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弋江区文化馆(图书馆)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时间:2023-02-01 11:37  来源:区委巡察办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1年10月29日至2022年1月10日,市委第五提级交叉巡察组对弋江区文化馆(图书馆)开展了巡察。2022年4月6日,巡察组向弋江区文化馆(图书馆)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及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方面

1.理论武装责任意识不强。

(1)文化馆长期依赖局机关组织的学习活动,未制定理论学习制度及年度学习计划,没有组织全馆人员集中开展学习。

整改情况:一是坚决摒弃依赖思想,5月上旬修订和完善了《弋江区文化馆规章制度》《弋江区文化馆免费开放工作管理制度》,独立的馆务工作机制初步形成;二是5月中旬建立了《弋江区文化馆(图书馆)理论学习制度》,制定了《弋江区文化馆(图书馆)2022年理论学习计划》,集中整改期间,组织全馆人员开展了5次集中学习;三是对文化馆(图书馆)工作人员进行了明确细致的分工,坚持业务和管理并重,按照学习计划定期组织集中学习,提升理论武装水平。

2.丰富活跃群众文化生活有差距。

(2)文化馆场所过小,服务有限,2021年因建设面积不达标,由二级馆降为三级馆。

整改情况:一是在本轮巡察前,我馆就已经在持续推进文化馆分馆及基层服务点建设,2021年建成7个分馆(基层服务点)和4个城市书房,2022年计划于10月初完成再建4个城市书房和6个分馆(基层服务点)任务,建成后文化馆(图书馆)服务半径随之扩大,两馆服务面积总量将大幅提高;二是安排专人对照《全国文化馆评估定级标准》进行全面梳理,从自身业务建设、服务效能、保障条件三个方面查找出4个问题、提出4条整改建议,并向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汇报。

(3)群众文化普及项目少、路径窄、范围小,受益群众少。

整改情况:一是在做好新冠疫情常态化防控措施的基础上,向主管局提出恢复开展公益性艺术普及培训的的请示,计划于9月中旬启动秋季培训班,先期设置12个门类19个课时班次,扩大公益性艺术普及培训受益面;二是采用购买服务的方式,首批统筹25名社会文艺类人才,组建文化馆艺术门类师资队伍,采取购买服务的方式,有效解决专业技术人员不足、服务路径窄、受益范围小等问题。

(4)目前在文化馆备案的业余团队主要是老年人团队,活力和艺术表现力不足,群众文化普及缺乏均衡性,服务群众文化需求缺乏广泛性。

整改情况:一是优化整合了42支馆内外业余文体队伍,引领中老年业余文体队伍和文艺爱好者,参与群众文化活动和文化志愿服务;二是以活动促宣传,上半年策划组织了10余场形式多样、内容丰富、服务面广的群众文化活动,吸引更多中青年、少儿及特殊群体广泛参与。

3.群众文艺作品创作题材不丰富。

(5)艺术形式单一,创作人才短缺,歌曲类创作比重较大,原创作品稀少,购买创作对象固定。

整改情况:一是首批发掘和网罗了13名本土在文艺领域有所造诣的专业人才,组建“弋江区群众文艺作品创作人才团队”,通过购买服务方式(公职人员除外),有效解决了创作人才短缺和原创作品稀少问题;二是通过对重点文艺项目创作选题的扶持,丰富了我区群众文艺作品的艺术形式,增加了文艺作品创作数量。5-7月份创作了歌曲《党啊,我深深爱着你》、相声《如此安全》、少儿舞蹈《水乡渔童》3部不同艺术形式的文艺作品;三是结合工作需要,面向省市等更高层面购买创作服务对象,改变购买服务对象较为固定的状况。

4.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

(6)在发挥文化馆意识形态阵地功能作用上办法不多、主动作为不够,阵地引领和示范作用发挥不明显。

整改情况:一是于5月初印发了《关于成立弋江区文化馆(图书馆)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明确了领导小组职责;二是集中整改期间,组织两馆人员学习有关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增强两馆工作人员责任感。

(7)对文艺作品思想性把关不够细致,没有形成行之有效的内容审核机制。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了《弋江区文化馆文艺节目意识形态审查表》《弋江区文化馆(图书馆)群众文化活动内容审核管理流程》,切实加强对文艺作品和群文活动的思想性审查审核;二是制定实行《弋江区文化馆免费开放场馆使用预约登记管理制度》《弋江区文化馆驻馆文艺团队管理办法》,严格落实对文化场馆阵地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和监管,在两馆建立健全行之有效的内容审核、登记、监管工作机制。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5.担当作为精神不足。

(8)对基层文化服务中心“建管用”工作指导不规范,示范引领、辐射作用不强,三级文化服务场所上下联动不紧密。

整改情况:一是于6月24日在馆内组织了两馆工作人员业务培训,着力提升两馆职工文化服务能力;二是制定和落实《弋江区基层文化服务指导帮扶工作计划》,7月1日至8日安排文化馆职工深入各自联系街道(社区)开展了指导帮扶工作。

(9)统筹场地和文艺人才优势互补、协作共建上作为不够,很多文艺团队找不到施展自编自演、自娱自乐的表现舞台,群众展示自我精神风貌的需求得不到满足。

整改情况:7月11日组织召开了区、街道、社区(村)三级文化服务机构联动协调会,会议从上下联动协调工作、文化活动协同举办、文化资源协作共享、文化服务互为补充等4个方面展开了深入细致讨论,并达成公共文化服务一体化共识。

6.内控管理不严格。

(10)财务支出审核把关不严谨,出现财务报销不合规情况。

整改情况:一是立即要求财务报账员和经办人员对巡察反馈指出的问题进行自查梳理并找出错误原因,对经办人员进行了严肃批评教育,该同志反省深刻并就此作了详细的情况说明;二是为了加强日常财务和固定资产管理,从制度上规范财务报销程序,严肃财经纪律,文化馆于5月中旬及时制定了《弋江区文化馆财务管理制度》《弋江区文化馆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并于即日起遵照执行。

三、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方面

7.独立开展工作意识不强。

(11)文化馆长期依赖局机关党支部,在建立健全馆级层面党组织体系上主动作为不够,存在等、靠思想。

整改情况:结合主责主业,加强文化馆自身系统性、规范性工作机制建设,制定行之有效的管理规章制度。制定和完善了6项管理工作规章制度、13项场馆管理制度,文化馆独立馆务工作机制逐步建立,逐步提升了自主开展各项工作的能力。目前由于全馆党员人数较少,不具备设立党组织体系开展组织活动条件,待相关条件具备后,及时设置文化馆基层党组织架构。

8.为民服务责任感不够强。

(12)疫情防控时期未能向群众提供线上文化服务需求、文化产品的供给。

整改情况:在疫情防控常态化期间,通过文化馆、图书馆微信公众号和文旅弋江综合业务平台,推送了文化艺术普及慕课28个、文化类活动视频35个,累积数字资源文化慕课2万集、活动视频17万集、电子期刊7400种,电子书100万册,特殊时期群众足不出户即可享受我馆提供的文化服务和文化产品。

(13)针对留守儿童、农民工及孤寡老人等特殊群体和偏远基层群众的文化服务欠缺。

整改情况: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增强为留守儿童、农民工等特殊群体及偏远基层群众服务的责任感。二采取送文化的方式,5月27日-28日,开展“数字电影大放映”走进奇瑞新能源、美好首玺、梁旭铂悦、伟星海岸、南湖春晓、璞悦光年等6个农民工工地,放映爱国主义影片6部,放映前还推送加映了《施工安全》《低碳生活》《可可小爱之疾病预防》等科教宣传片;6月2日-30日,组织群众艺术表演团队赴6个街道下辖社区,开展“喜迎二十大·讴歌新时代”弋江区文化志愿服务乡村(社区)行活动;7月12日启动赴火龙、白马、马塘3个涉农街道下辖6个村居,开展弋江区“送戏下乡进社区演出”6场,将流动服务向留守儿童、农民工及孤寡老人等特殊群体和偏远基层群众延伸。

9.专业人才培养力度不够。

(14)未建立专业人才引进和培养机制,对群众文化艺术专业人才挖掘指导培育不够,群众性文艺创作量少。

整改情况:一是转变思路精心谋划,探索建立专业人才引进和培养新机制,结合实际制定了《弋江区文艺人才队伍培养和扶持计划》;二是采取措施网罗各类文艺人才,以购买服务方式,激发群众性文艺产品创作生产潜力,增加供给数量,有效解决了创作人才短缺问题;三是通过重点文艺项目创作选题的申报,丰富了群众文艺作品的艺术形式,增加了文艺作品创作数量,5-7月,相继创作了三部不同艺术形式的主题文艺作品,并应时参加了各类群众文艺演出活动,原创文艺节目产量的提高,有效改变了“往往一个节目‘演遍天下’,演出队伍老面孔常常出现在不同的舞台”状况。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53-4117009;邮政信箱:大工山路弋江嘉园二期S3号楼二楼区文化馆;电子邮箱:406636012@qq.com。



                                                                                        弋江区文化馆(图书馆)

                                                                                             2022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