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1年10月29日至2022年1月10日,市委第五提级交叉巡察组对弋江区发改委党组开展了巡察。2022年4月6日,巡察组向弋江区发改委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加强组织领导,把巡察整改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好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狠抓整改落实。委党组把巡察整改作为首要的政治任务,作为忠诚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委党组第一时间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部署会议,学习领会巡察反馈意见精神和要求,成立了发改委党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委党组书记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对巡察整改工作负总责,亲自把关、亲自部署,带头领办重点难点问题,明确有关负责同志抓好整改日常工作,督促提醒班子其他成员落实整改责任,把抓整改融入日常工作,融入深化改革,融入全面治党,融入班子队伍建设,健全完善制度,强化制度规定执行,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推动各项工作高质量高效能发展。
二是细化举措,力求实效。坚持问题导向,奔着问题去、针对问题改。党组紧盯巡察反馈问题,对标对表、压实责任,建立了“二个台账、四个清单”,即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台账、书记讲话重点人重点事问题整改台账及问题清单、任务清单、时限清单、责任清单,明确了整改内容、整改措施、整改时限,落实了责任领导、责任人,确保发现的问题原因剖析到位、整改举措有力、整改见成效。
三是建立长效机制。委党组边整改边总结,及时总结整改工作经验,把立规矩、定制度作为抓整改落实的重要措施。坚持标本兼治,立足于制度建设、着力于规范形成。党组主要负责人围绕全面从严治党、强化重点领域监管等方面,通过不定期检查、专题会议督查、日常抽查等方式,对各责任人整改工作进行监督管理,进一步扎紧扎牢制度笼子,巩固整改工作成果。
二、聚焦反馈问题,认真抓好整改落实
(一)对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市委部署要求统筹推进不够有力,推动区域高质量发展力度不够大。
1.结合职能职责学深悟透不到位。
(1)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的深度和系统性不足,理论联系实际不紧密,理论指导实践工作有短板,在学懂弄通做实方面有差距。
整改情况:一是党组分别于5月5日、5月13日、5月24日3次开展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坚持问题导向,将理论学习成果转化为党组干事创业的强大动力。2022年6月,区发改委积极指导两家企业申报重点地区转型发展专项中央预算内资金,获批资金2500万,我区企业争取资金1500万元,占全市获批资金的60%,进一步帮助企业提升创新能力。二是党组于5月20日组织班子成员学习长三角一体化、打造省域副中心城市相关重要讲话精神,研讨撰写学习心得4篇,深入分析了目前我区与长三角区域先发地区的差距和在融入长三角方面存在的不足,提出了“拓展产业格局”、“加大人才培养”“发挥都市圈联动作用”等举措,为下一步长三角一体化工作提出了方向。三是党组于5月17日发布《关于开展“我为发改献一策”主题征文活动的通知》,组织全委干部将理论学习成果转化为理论输出,累计收到高质量论文8篇,梳理“献策”29条,对其中提出的“搭建创新平台,丰富产业内涵”、“营造良好双创发展环境”等“献策”进行采用,党组立即组织专班加快推进智能网联汽车小镇建设,突出平台作用;组织区内企业积极参加“创响中国”活动,提升创新创业活力,创造双创发展环境。
2.发挥职能作用不充分。
(2)规划编制不够细。
整改情况:一是党组于5月6日组织学习国家、省、市主导产业和服务业相关文件,研究国家、省、市主导产业和服务业发展规划,提出制定我区主导产业和服务业专项规划,并安排工作专班落实。5月27日组织开展现场调研,走访高新区主导产业和服务业企业6家,《芜湖高新区“十四五”主导产业和服务业发展专项规划》初稿已初步编制完成,待征求意见汇总收集进一步修改,并经党组审议后,10月正式出台专项规划。二是认真摸排,组织指导企业准备第七批省重大新兴产业工程专项申报材料。积极指导企业申报2022年度省“三重一创”系列政策,成功申报“新建项目”政策一项,获批资金137.9万元;申报“人工智能”项目三项,获批资金829万元;申报“重大工程、专项引导资金”项目四项,获批资金3843.81万元。申报安徽省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建设2022年中央预算内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获批资金2434万元。今年以来累计争取中央、省、市上级资金7244.71万元,较去年同期增加1098.18万元。三是今年年初已制定《弋江区2022年政府投资项目及资金安排计划》,提出了政府性项目投资引导建议;《弋江区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中提出,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主要预期目标建议:地区生产总值增长9%,力争达到两位数增长,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5%。
(3)项目前期论证不充分。
整改情况:一是党组成立专班,核查有关项目总投资调整原因,项目因建材、人工、设备、现场弃土堆积以及新增人防工程等各项因素,对投资进行了适当调整,项目均已按调整方案竣工。二是严格按照《弋江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规定,严格落实项目初步设计和概算审查制度,投资额在100万元以上的政府投资项目,区发改委牵头组织专家严格审查投资概算;投资额在500万元以上的政府投资项目,区发改委牵头组织专家严格审查初步设计和投资概算,未经审查或审查不通过的,不得进行招标建设,确保项目资金合理有效规范使用。
(4)项目节能监管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党组于2022年5月制定《弋江区发改委2022年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意见落实情况评估工作方案》,明确全年检查计划。计划2022年开展三次集中实地检查,其中上半年重点针对此次指出的项目开展检查,下半年对2019-2021年期间所有弋江区发改委出具节能审查意见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开展检查。二是安排专人,按照《弋江区发改委2022年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意见落实情况评估工作方案》计划,于2022年6月17日现场检查了2个项目建设及经营情况、核算实际用能及产能,企业的节能审查意见落实情况良好,未超出申报限额标准。
(5)争取上级补助资金减少。
整改情况:一是党组今年年初已制定《弋江区2022年政府投资项目及资金安排计划》,加大对政府性投资项目的储备力度,积极组织相关部门申报政府性投资项目中央预算内资金,2022年申报安徽省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中央预算内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获批资金2434万元。二是积极组织企业申报产业支持政策,在2022年度省“三重一创”系列政策申报中,成功申报“新建项目”政策一项,获批资金137.9万元;申报“人工智能”项目三项,获批资金829万元;申报“重大工程、专项引导资金”项目四项,获批资金3843.81万元。今年以来,区发改委累计争取中央、省、市上级资金7244.71万元,较去年同期增加1098.18万元。三是为进一步提高全委干部争先进位意识和干事创业热情,党组于5月17日发布《关于开展“我为发改献一策”主题征文活动的通知》,组织全委干部将理论学习成果转化为理论输出。活动期间,累计收到高质量论文8篇,梳理“献策”29条。
3.抓项目惠民生乏力乏策。
(6)项目调度不充分。
整改情况:一是党组牵头制定《弋江区重点项目调度机制》,分别于4月18日、5月13日、6月1日组织开展重点产业及政府投资项目、全省集中开工项目、招商引资“红黄绿”亮牌项目调度,采取滚动通报形式,倒逼项目建设单位推动施工建设,力争早日开工投产达效。二是围绕“党建+帮扶”,落实项目建设台账专人包保,采取序时进度通报模式,根据当前项目进展情况进行动态更新,低于当前序时进度采取通报、督察。三是科技产业园项目主体均为2020年底前竣工交付使用,2021年底竣工的为科技产业园零星维修工程。党组已成立专班跟踪相关项目建设情况,并正在组织验收。
(7)项目审批把关不严。
整改情况:一是对10余个农贸市场升级改造项目进行核查,项目已停止申请融资,项目已终止实施。二是于5月8日、5月28日分别对存量项目进行梳理,存量项目中未发现此类问题。下一步,将严格要求各建设单位,杜绝项目建设内容类似的项目开展前期工作。三是加强审查力度,严格要求重点岗位管控项目建设审批环节,加大谋划力度,做好严格把关。
(8)推进民生工程迟缓。
整改情况:一是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生工程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发展理念,将民生工程推进放在突出位置。二是督促区征收办,制定花津南路以东地块最新选房方案,并报区政府审议。三是督促区住交局持续推进公交场站建设,按照“公交都市”创建要求,2017-2019年弋江区需建设3座场站,截至2021年底弋江区境内已建有公交场站16座。2022年已建成利民路公交首末站、长江南路(汽配路口)公交站2个。
4.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虚化。
(9)对意识形态工作缺乏系统谋划部署和研究推进,意识形态工作不够深入,履行意识形态主体责任不全面,正面宣传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党组于2022年5月25日成立弋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思想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担任组长,对意识形态工作负总责,党组成员各司其职。结合单位工作实际,制定2022年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工作计划。二是加强意识形态领域部署研判,2022年5月15日党组召开意识形态专题研究部署会,对2022年1月至今的产业、项目等重点领域意识形态进行风险研判。整改期间,组织区内8家重点企业召开意识形态领域工作推进会,对企业意识形态工作进行专题部署,加强对企业意识形态工作的传导。三是促进宣传教育与意识形态工作同计划、共落实,党组常态化推进“芜湖共读”学习计划,每周六组织党员干部准时观看学习直播,结合学习感悟每周至少发表1篇学习笔记,累计发表学习笔记15篇。
(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够有力,担当作为存有差距
5.主体责任扛得不牢。
(10)压力传导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于5月5日召开党组会,重温学习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以及《弋江区委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弋〔2020〕25号)、《弋江区(高新区)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推进巡察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弋办〔2020〕17号)等文件,深化对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认识。二是5月16日党组研究制定《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2022年度计划清单》,细化年度工作任务。成立全面从严治党工作领导小组,全面推进从严治党工作向纵深发展。三是编印《巡察整改学习材料汇编》,发放汇编16人次,组织全体人员进行再学习、再回顾。整改期间,党组召开全面从严治党专题部署会1次,部署从严治党工作任务。四是定期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参加党组会,对发改委各项工作开展监督。五是派驻纪检监察组严格落实《弋江区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参加(列席)驻在单位有关会议制度(试行)》、《弋江区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对驻在单位人员开展廉政教育培训制度(试行)》及《关于加强市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机构与驻在部门党组(党委)会商机制建设的工作指引(试行)》的通知(芜纪办[2021]39号)等机制》,4月28日纪检派驻组与发改委共同参加全省粮食系统全面从严治党暨专题警示教育会议,共筑粮食安全防线。派驻纪检组定期到委党组督查“六稳六保”工作情况、开展营商环境提升等工作。整改期间对发改委党组巡察整改各项工作开展经常性监督,赴发改委党组专题指导4次。
(11)“一岗双责”认识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党组于5月18日编印《巡察整改学习材料汇编》,将“两个责任”相关要求印制成册,发放学习手册16人次,要求全委人员开展学习。二是研究制定了《2022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明确2022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总体要求和重点事项。整改期间,召开党风廉政专题部署会议1次,部署2022年度党风廉政工作任务。三是梳理了重点岗位廉政风险点,对重点岗位廉政风险点进行分析、摸底、排查,累计摸排重点岗位20个权力事项104个廉政风险点,并要求每季度再摸排、再梳理。
(12)“一把手”履行“第一责任人”意识不强。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了学习计划,采取自学、集中学习等方式,组织党组成员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弋江区(高新区)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推进巡察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弋办〔2020〕17号)等文件,提高“一把手”履行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认识。二是成立全面从严治党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任组长,对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负总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三是对重点岗位廉政风险点进行分析、摸底、排查,累计摸排重点岗位20个权力事项104个廉政风险点,并要求每季度再摸排、再梳理。四是整改期间,主要领导对分管领导、分管领导对分管工作人员结合巡察整改、日常工作、廉洁廉政开展经常性“咬耳扯袖、红脸出汗”谈心谈话12人次。
6.工作作风不够扎实。
(13)助企纾困、服务基层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扎实推进党建引领工作,指导支部开展“项目走一线”主题党日活动,组织党员干部主动下沉企业,走进16个项目现场,走访16家企业,了解企业最新经营状况和项目建设情况,帮助企业梳理、解决遇到的困难。二是围绕1%工作法,成立1%工作法弋江区专班物流组、能源组。三是充分发挥党组核心作用,“0417”疫情期间积极解决企业复工返岗困难,累计发放641张一次性返岗证、114张车辆通行证,全力保障企业复工复产。四是严格落实“四送一服”包保制度,累计包保企业24家,包保项目15个。党组负责人带头对包保企业、包保项目定期开展走访,今年以来累计共走访企业52次;及时向企业家转达最新的政策开展情况,累计发放最新政策宣传汇编40余份。五是积极帮助企业对上争取资金支持,今年以来累计争取中央、省、市上级资金7244.71万元,较去年同期增加1098.18万元,在资金管理办法时间内完成资金100%兑付工作。六是召开“一改两为五做到”专题会议,改进工作作风,改变工作方法,切实转变工作效能。
(14)日常管理“宽松软”。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1次学习。5月16日学习了《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严肃党员干部的作风纪律监管。二是上好1堂党课。6月20日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党组成员作了《不负韶华、勇担使命、奋进新时代》专题党课,对党员干部进行教育提升。三是开展1次“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整改期间,开展次谈心谈话12人次。四是编印1本学习材料。编印《巡察整改学习材料汇编》,将“两个责任”相关要求印制成册,发放学习手册16人次,要求全委人员开展学习。五是不定期开展专项督查。对人员去向、工作状态进行督查,对与去向牌不符、未按规定做与工作相关的事情等问题进行通报。六是组织青年干部参加培训班。加强青年干部培养。七是严格落实公务员平时考核制度、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对科级以下公务员开展季度考核、对编外聘用人员开展年度考核,2022年考核科级以下公务员7人次。
(15)发文管理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安排专人专职负责发文工作,定期开展发文业务知识培训,规范发文工作。二是分类编辑收发文台账,全面梳理收发文材料,检查材料完整度,根据文号和收发文时间登记台账资料。三是加强自查自纠,每月月初整理上个月收发文材料,检查发文文号和发文时间的顺序逻辑性,避免出现文号颠倒等问题;每半年开展一次发文自查工作,摸排发文过程中存在问题,立行立改,确保发文工作的严肃性、规范性。
7. 财务管理制度执行不力。
(16)报销流程不严谨。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弋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对差旅费、财务管理、资产采购等规范内部控制。二是强化制度执行落实,充分发挥内控抓总作用,落实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党组负责人加强监督审核,分管负责同志和财务人员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工作。三是根据《弋江区(高新区)招商引资接待费和差旅费管理暂行办法(试行)》(弋财〔2020〕35号)规定,对指出问题进行核查,其中住宿费应提供发票或酒店住宿凭证,部分差旅费报销单提供了酒店住宿凭证,无需再提供住宿发票。四是核查“重复支付电话费”问题,经与电信公司查证,已于2022年5月报销的办公电话费中将多缴的差额予以抵扣,针对该问题对相关工作人员开展提醒谈话。五是对“商务接待费存在菜单重号现象”问题进行核查。经核查,饭店经办人员开发票领取菜单时不规范,审核人员审核不严导致菜单重号报销,党组已对相关财务人开展提醒谈话,同时要求分管负责同志和财务人员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和审核工作。
(17)厉行勤俭节约意识不强。
整改情况:一是党组于5月18日组织全委人员及招商中心人员学习安徽省财政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厉行节约坚持过紧日子的若干举措》的通知及发改委财务管理制度,严格落实公务(招商)接待相关规定及发改委内部控制管理制度。二是将芜湖市弋江区发改委财务制度与巡察整改学习材料汇编印制成册,发给全体人员学习,确保学习到位。三是按照招标采购、询价要求,对发改委2022年广告制作费用通过询价方式确定定点印刷单位并与其签订合作协议。四是根据《弋江区(高新区)招商引资接待费和差旅费管理暂行办法(试行)》(弋财〔2020〕35号)要求,严格执行“五单合一”制度,实施公务接待。
(18)专项资金兑付不严谨。
整改情况:一是党组主要负责人就巡察整改资金兑付相关问题,与相关工作人员开展提醒谈话,强调后续严格规范资金兑付流程,完善资金兑付制度。二是5月18日组织全委人员及招商中心人员学习发改委财务管理制度,强化内控制度执行落实,规范专项资金申报流程及后续资金兑付工作管理。三是定期开展自查,根据会议纪要等相关文件材料,整理2019-2021年度新能源汽车产业基地奖补资金使用情况,后期将每半年对奖补资金兑付情况进行自查。
(19)账务长期挂账不处理。
整改情况:一是梳理了企业往来借款情况并进行了分类处置。对符合销账手续的7家企业借款,将相关佐证材料提交至区财政局进行账务处理;对6家企业借款暂时保留并转至区财政局,待企业满足账务处理手续后予以核销;对涉及案件的企业借款做好备案,待案件处理完后予以抵扣;对资产重组企业,待区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具体解决方案后进行处理。二是其它应付款根据梳理类别清理。对部分应付完成了清理,对应上交财政结余资金,已上报区财政局,根据专项清理工作清理上交。
(三)基层党组织组织力欠缺,政治功能发挥不够充分
8.党建引领作用发挥不明显。
(20)党建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不够,党建引领发展不突出。
整改情况:一是研究制定了《发改委党组议事规则》。5月24日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发改委党组议事规则》,明确党组职责,推进党组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二是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对重要干部任免、大额资金使用等“三重一大”事项,按照议事规则研究决策。三是严格区分党组会、委务会,严禁主任办公会代替党组会作决策。整改期间,召开党组会9次,召开委务会2次,召开支部三会一课5次。
9.贯彻民主集中制不到位。
(21)“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执行不力,班子成员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不够严谨,班子成员建言献策不够,影响了民主决策的质量。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发改委党组议事规则》,明确“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对研究决策的“三重一大”事项,明确党组班子成员分别发表意见,“一把手”均最后表态。二是严格落实班子成员双重组织生活制度,班子成员既要参加党组的民主生活会,也要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会。三是结合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广泛征求企业、双联系单位意见和建议,发放征求意见表40张,收回意见建议12条。民主生活会上,党组班子成员互相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班子成员积极建言献策,对其他班子成员分管工作提出意见建议6条。
10. 党建工作抓得不紧。
(22)党建工作方式方法还停留在传统模式上,活动组织形式单一、教育针对性不强,缺乏吸引力和凝聚力。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对党支部的指导,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等文件,夯实党建业务知识。督促党支部于5月初与区直机关工委对接,将借调人员党组织关系转入。二是着力打造发改委党建品牌,开展项目走一线、疫情防控、服务业人才招引、“我为发改献一策”主题征文、“喜迎二十大,奋进新征程”等主题党日活动5次。三是指导非公企业开展党建工作,走访指导企业党支部开展工作2次。四是指导新能源汽车产业协会党委开展工作,协助协会党委召开2022年度党委第一次会议、制定2022年党建活动计划,同时指导新能源汽车产业协会制定2022年工作计划等。
11. 巡察整改未清零见底。
(23)历史遗留问题化解不力,账务处理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与区财政局就“以借款形式发放给弋江担保公司留守人员工资等费用尚未进行账务处理”问题进行账务对接,区财政局同意接受账务,已完成账务转接。二是加强对办公室人员的管理,组织学习会务业务,并在全委办公会上强调会议记录需完整规范全面,对会议记录要求日常性提醒。
三、不断深化巡察整改工作成效,逐步建立长效机制
一是继续抓好整改工作。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针对基本完成的事项,倒排计划、抓紧进度,确保在规定时间完成整改。针对已整改完成的事项,认真开展“回头看”,坚决防止整改不彻底、出现新问题和问题“反弹回潮”。针对发挥职能不充分、党建引领作用发挥不明显等需要长期持续落实整改的事项,持之以恒,做到边整边改、立行立改。
二是着力建章立制。在抓好整改、解决问题的同时,及时总结整改经验,研究制定科学、管用、长效的工作制度机制,推进各项规章制度执行到位。对已经建立的制度,加强制度执行力;对尚不完善的制度,深入研讨,把握关键,抓好制度建设,消除制度盲点。
三是巩固提升整改成果。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推进党组工作发展的重要契机,巩固好、坚持好整改成果,通过整改促进发改业务工作提档升级,促进全委干部作风转变,切实把巡察成果转化为推动发改工作发展的强大动力。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方式:0553-3025201
电子邮箱:1060015165@qq.com
中共弋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
2023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