牢阵地意识,提升引领作用。
(二)党的组织建设方面
6.党建工作基础薄弱。
(15)机关党建还存在“灯下黑”。
定期对机关支部下发提示单,对标准化台账进行了全面梳理,根据上级统一部署和要求,认真开好下半年组织生活会。
(16)基层党建欠“实”。
一是积极研究探索党员积分制,党员星级认领制、和“党建+网格”的红色细胞党小组建设,破解基层党组织生活落实难、党员教育管理难等问题。研究制定了《关于推进“红色细胞党小组工程”构建“党建+网格”管理服务体系实施方案》、《火龙街道党员积分管理分层量化考核实施办法》、《火龙街道党员星级认领实施办法》、《火龙街道党员设岗定责及“微岗位”项目申报实施办法》。
二是制定下发了集中走访“三个一”活动方案,各村(居)根据方案要求扎实开展走访活动,进一步提高了村(居)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三是制定下发了《二级支部和党小组管理考核办法》,充分激发二级支部和党小组活力,切实发挥作用。
四是2019年已新组建两个独立非公党支部。
(17)党员教育管理无力度。
一是制定了《火龙街道创建学习型机关实施方案》,部门负责人分批次走上讲台,通过上党课形式落实《党员干部年度教育培训计划》。
二是谈心活动结合组织生活会进行。
7.选人用人不够科学合理。
(18)执行干部工作制度不够严谨。
按照干部选拔任用条例,今年已完成了对机关和村居8名正副职的推荐考察和任命工作,做到征求意见广泛,考察程序到位,政审公示及时。
(19)定期轮岗机制不畅。
截至2019年底,已对机关20名干部进行了轮岗,其中,部门负责人7名,轮岗后各部门工作平稳有序;针对少数村干部到龄退而不休的问题,街道目前已妥善解决。
8.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
(20)组织生活形式主义现象较严重。
制定了《火龙街道村居党组织2018年民主生活会方案》,明确会议主题,会议程序、会议要求,组织办对会议各阶段任务及时下发提示单,街道党工委12月召开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专题民主生活会,会上班子成员互相“咬耳扯袖”,达到了“红脸出汗”的效果。
(21)组织生活联系实际不紧。
各基层党组织“党员活动日”扎实开展,2019年累计已开展350余次,活动内容进一步丰富,成效进一步明显;少数材料弄虚作假的同志已责令整改。
(三)党的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和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方面
9.内部管理偏松偏软。
(22)考勤制度执行随意。
一是建立使用钉钉考勤系统,坚持每月公示考勤结果,有效规范日常考勤、请销假、办公秩序。
二是结合上级机关效能监察督查,抓好街村两级日常督查通报。
三是抓好结果运用,将考勤、督查情况登记造册,每月进行公示,并与评先评优相挂钩。
(23)部分干部“官味”浓。
一是认真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确保取得成效。
二是街、村(居)严格按照“严强转”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专项行动工作部署,通过“学查改立”查找出“多推虚浮”4方面9类33个问题,制订整改措施36条,严格落实整改,促进了街、村(居)干部工作作风的转变。
三是进一步修订完善了《机关干部管理制度》,强化考核,严格奖惩。
10.工作缺乏责任担当。
(24)低保动态调整慢作为。
一是街道邀请区民政局相关工作人员对街、村(居)的民政专干就低保审核工作开展了业务培训,现场指导、解答低保审核的难点问题,提高了民政专干的业务能力。
二是街道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低保规范化管理的通知》,规范低保审核流程,进一步加强了街道低保管理工作。
三是根据全区统一部署,2019年街道对5村2居614户低保户进行了全面排查,对35户低保户进行了动态调整,其中取消 11户,减人减资 24户。
四是各村(居)均设立了社会救助公开栏,低保公示实行按月更新、常年公示,接受群众的监督和举报,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25)攻坚意识不强。
一是结合环境整治和河湖长制的工作要求,逐户通知承包户终止承包合同、清理撤场,现已对“两湖”水面承包人进行了政策宣传并将终止承包合同、清理撤场的通知送达到位。
二是结合街道美丽乡村规划,制定了“两湖”开发三年行动方案。
三是通过开展清产核资工作,规范建立了村(居)资产、资源管理台帐,分村录入到清产核资信息管理系统中,并于2019年6月通过了区级对街道清产核资工作的验收。
11.官僚主义催生形式主义。
(26)“文山会海”改进不够有力。
一是截止2019年12月,党工委发文已至64号,与上一年同期大幅减少,全年严格控制在70号以内。
二是拓展精神传达的渠道,严禁陪会现象,精简会议数量和时间。
(27)图显绩、轻效果。
街道党工委、办事处高度重视,制定工作方案,重点对境内泵站主水系开展“清四乱”专项整治,明确在主汛期来临之前完成,确保安全度汛,今后街道将严格落实街道和村级河湖长巡查制度,及时发现问题,立行立改。
12.全面从严治党不力。
(28)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
一是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和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纳入街道党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
二是扎实开展“三个以案”警示教育工作,通过学习研讨、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自查自纠等,切实做到“以案示警、以案为戒、以案促改”。
三是针对重点领域、重点部门、重点岗位,抓住“找、防、控”三个环节,构建以廉政风险点为平台的预防控制体系。
四是坚持抓早抓小,2019年已开展“咬耳扯袖、红脸出汗”廉政提醒谈话100余人次,避免党员干部由小问题滑向大错误。
(29)监督责任不到位。
紧盯重要节点、重点领域、重要环节,对街道、村(居)党员干部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风建设情况进行督查。
(30)“小微权力”平台疏于监管。
一是纪工委对各村(居)“小微权力”网络平台公开内容进行了一次全面梳理,发现的问题以督查提示单的形式反馈给各村居,现已整改到位。
二是各村(居)分别制作了“小微权力”宣传栏和公开栏,发放宣传折页1000份,提高群众知晓率,切实保障群众知情权和监督权。
三是组织开展“小微权力”业务知识测试,以考促学,进一步提高村居干部的业务能力。
四是严格落实监督机制,纪工委将常态化对“小微权力”网络平台进行督查并通报。
13.存在“优亲厚友”乱象。
(31)村聘“小扫员”执行聘用标准不严格。
一是火龙街道市容办结合区、街相关规定,制定下发《火龙街道关于“清洁家园”人员聘用管理实施方案》以及聘用人员工作流程。
二是已立即辞退了毕某等6名从事“清洁家园”工作的村干部亲属,另有一名村干部亲属江某,因平时工作认真,深得责任区域居民认可,在公示期内未收到任何异议,经村民代表投票和村两委会议讨论,同意继续聘用江某。
(32)回避制度执行不到位。
一是将该工作人员岗位进行了调整,避免了日常工作往来。
二是执行回避制度,在街道范围内进行了一次全面的摸排,暂未发现其他存在廉政风险的工作关系。
14.“四风”隐形变异。
(33)公务接待超标准。
一是严格执行公务接待规定,严把公务接待审批关口。
二是进一步修订完善了《火龙街道财务管理制度》,严格落实财务审批制度。
(34)外出招商借道旅游。
一是严格执行《弋江区区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中关于差旅费报销管理的规定,严禁借公务出差名义变相旅游,严禁超标准、超范围报销。
二是巡察指出的借道旅游问题,已由弋江区纪委、监委处置到位,给予陶某等四人批评教育处理。
15.执行财经纪律不严。
(35)日常报销大量使用现金支付。
进一步修订完善了《火龙街道财务管理制度》,严格落实财务审批制度,街道财务部门自2019年3月起一律实行了转账支付。
(36)财务票据审核把关不严。
一是进一步修订完善了《火龙街道财务管理制度》,严格落实财务审批制度。
二是今后加大对财务票据的审核力度,对附件不齐全等不符合财务制度规定的票据一律拒付。
(37)账务处理记账科目不准确。
神仙台陵园就关于以“借款”名义支付火龙街道及所属村居收益分成款的事项作出书面说明,化解了风险和隐患。
(38)往来款项清理不及时。
一是针对审计报告提出的街道截止2017年底往来款项清理不及时问题,财政所已于2018年7月—12月份通过账务处理,清理暂付款合计1997.81万元,清理暂存款合计1681.31万元。
二是针对长期拖欠的财政资金,街道财政所报党工委会议研究同意后作账务处理暂付款19笔,涉及金额14897.6元,现金收回暂付款1笔金额100元,其余暂付款中主要为村居借款金额为1691.32万元。
16.奖金补助发放不规范。
(39)超标准发放奖金。
一是街道已将超标准发放的奖金全部予以清退,共计127089元整。
二是下发了《进一步规范津补贴发放的通知》和《关于开展各类津补贴专项清理的通知》,自2016年元月起,凡不是区级以上规定的各类津补贴一律停发。
三是今后将严格规范发放各类津贴补贴,政策范围内发放到位,不该发放的坚决不发。
(40)变相普发交通补助。
根据上级关于差旅费报销的相关规定,结合我街道实际,制定下发了《火龙街道交通费报销暂行办法》,明确了交通费报销的范围、原则、标准和程序。
(41)现金发放体检费。
取缔以现金形式发放体检费。按照有关规定,今后加强监督管理,杜绝类似现象再次发生
17.工程建设领域存有风险。
(42)部分小型工程未公开招投标。
一是及时调整了火龙街道工程建设领导小组,进一步完善了工作流程,明确了职责分工。
二是对辖区内的招标采购项目严格按照《关于贯彻执行《安徽省2018-2019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的实施意见》方案执行招投标管理制度,避免招标项目化整为零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加强制度建设,完善项目决策制度,改进招投标管理,加强资金管理,强化项目质量安全管理,不断健全内部控制。
三是进一步转变监管方式,建立“开工备案、现场核查、日常巡查、执法检查、宣传引导”的常态化监管模式,规范执行工程招投标领域的相关要求。制订工程建设现场考核制度,对于不按规定施工,导致项目工程质量不合格,不能如期完成工期的施工队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并将其列入不合格施工队伍名单,禁止在街道范围内从事小散工程、零星作业进行施工。
四是街道城建办配合纪工委对圣庭湖畔土方回填工程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相关情况说明。
(43)低价中标,高价结算。
一是街道严格按照市、区招标管理制度及招标工作流程,加强项目管理工作,避免人为降低招标控制价。
二是严控工程定位模糊或图纸设计深度不够,防止施工期间工程变更。
三是严格按照上级审计部门相关规定,对送审价超过5%的项目坚决不予审计。
四是街道城建办配合纪工委对2016年9月圣庭湖畔小区绿化升级改造补缺补栽工程和2016年11月绿化补栽补缺移栽工程进行了核查,出具了相关情况说明。
18.资产资源管理不规范。
(44)水面承包价长期不调整。
一是结合环境整治和河湖长制的工作要求,逐户通知承包户终止承包合同,清理撤场,现已对“两湖”水面共有四户承包人进行了政策宣传并将终止承包合同、清理撤场的通知送达到位。
二是通过开展清产核资工作,规范建立了村(居)资产、资源管理台帐,分村录入到清产核资信息管理系统中,并于2019年6月通过了区级对街道清产核资工作的验收。
(45)租金收缴不力。
经司法程序起诉了其中一户承租户,法院做出判决后,通过申请强制执行,现已还款到位;另一承租户承诺了还款计划,并已按计划还款50万元。
(46)林地监管缺位。
一是进一步修订完善了《火龙街道国土资源动态巡查方案》,严格落实巡查制度,杜绝类似现象再次发生。
二是街道国土所、民政及四联社区联合进行现场核查,共发现有14宗非法建墓地行为,其中2、5号图斑明显存在出售墓地现象,其余大部分已建成。经测绘公司测量,所占土地性质为农用地(有林地),面积共计5239平方米。
三是四联社区成立了护林队伍,强化对林地的日常监管。
(四)上一轮巡察整改方面
19.“清零见底”不够。
(47)库存现金借条清欠不到位。
在当事人收到催款通知书后未如期还款的前提下,向弋江区人民法院对其进行了起诉,并于2017年4月1日判决当事人滕某十五日内还款。2017年11月14日向弋江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并已受理决定立案执行。
20.问题整改举一反三不够。
(48)针对反馈指出的具体问题就事论事的进行了整改,举一反三不够,建章立制工作落实不到位。
一是建章立制,进一步制定或修订规章制度18项,抓好制度的贯彻落实,形成长效机制。
二是对结合区委第12轮巡察,接受上级部门对巡察整改“回头看”。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工作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53-4996886;邮政信箱:芜湖市弋江区火龙街道办事处;邮编:241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