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弋江房屋征收办公室关于市委第六巡察组巡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通报

时间:2021-09-18 08:32  来源:弋江区纪检监察网  

2020年10月26日至2021年1月8日,市委第六巡察组对弋江房屋征收办公室开展了巡察“回头看”。3月19日,巡察组正式反馈巡察意见。弋江房屋征收办公室对市委第六巡察组的反馈意见高度重视,认真制定整改方案,将巡察组反馈的4大类、14个问题逐一对照整改,并建立长效机制。在整改过程中,我们始终做到一一对应抓整改、责任清单抓整改、动态管理抓整改,精心组织实施,目前已取得阶段性成效。截止6月20日,巡察反馈的14个具体问题,已整改完成12个。制定制度5项,完善制度1项;批评教育、提醒谈话2人。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加强组织领导,把巡察整改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好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弋江房屋征收办公室把做好巡察整改工作作为首要的政治任务,作为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具体实践抓紧抓好。为抓好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 区征收办召开整改专题会议1次,召开整改推进调度工作会议4次。成立了由单位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巡察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依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任务分解到相关科室确保整改落实工作扎实开展。

二是制定整改方案。弋江房屋征收办公室认真研究分析巡察整改反馈意见,针对提出的问题,研究制定了《弋江房屋征收办公室关于落实市委第六巡察组巡察“回头看”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明确了整改具体内容,列出整改任务清单,提出整改具体措施,落实相关责任领导,列出完成具体时限、责任人,确保每一个具体问题切实整改落实到位。

三是建立长效机制。弋江房屋征收办公室边整改、边总结,及时总结整改工作经验,把立规矩、定制度作为抓整改落实的重要措施。结合工作实际,重新进行了梳理、检查,其中新制订制度5项,完善制度1项。通过加强制度建设,巩固整改工作成效,做到以制度管人、管事。

二、高标准严要求,认真抓好巡察整改任务的落实

(一)上一轮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1.针对“借给拆迁公司款项部分未收回”问题。

整改情况:对借款全部采取司法途径解决,其中一起已开庭并胜诉,正在执行,另两起在受理阶段。

完成情况:已完成,2021年6月。

2.针对“征收补偿协议审计工作进展较慢”问题。    

整改情况:上报的6977户为计划数,经市征收处审核实际为6927户。截止2021年8月,已完成6565户(含以“改扩翻”形式完成户),正在送审45户。截至目前,尚有3个拆除项目和1个“改扩翻”项目共317户正在扫尾中,实际上已做到了“应审尽审”。

完成情况:已完成,2021年6月。

3.针对“花津南路以东地块仍未完成征收工作,安置工作进展缓慢”问题。

整改情况:采取政府回购等方式妥善解决,目前正在推进中。

完成情况:已取得阶段性成果,计划于2021年12月底前完成。

4. 针对“棚改项目推进未达到预期效果”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13个“改扩翻”项目,目前已完成12个。二是7个继续征收项目,目前已完成4个。

完成情况:已取得阶段性成果,计划于2021年12月底前完成。

(二)聚焦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在基层贯彻落实情况

5. 针对审计反馈问题整改消极应付问题。

整改情况:已就审计反馈问题向市审计局专题说明。

完成情况:已完成,2021年6月。

6. 针对“意识形态工作薄弱”问题。

整改情况:做好信息公开和舆情发布工作,及时公布房屋和土地征收最新政策和征收方案,通过网络做好信息发布和政策解读工作,及时处理回复市长热线、信访等涉及我办的网络舆情。

完成情况:已完成,2021年6月。

(三)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情况

7. 针对“安置房分配管理有漏洞”问题。

整改情况:2021年6月,区征收办制定了《弋江区安置房分配管理办法》,从房源的交付、分配、结算等方面强化了对安置房的管理;研发了弋江区安置房选房系统,待新马投资公司核完房源后启动,目前全区安置房已经导入系统。

完成情况:已完成,2021年6月。

8. 针对“招标采购政策执行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1年6月4日,邀请区招标办负责人讲解招标采购业务相关政策文件和业务知识,提升单位人员的招标采购业务水平。二是严格执行区政府《关于加强招标采购管理的实施意见(修订)》弋政〔2018〕60号以及《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等文件中评估机构选择办法,强化依法依规招标和采购意识,凡是涉及政府采购的,对达到招标规模并可实行公开招标的项目,一律公开招标,严格按照规定流程手续执行政府采购。

完成情况:已完成,2021年6月。

9.针对“拆迁领域引发的新问题比较突出”问题。

整改情况:加强对已拆迁地块的管理,清退抢占房屋。协调属地街道,加强巡查,严禁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完成情况:基本完成,2021年6月。

10. 针对“财务管理混乱”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巡察指出的财务具体问题全面梳理,并逐条解决。二是加强学习。由新马公司牵头,于2021年6月18日组织了财务培训,加强会计人员的政治思想素质,业务能力和职业道德水平。三是为项目财务支付更规范,制定了付款委托业务规定。

完成情况:已完成,2021年6月。

11. 针对“派驻纪检组监督责任履行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派驻纪检组已督促区征收办对征地、拆迁、安置等重点领域存在的廉政风险点进行认真梳理,完善《区征收办廉政风险清单及防控措施》;二是及时转发省、市、区相关文件、通报、警示教育片等,督促区征收办认真学习、深刻领悟,进一步提高征收干部廉洁自律意识;三是已会同区征收办制定了《关于加强征地、拆迁、安置等重点领域派驻监督防控措施》,有效开展派驻监督;四是派驻纪检组参加区征收办组织生活会,及时了解征收工作动态并传达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相关通报;指导区征收办对重点岗位廉政风险点进行排查梳理,切实筑牢廉政防线;赴征收办了解市委巡察整改进展情况,及时督促指导工作开展;参加区征收办“三个以案”暨市委巡察整改“回头看”专题组织生活会,将巡察整改工作落地、落实,切实推动征收工作廉洁高效开展。

完成情况:已完成,2021年6月。

(四)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

12.针对“党组织生活存在形式主义”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支部“三会一课”活动,已制定《党员组织活动请假制度》、《党支部议事规则》。今年以来,按规定召开党员大会、支委会、组织生活会。二是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截至2021年6月,按照上级党组织要求,我办支部开展了新一轮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活动,学习了《十九大以来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及其教训警示》、《忏悔录选编》等文件。三是党支部主要负责同志对具体责任人进行了提醒谈话,我们将切实引以为戒,提升会议的严肃性,规范管理各类会议。

针对会议界限不清、形式大于内容问题。一是分清界限、注重内容。自反馈之日起,党员大会均单独召开,避免出现与工作例会、业务会杂糅的问题。二是多形式开展组织活动。组织开展春季义务植树;选派党员参加党课大比武;参观李家发纪念馆等活动。

完成情况:已完成,2021年6月。

13.针对“民主集中制执行不严格”问题。

整改情况:我们将严格执行《关于规范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的实施意见》,坚持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重大问题必须集体讨论研究。在班子成员未配齐的情况下,有重大问题时暂由支委会和主任办公会共同研究,克服以工作例会研究部署工作。

完成情况:基本完成,2021年6月。

14.针对“职能定位不准,机制不顺”问题。

整改情况:因多种原因,区征收办职能庞杂,除承担日常征地拆迁任务外,尚有安置房管理、土地收储出让、杆线迁移、铁路建设等多项任务,导致有些工作完成质量不高。自巡察反馈后,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此问题,正在研究方案,剥离征收办部分职能至新马公司、综合部等单位,方案初稿已拿出。

完成情况:基本完成,2021年6月。

三、不断深化巡察整改工作成效,逐步建立长效机制

一是继续抓好整改工作。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巡察整改工作紧抓不放。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项目,紧盯不放,不清零不收兵, 继续追回拆迁公司剩余借款、推进棚改项目征收等,促进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

二是着力建章立制。在抓好巡察整改工作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紧密结合工作实际,适时修订、完善相关制度,进一步建立健全区征收办各项规章制度,规范工作程序,强化规矩意识,提高工作效能。

三是持续推进工作。以本次巡察“回头看”整改为契机,全办人员统一思想,形成合力,着力推进全区征收工作,推动棚改、重点工程、收储出让等取得实质性推进。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方式:0553-4821278

邮政信箱:弋江区为民服务中心3号楼,弋江房屋征收办公室


 


 


 

2021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