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弋江区总工会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时间:2022-02-28 16:37  来源:弋江区纪检监察网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1年7月28日至9月28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对区总工会党支部进行了巡察。10月28日,区委巡察组向区总工会党支部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截止1月27日,巡察整改已取得阶段性成效。巡察反馈的3个方面问题细化为15个,已完成13个,基本完成2个,完成率100%;制定整改措施47条,制定完善制度6项;开展批评教育、约谈8人。

一、聚焦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在基层的落实情况

1.学习教育存在敷衍现象

(1)针对“2019年12月6日,区委印发《关于做好‘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教育评估工作的通知》,区总工会未按要求认真开展教育评估工作”等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调查问题、分析原因。调查发现该问题产生原因为责任人疏忽大意,错将文稿模版打印装订成册。二是开展批评教育。11月8日对经办人开展“咬耳扯袖、红脸出汗”谈话,要求清醒认识错误、深刻汲取教训、杜绝再次发生。三是自纠自查,对巡察反馈意见以来的各类工作材料排查有无抄袭的现象,自查发现,无此类问题。四是警示教育,11月15日巡察整改专项学习《关于进一步改进文风切实转变工作作风的通知》(弋巡发[2021]19号),要求全体干部端正工作态度、务实工作作风、树立责任意识。                                                       

完成情况:已完成

2.对基层工会工作指导不到位

(2)针对“对街道工会和区直工会检查指导不够。上轮巡察至今,区总工会未对街道总工会经费收支与使用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业务学习,提高工会干部经审能力,11月15日巡察整改专项学习《芜湖市县(市)区工会经审工作评价办法(试行)》;12月14日,参加芜湖市工会财务经审人员培训班。二是调整人员分工,配备专业经审办人员。三是健全工作机制,研究制定《弋江区总工会经审规范化建设标准(试行)》和《2022年度弋江区工会对基层工会经费收支与使用管理情况督查工作方案》,按时间节点对街道总工会检查。

完成情况:已完成

(3)针对“对企业工会工作开展不够用心。经走访发现,基层总工会仅满足于每年完成10个企业入会任务,对企业工会活动开展关注不够,未深入企业摸排困难职工,与企业联系交流较少”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研究《弋江区各街道总工会2021年度工作评价指标》,已于9月2日上半年工作总结会中对各街道逐条进行指标说明、提出工作要求。二是转变工作作风,要求各街道每季度走访困难职工或企业不少于1次,并于每季度25日前将图文材料报区总工会。三是密切联系、强化指导工会双联系单位,今后,全体职工每季度至少走访1次工会双联系单位。

完成情况:基本完成

(4)针对“部分基层总工会未按《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总工办发[2017]32号)要求开设独立账户。如中南街道、马塘街道总工会至今未开设工会账户”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摸排调研,11月3日至11月5日,区总工会对6个街道总工会开设独立账户情况摸排,发现马塘街道总工会、中南街道总工会未开设独立账户。二是立即约谈,11月22日,约谈马塘街道、中南街道总工会负责人,要求立即整改。三是督察督办,11月22日马塘街道总工会开设独立账户,12月6日中南街道总工会开设独立账户。至此,全区6个街道总工会已全部开设独立账户。

完成情况:已完成

(5)针对“对少数基层工会管理人员变动情况掌握不清”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调查问题原因,在发放非公企业工会主席履职津贴时,经办人(已离职)发现一企业原工会主席于2019年7月正在办理离职手续,后期不再担任工会主席,为了更好的激励企业工会工作,该企业原工会主席自愿将履职津贴转于该企业工会现任具体负责人。二是完善企业工会信息台账,梳理高新区已建工会企业信息。三是认真开展2021年度小三级工会组织标准化建设及非公企业工会主席履职津贴发放考核工作,对上报的非公企业工会信息,进行了电话复核,确保准确无误。四是建立长效机制,对于届内改选、工会换届的情况,动态更新台账,更新工会主席信息及联系方式。

完成情况:已完成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

3.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够有力。

(6)针对“对下级管理失之于‘宽松软’。日常监督管理不够,人员分工安排不尽合理,导致下级工作积极性调动不够,有些工作出现一些不必要的疏漏”等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肃批评教育,11月8日对经办人开展“咬耳扯袖、红脸出汗”谈话,要求树立责任意识、职责意识、纪律意识、法治意识,并出具书面检查。二是开展警示教育,2022年1月11日,经办人在巡察专题组织生活会上做检讨检查,严肃自我批评。三是调整弋江区总工会人员分工,配备专职的经审人员。四是认真落实经审管理制度,研究制定《弋江区总工会经审规范化建设标准(试行)》。五是认真梳理日常管理中存在的漏洞,建立《弋江区总工会“三重一大”事项决策规则(试行)》等5项工作机制制度,做到按制度管人管事管权。

完成情况:已完成。

(7)针对“党风廉政建设重视不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专题研究会议流于形式,会议内容都是学习相关文件和通报,并未结合单位实际研究党风廉政工作,分析本单位存在的廉政风险点”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提高思想认识,11月15日巡察整改专项学习《弋江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考核暂行办法》和《中共弋江区委关于印发<全面从严治党主题责任清单>的通知》(弋[2020]35号),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分内之事、应尽之责。二是于12月16日召开2021年下半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专题会议,分析研判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形势与任务,研究2022年度重点工作。三是研究制定《弋江区总工会廉政风险点及防范措施(试行)》,以现有岗位进行梳理,梳理出3个风险类别,4个风险点,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制,推进惩治和预防反腐败体系建设。

完成情况:已完成

(8)针对“廉政谈心谈话工作走过场。谈话内容多为‘注意学习理论知识,提高业务水平’等一般性工作,未结合党员干部的思想动态和工作实际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提出要求,警示教育作用不强”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学习,11月24日,学习《党委(党组)综合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工作办法(试行)》,了解谈心谈话的主要内容、基本原则、方式方法,体现对干部的严管厚爱。二是严肃开展谈心谈话,11月8日,支部书记对全体职工进行“红脸出汗、咬耳扯袖”谈话,结合个人思想工作实际,重点指出问题和不足,确保全体职工尽好职责、树好形象。

完成情况:已完成

4.财务管理规定执行不严

(9)针对“费用入账不规范。区总工会有财政核算账户和工会独立账户两个账户,但费用入账不合规,出现同一类型活动有的在独立账户中报销,有的在区财政账户中报销或举办一项活动费用分散在两套账户中报销等现象”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理清两个账户经费往来、核算入账等使用范围,明确经费使用项目,形成自查报告。二是加强财务人员的业务培训,12月14日,参加芜湖市工会财务经审人员培训班,加强财政核算账户和工会独立账户两个账户的资金财务管理。三是规范费用入账,强化经办人、证明人、审核人的责任意识、纪律意识。今后,组织活动坚决杜绝分别在两套账户报销同一项活动中的不同费用的现象,并建立长效机制。四是及时将安徽省总工会《关于印发<安徽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皖工发[2021]41号)转发到所属各基层工会,并指导督促基层工会认真贯彻执行。

完成情况:已完成

(10)针对“报销手续不完善。2020年1月现金支付高新区企业送温暖18.82万元,部分下级工会上报的发放表中,有的工会主席没有签字,有的没有盖工会公章”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经办人员批评教育,要求树牢责任意识、职责意识。严格按照财务报销程序执行,加强审核把关,如2022年送温暖资金发放表全部按照规定,由经办人和工会主席签字,并加盖工会公章。二是从严审核经费支出票据,审查各类经费支出票据的真实性、合法性,符合区财政局报账要求。

完成情况:已完成

(11)针对“招标询价不严格。巡察期间随机抽查7个询价项目,招标询价公告内容均不完整,缺少采购物品数量及物品类型等关键信息”等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查找问题原因,在2020年11月13日职工疗休养活动现场开标中,由于经办人员业务不精,片面认为只要符合最低报价就行,忽视细枝末节,导致问题发生。11月8日,对经办人批评教育,要求树立责任意识。二是举一反三,全员加强招标询价业务学习,11月14日巡察整改专项学习《弋江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强招标采购管理的实施意见(修订)>通知》(弋政[2018]60号)。三是从严要求,具体实践,要求各经办人员对巡察以来的招标询价记录单一一核算明细、总价,确保类别清晰、金额无误、内容完整,并根据最低中标原则,完善相关手续。

完成情况:已完成

5.服务群众精准程度有待提高

(12)针对“助学救助不及时”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查找问题起因,发现是由于当时申报金秋助学的6名困难职工于2019年10月31日才提交申报材料(工会救助是常态化的),经审核后,不符合困难职工帮扶专项资金救助范围,但家庭确实困难,符合芜工发[2019]38号-经费安排中可使用区工会经费对其救助的要求,区总工会在2019年11月25日-29日公示,12月11日发放救助金,整个帮扶流程未超30个工作日,符合《安徽省困难职工帮扶民生工程绩效评价办法(试行)》(皖工发[2019]22号)文件中帮扶时效要求。只是经办人在公示内容中未写明相关情况,导致问题发生。二是举一反三,在以后的帮扶材料表述中,遇到特殊原因,充分说明情况,严格按时按质按量落实资金发放工作。

完成情况:已完成

(13)针对“少数困难职工救助材料审核仍有瑕疵。审核时有的没有将低保收入计算在内,有的没有将家庭个别成员的实际收入纳入家庭总收入”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查找问题起因,造成以上问题的原因是因为经办人员独立开展帮扶救助工作时间不长、经验不足,对相关帮扶政策理解不透,工作不够细心等,导致问题发生。11月8日,对经办人开展“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批评教育谈话,要求树牢责任意识、职责意识。二是对问题中提出的困难职工救助金额进行重新核算,核算结果与之前核算结果出入不大,并不影响该职工救助金额。三是举一反三,对区总工会2021年度帮扶救助材料进行逐一排查,仔细核算每位职工的帮扶救助金额,未发现多核算救助金的问题。四是加大区总工会环节帮扶材料的审核力度,增加工作人员参与帮扶材料的审核工作,确保精准及时帮扶。  

完成情况:基本完成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

6.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到位。

(14)针对“研究‘三重一大’事项过于简单,以例会通报为主,讨论研究过程少”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思想教育,增强贯彻民主集中制的严肃性自觉性,11月15日巡察整改专项学习《中共弋江区委常委会研究决策“三重一大”事项实施细则(试行)》(弋办[2019]71号)。二是进一步健全完善议事制度,修订完善《弋江区总工会议事规则》,研究制订《弋江区总工会“三重一大”事项决策规则(试行)》,并对“三重一大”内容进行细化和量化,提高可操作性。三是规范议事流程和决策程序,提高议事质量和效率,作出“同意”、“不同意”、“缓议”的明确表态,形成专题记录。

完成情况:已完成

(15)针对“末位表态执行不严”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学习、提高认识,集中学习《民主决策末未表态制度》,充分认识重大事项主要负责人末位表态制度的重要性必要性。二是规范会议记录,由专人详细记录每位与会人员对于重大事项的意见,从会议结束到开始做到内容完整、清晰、真实,体现出末位表态制度全过程。三是严格执行、长期坚持,坚持落实末位表态制度,确保集体决策科学民主。

完成情况:已完成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4820971;电子邮箱:gh4820971@163.com。

区委巡察办电话:0553-4810313


                                  中共弋江区总工会支部

                                                                                            2022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