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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届区委第二轮巡察公告

时间:2022-03-03 16:45  来源:弋江区纪检监察网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区委巡察组于2022年3月1日至2022年5月20日对区属8个单位党组织开展巡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区委第一巡察组:巡察高新区投资促进部(区投资促进中心)和高新区科技经贸部(区科技局)2个单位;

区委第二巡察组:巡察高新区规划建设部(区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局、区人民防空办公室、区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和区财政局(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2个单位;

区委第三巡察组:巡察芜湖新马投资有限公司、芜湖高新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2个单位,同时对区老年大学、区关工委开展财务专项巡察

一、巡察信访受理对象

被巡察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特别是主要负责人,以及内设机构负责人;所属二级机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

二、巡察内容

按照深化政治巡察、强化政治监督的要求,结合巡察工作的特点和规律,聚焦党组织政治责任和职责使命,重点监督检查聚焦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在基层贯彻落实情况、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等。

三、反映问题渠道

巡察期间,巡察组设立信访接待地点,设置意见信箱、电子信箱、开通专门值班手机,接受群众来信来电来访。

(一)信访接待地点:区委第一、第二、第三巡察组(弋江区税务局隔壁六楼)

(二)意见信箱:弋江区税务局隔壁一楼、弋江区为民服务中心西门口、芜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一楼。

(三)电子邮箱:yjqwxc@sina.com

(四)专门值班手机:17718270372

受理信访接待和电话的时间为工作日的上班时间,截 止时间2022年5月10日。

根据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巡察对象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与巡察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问题的反映,将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转交有关单位或部门处理。


 

区委第一、第二、第三巡察组

2022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