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统一部署,区委巡察组于2022年9月13日至2022年12月12日对火龙街道党工委及其所辖村(社区)党组织、中南街道党工委及其所辖社区党组织开展常规及延伸巡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察信访受理对象
街道及村、社区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特别是主要负责人,街道内设机构负责人。
区委第一巡察组:巡察中南街道党工委及兴隆街社区、潮音街社区、西利民社区、芜南社区、三潭社区、禹王宫社区、都宝花园社区、滨江社区、江岸社区党组织等10个单位;
区委第二巡察组:巡察火龙街道党工委及围山村、火龙村、善瑞村、新联村、良福社区、四联社区、永胜花园社区、圣庭湖畔社区党组织等9个单位。
二、巡察内容
按照深化政治巡察、强化政治监督的要求,结合巡察工作的特点和规律,聚焦党组织政治责任和职责使命,重点监督检查党中央和省市区委重大决策部署在基层贯彻落实情况、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等。
三、反映问题渠道
巡察期间,巡察组设立信访接待地点,设置意见信箱、电子信箱、开通专门值班手机,接受群众来信来电来访。
(一)信访接待地点:区委第一、第二巡察组(弋江区税务局隔壁六楼)
(二)意见信箱:街道及各村、社区办公地点门口;弋江区信访局门口、弋江区为民服务中心(西门)、弋江区税务局西侧一楼(区委巡察组)。
(三)电子邮箱:yjqwxc@sina.com
(四)专门值班手机:第一巡察组17718270372;第二巡察组18955369107。
受理信访接待和电话的时间为工作日的上班时间,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1日。
根据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巡察对象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与巡察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问题的反映,将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转交有关单位或部门处理。
区委第一、第二巡察组
2022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