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弋江区应急管理局党委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时间:2022-03-02 08:33  来源:区委巡察办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1年8月10日至9月30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对应急管理局党委进行了巡察。11月1日,区委巡察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弋江区应急局党委对区委第一巡察组的反馈意见高度重视,认真制定整改方案,将巡察组反馈的14个方面的问题细化为21个具体整改问题,精心组织实施,逐一对照整改,并建立长效机制,目前已取得阶段性成效。截止1月20日,巡察反馈的20个具体整改问题,已完成整改16个、基本完成3个、未完成1个,完成率95%;制定整改措施41条,制定完善制度13项。

一、聚焦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在基层的落实情况

1.针对“应急管理体系建设不够健全,部门之间联动机制不够顺畅。应急管理相关单位仍各成条块、资源力量未有效集聚”等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了与农水、自规部门定期会商机制,共同研判防汛抗旱、森林防灭火、地质灾害等风险隐患,制定防范应对措施,并督促相关单位抓好落实;与消防救援大队建立信息共享互通、每季度联合检查工作机制。二是牵头修订了《弋江区防汛抗旱指导手册》《弋江区森林防灭火工作规则》,明确了各相关单位、部门工作职责。三是研究制定了应急值班制度并严格落实。

完成情况:基本完成,计划于2022年3月完成。

2.针对“应急预案体系建设滞后,应急演练未能常态化开展”问题。2019年机构改革至今,区应急管理局仅牵头修订了《弋江区应急管理局总体预案》,截至本轮巡察结束,其他相关预案均未修订,工作推进迟缓

整改情况:一是修订了《弋江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明确了相关牵头部门需制定的专项预案,组织召开了区应急预案体系建设推进会,督促区直部门、各街道修订和完善各类专项预案。二是牵头拟定2022年度应急预案演练计划,并将应急预案演练列入对街道和部门的考核。

完成情况:未完成,计划于2022年12月完成。 

3.针对“安全生产监督力度尚需提升,部分中小企业安全管理不规范,部分中小企业安全管理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工贸企业分级分类安全监管,并督促要求街道对属地小微企业安全监管全覆盖,发现一般隐患问题及时督促企业整改,发现重大隐患问题及时上报。二是11月9日安排执法人员对白马街道中小企业创业园2家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问题下达责令整改指令书,责令企业限期整改,并已组织复查验收。

完成情况:已完成,2022年1月。

4.针对“安全生产监督力度尚需提升,大地农副产品批发市场、瑞丰商博城等大型市场消防通道堵塞,市安办暗访(芜安办〔2020〕34号)指出的前厨后店以及老旧小区飞线充电等老大难问题仍然不同程度存在”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1年以安委办名义印发了《关于印发道路交通、城镇燃气、建筑、消防四个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弋安办[2021]42号)、《弋江区“三合一”场所整治考核办法》(弋安办[2021]43号)、《关于开展安全专项整治的通知》(弋安办[2021]44号),督促消防、住交、商务、民政、教育等职能部门开展行业领域专项治理,每月组织相关部门对“三合一”场所整改情况进行督查考核。二是牵头召开老旧小区飞线充电整治推进会1次,梳理明确了各部门职责,并联合消防、公安、住交、市场及属地街道约谈物业公司2家次。三是组织召开全区各街道分管领导、安监站工作人员、各村(社区)安全生产网格员、行业主管部门分管领导、市场监管网格员、区境内各小区、商业综合体物业公司主要负责人共计210余人,进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经营门店检查要点实务培训,指导各级、部门和市场主体、物业公司依法落实管理责任。日常加大督促住交局、加快“瓶改管”和住宅小区充电桩、停车棚等工程建设进度,逐步消除老旧小区飞线充电等用电隐患问题。四是为提高和规范网格员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能力,整治餐饮行业前厨后店、使用燃气不加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三合一”场所等重点隐患,编印了5000本“菜单式”《弋江区安全生产网格员简易检查记录表》发放给街道网格员用于日常检查。

完成情况:基本完成,计划于2022年3月完成。                   

5.针对“监督检查有漏洞,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台账不齐全,记录不完善,责令整改和复查未能做到逐一核实,未能做到闭环管理”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经梳理,我局2020年度未落实闭环管理的16份责令整改,其中有7份为配合马塘街道港西工业园、农民工创业园拆迁整治下达的《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后期被责令限期整改的企业已经全部拆迁,无法下达复查意见书。另9份未复查的《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已逐一开展复查验收,落实了“闭环”管理。二是进一步加强了执法检查台帐管理,每月定期对执法人员执法检查文书归档情况进行督促提醒,对《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和《复查意见书》落实“一对一”闭环管理,确保隐患整治不遗漏。

完成情况:已完成,2022年1月。

6.针对“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建设仍需加强,防灾减灾救灾宣传教育面还不够广,群众防灾减灾意识还不够强,防灾减灾方式方法掌握的还不够多,思想上容易产生麻痹,区境内2020年发生“5.8”“11.28”事故,教训深刻”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将防灾减灾宣传纳入了部门、街道防灾减灾考评体系,促使各级主动抓好防灾减灾宣传。二是着力推进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工作,每年争取创建综合减灾示范社区1-2家。三是充分发挥学校、村(居)委会作用,扩大防灾减灾宣传面,提高居民防灾减灾救灾意识和能力。

完成情况:已完成,2022年1月。

7.针对“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建设仍需加强,救灾队伍能力还需提升,目前,我区除消防综合应急救援大队以外,还有区城管局、区民兵应急分队、芜湖市蓝天救援队及各街道组成的抢险救灾队伍,除芜湖市蓝天救援队有水上救援专长以外,其他队伍缺失专业化训练,能力有待提升”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了应急救援培训教育计划,积极协助消防综合应急救援大队、民兵应急分队、区城管局、街道抢险救灾队伍开展各种应急救援训、演练,指导学校组织防灾减灾演练。二是增加了资金投入用于救援救灾装备和应急保障,提升基层救援力量和社会救援力量的专业化水平,共投入资金11万余元,为消防救援大队购买了1台无人机用于防灾救灾,为各街道采购10吨融雪剂用于冰冻灾害防范。

完成情况:基本完成,计划于2022年7月。

8.针对“应急保障能力建设仍需加大推进力度”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已完成中央下拨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建设补助资金200万元物资招标采购。二是完成备灾仓库场地装修,备灾物资已入库。三是建立了备灾物资仓库安全管理制度,明确了管理主体为应急指挥中心,管理责任人为应急指挥中心主任。

完成情况:已完成,2022年1月。

9.针对“对区委重大决策部署未能跟踪问效”等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经梳理各专门委员会专项行动治理方案及“两个清单”,通知各牵头部门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二是通报各专门委员会未按要求落实工作、上报材料等现象。

完成情况:已完成,2022年1月。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

10.针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够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定期组织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法规。二是党委每半年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各分管领导履行“一岗双责”明显增强。三是根据《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研究并细化了党委及班子成员落实从严治党责任清单。

完成情况:已完成,2021年12月。

11、针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够到位,廉政谈心谈话工作走过场,谈话内容多为工作安排,未结合党员干部的思想动态和工作实际对党风廉政建设提出要求,警示教育作用不强。个别班子成员未对分管部门同志开展谈心谈话”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党委书记积极带头发挥“红脸出汗、咬耳扯袖”作用,深入开展谈心谈话。二是班子成员根据党员干部思想状况、工作岗位变动、重大节日等时机,开展谈心谈话活动,全体工作人员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的思想进一步夯实。三是结合工作实际,深入抓好反面典型案例的学习宣传,用别人的教训警示教育党员干部,全体工作人员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识进一步增强。

完成情况:已完成,2021年12月。

12.针对“财经制度执行不严,招标询价项目报销附件不全”等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规范了财务管理,健全了财务制度和报销程序。二是加强把关,分管领导对报销票据进行严格审核。

完成情况:已完成,2022年1月。

13.针对“财经制度执行不严,加班工作餐报销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工作中严格控制加班工作餐,确需安排工作餐的需分管领导同意后,经办人员严格按人数、标准,并在菜单注明加班时间、原因、人数等相关要素并签字确认。二是加强了报销票据审核把关。三是对反馈的财务报销不规范问题进行补缺补差。

完成情况:已完成,2022年1月。

14.针对“工作作风不够扎实,日常管理有短板,会议记录混乱,会议记录未分门别类,多种会议混合记录”等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分门别类建立了各项会议记录本,并对会议记录人员进行了培训。二是专门对记录人员进行提醒帮带,采购了会议专用录音笔,帮助提升会议记录能力。三是定期对会议记录的检查,及时发现纠正问题。

完成情况:已完成,2021年12月。

15.针对“工作作风不够扎实,日常管理有短板,效能建设需加强”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修订和完善了考勤、值班、请销假、公务用车等各项内部管理制度。二是针对“巡察期间工作人员工作时间观看手机和迟到等现象”,局主要领导利用工作例会对巡察反馈存在的问题进行了集体提醒警示教育,要求各分管领导、科室负责人要加强监督,每月公示请假情况,并将效能建设和请销假情况列入对工作人员的日常考核,计入年度考核成绩。三是坚持严格落实考勤制度,定期通报公示人员考勤情况。

完成情况:已完成,2021年12月。

16.针对“工作作风不够扎实,日常管理有短板,权力清单制定不严谨”问题

整改情况:立即组织人员对《弋江区应急管理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进行了修订,并以此事为教材,举一反三,教育提醒全体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如何避免类似问题发生。

完成情况:已完成,2021年12月。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

17.针对“理论学习有欠缺,应急管理局党委未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要求,制定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也未进行集体学习研讨”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了2022年度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二是组织召开了党委中心组学习研讨交流会。

完成情况:已完成,2022年1月。

18.针对“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力,会议讨论推荐表彰人选、行政处罚等工作存在无讨论过程、无讨论结果以及主要负责人未执行末位表态”等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班子成员学习《“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完善了党委工作规则。二是完善了会议议题提交、确定办法,落实会议各项程序,并规范记录,提高了会议质量。三是会议严格落实了“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民主决策制度和主要负责人未位表态。

完成情况:已完成,2021年12月。

19.针对“巡察反馈的少数问题整改成效不明显,2018年8月三届区委对原安监局开展巡察,共反馈20个问题,基本得到整改,但本轮巡察发现仍然有3个问题整改成效不高,分别是未建立党组织标准化建设台账;管党治党责任压力传导不够,未能结合岗位职责进行廉政提醒;财务报销仍然有不规范现象”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专题研究上届巡察反馈未整改到位的问题整改措施并落实整改。二是组织党务工作人员学习党建标准化建设标准,规范了党组织标准化建设台账。三是经常性地开展廉政谈心谈话,及时结合实际做好廉政提醒。四是规范和健全了财务管理制度和报销程序。

完成情况:已完成,2021年12月。

20.针对“巡察反馈的少数问题整改成效不明显,未落实专人保管巡察整改材料”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专人到巡察整改材料整理归档较好的单位进行学习材料整理归档方法,提升巡察整改材料归档人员能力,为扎实做好本轮巡察整改材料归档奠定了基础。二是明确本轮巡察整改材料管理责任人。

完成情况:已完成,2021年12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4823812; 电子邮箱490814575@qq.com。

区委巡察办电话:0553-4810313。


                                                                  中共弋江区应急管理局党委

                                                                             2022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