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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届区委第一轮巡察公告

时间:2021-08-10 16:50  来源:弋江区纪检监察网  作者:区委巡察办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1年8月10日至9月30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对区司法局、区应急管理局、区总工会、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四个单位党组织,第二巡察组对区政府信访局、区商务局、区妇女联合会、区档案馆四个单位党组织开展巡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察内容

 坚定不移深化政治巡察,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着力发现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以及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紧扣被巡察单位所在领域和行业特点,盯住关键少数,查找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六稳六保、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整治等中央、省、市、区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党史学习教育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以及选人用人情况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上轮巡视巡察和审计反馈重点问题整改情况。

 二、巡察信访受理对象

 各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内设部门负责人,以及其他干部职工。

 三、反映问题渠道

 巡察期间,巡察组设立信访接待地点,设置举报信箱、电子邮箱,开通专门举报电话,接受群众来信来电来访。

 (一)信访接待地点:区委第一、第二巡察组(区税务局隔壁三楼)

 (二)电子邮箱:yjqwxc@sina.com

 (三)举报电话:17730332800

 (四)举报信箱:1.区委第一、第二巡察组(区税务局隔壁一楼);2.区政务服务中心门口(利民路瑞丰商博城对面);3.高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一楼);4.区信访局门口(中南建材城);5、区档案馆门口(高新区综合服务区)。

 受理信访接待和电话的时间为工作日上班时间,截止时间为9月30日。

 根据区委巡察工作实施办法等规定,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巡察对象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与巡察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问题的反映,将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转交有关单位或部门处理。



                          中共弋江区委第一、第二巡察组

                                            2021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