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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芜湖市弋江区高新区规划建设部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时间:2023-03-08 09:54  来源:区委巡察办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2年3月1日至2022年6月2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对高新区规划建设部党组开展了巡察。2022年7月19日,区委巡察组向高新区规划建设部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加强组织领导,把巡察整改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好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党组把做好巡察整改工作作为首要的政治任务,作为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具体实践抓紧抓好。为抓好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党组召开整改专题会议3次,召开相关部门整改推进调度工作会议2次,并专题到区委巡察办汇报2次。成立了由党组书记张勇同志任组长的巡察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依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任务分解到各部门确保整改落实工作扎实开展。

二是制定整改方案。党组认真研究分析巡察整改反馈意见,针对“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市区委工作要求不够到位,工作职责不扎实”“落实从严治党要求不力,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依然存在”“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有短板,基层党建工作弱化”等三个方面的突出问题,研究制定了规划建设部党组《整改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整改具体内容,列出整改任务清单,提出整改具体措施,落实相关责任领导,列出完成具体时限和责任单位、责任人,建立整改台账销账制度,确保每一个具体问题切实整改落实到位。

三是建立长效机制。党组边整改、边总结,及时总结整改工作经验,把立规矩、定制度作为抓整改落实的重要措施。结合工作实际,对现有5项制度,严格对照现行规定,重新进行了梳理、检查,其中新制订制度5项,修改制度9项。通过加强制度建设,巩固整改工作成效,做到以制度管人、管事。

二、高标准严要求,认真抓好巡察整改任务的落实

(一)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市区委工作要求不够到位,履行工作职责不扎实

1.党组领导作用发挥不够充分

1)论学习不扎实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全体工作人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人民城市建设以及“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等重要论述及上级相关工作精神;二是制定完善了高新区规建部2022年度理论学习计划,并严格按照计划开展学习。7-10月组织开展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1次,集中授课1次。在“三会一课”、党组会议上持续加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学习;三是制定“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调研工作方案,定期开展调研工作,通过调研找出不足,明确思路,及时改进。在8-10月分别开展对物业管理、雨污管网混接、黑臭水体的专项工作调研。

2)牵头抓总能力不够强

整改情况:一是落实会议“第一议题”制度,党组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重要论述、《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被巡察单位党组织配合区委巡察组工作规则(修订)》等文件;二是开展提醒谈话,党组书记与5名班子成员分别进行了提醒谈话,促进思想共识,强化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三是调整分工,要求今后审计工作人员全程参与工程款支付事项审核工作;四是加快施工进度,圣庭湖畔小区地库修缮工程于2022年8月开工,现已完工并已办理移交手续。同时,对接新马公司,全面梳理所有安置小区地下车库的交付使用情况。

3)扫黑除恶斗争未“常态化”。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学习相关会议精神及《芜湖市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相关文件,严格按照要求部署扫黑除恶“常态化”工作;二是制定了《高新区规建部扫黑除恶常态化工作方案》;三是召开在建项目扫黑除恶“常态化”工作布置会,同时对各在建项目开展检查巡查;四是在各工作领域经常性开展扫黑除恶“涉黑、涉恶”线索摸排,每月1次在建项目全年“涉黑、涉恶”线索情况。

2.人民城市建设工作推进不力。

(4)针对统筹协调推动乏力。”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重要理念及《中共芜湖市委芜湖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人民城市建设的若干意见》等文件精神;二是依照“1+N”方案要求,及时通知尚未提交专项工作方案的部门限期报备方案。截至目前,全区人民城建办成员单位已报备6个专项方案,3个街道工作方案,共计9个方案,逐步形成了“1+N”的制度政策体系;三是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随着人民城市建设工作的不断推进,建立健全了督查、考核、调度等相关工作制度,保障了各项工作的有力有效推进;四是增强人员力量,确定一名专职工作人员从事人民城市建设工作;五是定期调度。每月召开区人民城市建设调度会,区政府主要领导亲自调度人民城市建设重点工程推进工作;六是加强督察,对重点工程进行督察18次,及时将督察结果通报给相关责任单位,落实问题单位主体责任。

(5)少数重点工程建设进展缓慢

整改情况:一是剖析问题根源。针对项目实施思路不明确、跟踪调度不及时、工程进展缓慢问题,通过深刻剖析问题根源,通过组织加大对省委提出“一改两为”会议等文件精神学习力度,有效提高全体人员在思想上履职尽责担当的工作作风;二是加快推动相关项目实施。约谈了瑞新能源四期工程施工单位,要求其加快施工速度。目前总装车间,车身车间,食堂,研发中心主体结构封顶,正在进行内部水电,空调等设备安装,后续计划进行室外道路,雨污水等施工。施工进度和计划进度一致,预计2023年8月竣工验收。推动完成相关施工手续办理,奇瑞四期合同已于2022年2月签订,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分别于2022年4月6日、5月31日完成办理;加强施工管理,加强与属地街道的沟通协调,尽快化解施工现场矛盾,同时见缝插针开展施工,目前天子港环境提升工程二标段基本完成,正加紧推进一标、三标工程建设,力争2023年内完工。利民路二村等小区强电改造工程,已于2021年3月完工;三是全面梳理排查,强化建设管理。对所有在建项目进行全面梳理排查,及时跟踪调度进展、主动解决矛盾、积极推进实施,杜绝“停滞慢延”情况发生。

(6)市政设施维护不及时

整改情况:一是及时纠正了花津南路指示牌方向错误问题,将花津南路指示牌规整到位;二是全面加强市政交通设施排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同时全面检查其他路段是否存在同样类似情况,并及时进行逐一纠正。2022年8-9月共累计更正了3处交通设施指示牌错误问题(2022年8月25日巡查发现南瑞湖路14号指示牌方向错误,于8月26日将其纠正完成。2022年9月4日巡查发现南瑞湖路71号指示牌方向错误,于9月5日将其纠正完成。2022年9月13日巡查发现南关路国友水果店门口指示牌方向错误,于9月14日对其纠正完成);三是结合实际工作需要,城建中心修改细化了巡查要求和安全文明施工要求,保障日常巡查工作点面的覆盖。2022年8月市政维护设施现场检查巡查发现156处问题,已修复完成156处。2022年9月市政维护设施现场检查巡查发现160处问题,已修复完成160处。2022年10月市政维护设施现场检查巡查发现225处问题,已修复完成225处;四是巡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通过数字城管抄告平台反馈给市级相关部门,及时维修,如涉及市管道路。

(7)绿化工作有短板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落实《弋江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招标采购管理的实施意见》,加强大型地块绿化或公园建设工程项目软件资料收录管理,严格执行招标审批流程,公开招标或者确需立项的绿化工程均已办理立项批复、概审批复;二是根据《弋江区园林绿化管理职能划转事宜专题会议纪要》(弋江区人民政府第15号),2021年3月18日起全区绿化工作职能已划转至区城管局,区住交局不再实施零星绿化工程建设,对发现相关问题,及时移交职能部门;三是立即和区城管园林科对接,反馈三潭公园、乌霞山路(中医药高专段)绿化后期管护不到位问题,区城管回复该两处问题已整改完成;四是绿化职能划转后,针对城市公园建设等大型绿化建设项目,如天子港、元亩塘地块,严格履行公开招标程序,目前元亩塘地块施工质保期未满,天子港地块未竣工,均尚未移交区城管局养护,其余绿化养护工作均已由区城管局负责。

3.人防工作主动作为不够

(8)工作机制不完善

整改情况:一是及时完善工作机制,主动对接上级主管单位,在其指导下,认真制定《弋江区人防工作办工作职责》,明确我区人防工作职责;二是出台《弋江区人防工程日常检查办法》、《弋江区人民防空宣传教育办法》,认真执行巡查、指导维护工作,加大人民防空宣传,切实提高我区人防工作质量;三是根据市人防办工作部署,认真制定年度计划,定期组织工作调度会,推动工作进展,完成目标任务,年度工作总结到位。

(9)维管责任未能明确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组织学习领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安徽省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与维护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参加省人防办组织的培训,学习人防维管相关课程,熟练掌握人防工程维管工作责权关系;二是强化人防工程管理责任,对我区人防工程认真梳理,建立人防工程维管信息台账,做到物、管、维清晰;三是今后严格参照《芜湖市人防工程维管技术规定》开展工作。

(10)工作被动应付

整改情况:一是紧抓业务能力提升。通过加强与市人防办的工作交流,主动参加市办组织开展的人防专业知识培训,逐步提高从业人员的人防业务素养;二是加大人防宣传和知识普及力度。于2022年”9.18”期间组织开展人防知识宣传活动4场,深入推进了人防宣传的五进工作,向广大市民宣传和普及人民防空、防灾自救、人员应急疏散等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进一步增强市民人防意识,积极营造全社会关心人防、了解人防、支持人防建设的良好氛围;三是强化队伍建设。完成了11支队伍750人的整组,并根据整组情况,组织了专业队的集中点验训练;四是完善制度保障。依在市人防办指导下出台的《弋江区人防工程日常检查办法》,有针对地开展人防工程安全大检查3次。

4. 物业管理领域问题突出

(11)考核对象不全面

整改情况:一是规建部已于2022年10月份完成区物业管理《考核办法》的修订,规定了物业考核对象为所有小区物业企业,并于第四季度施行此规定;二是市物业处明确现阶段物业工作重点工作是住宅物业管理,商业体物业暂不进行管理、考核;三是新修订的物业管理《考核办法》,对未交纳诚信保证金的物业企业也要进行考核。

(12)监管力量显薄弱

整改情况:一是增强监管力量。整改期间内,将2名工作人员调整至物业管理科工作,将物业管理科工作人数从3人增加至5人。二是统筹业务职责分配。物业办对人员进行分工,明确工作职责,3名专职从事全区物业行业监督管理和协调指导6个街道的物业管理;2人专职处理相关物业问题的投诉。三是强化物业领域矛盾化解工作效能,探索工作新机制,注重发挥“乐帮”矛调中心作用,进一步增强物业工作力量,前9个月调处各类物业纠纷717件,成功426件,调处成功率59.4%。

(13)指导监督不到位激励效果不明显。

整改情况:一是区物业办已制定了培训计划,每季度对物业从业人员进行培训。第二季度对全部小区的物业服务企业进行了垃圾分类培训,第三季度组织了43名物管人员和业务会委员进行了民法典和相关法规的培训,着力增强物业从业人员的履职能力;二是制定了《关于加强对住宅小区检查的通知》。每月至少对10个小区进行检查,6月至9月共对69个小区进行了检查,并将检查情况进行了反馈,占比43.67%,经过整改,奥韵康城、华仑港湾、柏庄春暖花开、高速御府等小区改观明显,被大江资讯专题正面报道;三是新修订的区物业管理《考核办法》重点突出街道在物业管理中的基础性工作开展情况;将日常考核监管权重分由8分提升至29分,各街道也将日常管理、物业服务质量作为考核的重要内容;四是制定了《生活小区月度排名评分制度》,从服务质量、标准、水平、业主满意度、舆情整改等方面对小区进行排名,体现实际服务情况。6月至9月巡察整改期间完成了4次小区排名,对排名靠后的小区物业企业进行了约谈,督促抓紧时间整改问题。经过约谈,排名倒数第一的6个小区分别在下月的全区小区排名中有所进步,效果较为明显;五是制定《物业管理工作制度》,对物业服务不到位的物业企业,督促街道、社区依法清退。今年以来,依法清退、更换了奥韵康城、瑞华苑等9家物业服务不到位的物业公司,有力警示其他了物业公司。

5.安全管理缺斤短两

14)安全管理机制不健全。

整改情况:一是坚持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把安全生产摆到重要位置,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重要法律法规,切实树牢安全发展理念;二是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明确各部门安全生产职责,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履行安全生产职责,主要领导定期带队检查各业态安全生产,各分管领导在各自分管领域开展安全检查;三是完善制度保障。印发《高新区规划建设部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实施办法》,成立规划建设部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分工,落实各科室在安全生产中的工作内容。

(15)安全监管全覆盖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安全生产责任,通过开展安全生产业务学习,深刻领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重要法律法规,充分认识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二是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面认真履行市政设施领域安全生产监管职责,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监督检查工作,通过定期开展安全巡查,消除安全隐患。2022年三季度共全覆盖检查3次,对发现的问题已立即整改,并形成闭环台账;三是由重点处组织工程科相关人员,开展了政府性投资工程项目工地现场专项安全检查工作,通过实地走访各项目现场,对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监管到位,当场反馈问题立即整改,并对检查情况详细记录。

(16)安全隐患整改成效不够明显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燃气、农村公路安全闭环管理,对于检查出来的隐患要持续跟踪,及时督促整改到位,同时对照整改问题清单,补充检查整改图片。后续加强完善安全检查内业资料,闭环管理,确保检查记录有迹可循;二是加强督促房产建设项目检查问题整改反馈,将每轮安全生产检查情况、整改情况以及惩戒情况通报至各在建项目;三是牵头协调各部门,通过“街道吹哨、部门报到”的形式,继续加强联合执法力度,切实解决无证经营瓶装燃气问题。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不力,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依然存在

6.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而不实

(17)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关于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的意见》等;二是结合单位工作进展,制定规建部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计划。三是在理论学习计划中加入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等内容学习,做到逢会必学、常学常醒。四是严格遵守廉政提醒谈话制度,经常性开展提醒谈话。

(18)监督责任缺失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年度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计划,每季度组织1次警示教育学习。二是制定并印发《高新区规划建设部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清风行动”工作方案》。三是组织全体人员学习《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的通知》文件精神,第一时间完成4名挂证取酬人员问题整改,目前已不存在挂证情况;四是2023年1月召开全体干部职工党风廉政建设警示教育大会,全体工作人员签订《党风廉政承诺书》、《工作人员挂证、兼职取酬承诺书》。

7.工程项目管理有漏洞

(19)概算控制不严谨

整改情况:一是重点加大政策法规学习领会。组织相关人员于2022年9月20日学习了《弋江区零星工程管理办法》、《安徽省建设工程概算费用定额(安徽省住建厅发布)》,针对性对现行的绿化工程所遵循的定额依据《安徽省园林绿化工程计价定额2018版》进行了重点学习,确保所有工作人员脑里有政策、心里有尺度、肩上有责任;二是大型公园建设项目如天子港环境提升工程已实行概算控制和跟踪审计管理,进度款报批均需跟踪审计单位负责签阅盖章;三是就概算控制不严谨问题,2022年11月10日对经办人进行了提醒谈话,同时通过召开警示教育大会、集中观看警示教育片、组织学习省委“一改两为”会议精神等形式,激励人员紧绷思想之弦,避免今后出现类似问题发生。

(20)工程管理不严格

整改情况:一是突出业务能力素质培养。2022年9月2日,组织相关科室工作人员学习了《弋江区政府性投资工程建设管理细则》等政策法规,对重点环节进行了详细解读,确保对政策规范吃深吃透,避免在今后的工作中出现类似的问题;二是针对巡察反馈事项跟踪处置。文昌东路建设工程(仓津路-弋江路)涉及工程变更的事项,已在出具的竣工图中含有增加金额10.7万元的道路宽度调整方案,并完善相关审核手续;临水段栏杆签证设计单位已出具变更图纸,签证单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已完善;对“内湖水域污染防治及高新区水系整治中山南路水系富贵园工程”项目实际情况进行了梳理,2022年10月9日召开部门人员会议,对富贵园项目190万元的合同收回作废;

(21)部分工程程序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2022年8月12日,组织相关科室成员学习了《合同管理制度》、《工程竣工决算管理制度》,要求各项目负责人坚持合同签订到位后再组织施工单位进场施工,并在规定的期限内,及时完善工程的竣工验收和送审结算等工作;二是2019年文明创建市政零星维修工程现已审核完成,审价事务所于2022年10月出具了结算审核报告。2022年9月15日对经办人进行了提醒谈话。

(22)工程资料填写不完善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相关人员学习《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文件;二是明确合同签订工作审批流程,明确了各会签部门责任,加强了合同审查力度,对合同条款内要素据实填报;三是举一反三,全面检查近期签订合同,确保合同要素填写完整,提交了一份近期签订的施工合同;

8.作风建设有差距

(23)考勤形同虚设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修订完善高新区规建部考勤制度,每月定期通报工作人员出勤情况,将考勤工作作为个人年度考核重要依据;二是根据不同岗位优化考勤制度内容细则,不断完善考勤管理工作科学化、公平化。

(24)存在慵懒散浮拖现象。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班子成员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内容,提高思想认识;二是每个班子成员按照要求,结合实际,重新撰写个人材料;加强对班子成员个人材料的审核把关,杜绝再出现“千篇一律”现象。三是建立督查机制,定期督查通报重点项目建设进度,对进度落后的项目进行研判分析及整体调度。已全面梳理23个项目具体情况,其中9项已完工,2项正在施工,4项已取消,另有8项不是由规建部实施。四是以“人民满意机关”为目标,完善效能建设制度,并纳入考勤、考核范围。今年以来整体情况较好,未发现工作人员违反效能建设相关规定。

9.财务管理有风险。

(25)财务报销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2022年8月19日,组织相关科室成员学习了《高新区规划建设部(区住交局、区重点处)财务管理制度》、《工程款支付管理制度》;二是已督促街道提供陶家山路改建工程检测款的情况说明;三是加强后续项目工程款支付的管理,认真核对相关信息,避免再次出现类似情况;如弋江区2022年杨河路升级改造及白改黑和芜瀂路升级改造工程款支付申请单;四是指导涉农街道学习执行工程款管理制度。

(26)支付审核不严格

整改情况:一是集中组织学习了《关于重新制定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项目及标准的通知》(皖价[2007]86号);二是针对巡察反馈相关问题,对接新马公司,查询了应由施工单位承担审计费的项目信息,已联系审计单位,要求其退回相关费用;三是重点处目前审计工作已按照省、市相关审计办法有序开展。审计服务费支付已按照审计合同约定和安徽省物价局、住建厅《关于重新制定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项目及标准的通知》(皖价[2007]86号)文件执行。

(三)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有短板,基层党建工作弱化

10.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

(27)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章》中关于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内容、《关于严格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党内组织生活相关机制的通知》、《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文件精神,提高党员领导干部对过好双重组织生活的思想认识。二是2022年11月28日开展党课,组织党员领导干部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章》中关于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的制度内容;三是是对未按要求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的4名同志,在提醒谈话中做到自我检讨;四是制定《高新区规建部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督促班子成员积极参加所在支部组织生活;整改期间内党组成员共参加了4次主题学习、4次主题党日活动、4次党组会、1次支部大会与3次支委会,共16次支部生活。

(28三会一课开展不正常。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组织全体党员学习“三会一课”制度内容及要求;加强对党务工作者,支部支委等党建标准化建设的业务培训。二是加强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建立《2022年下半年高新区规建部党支部学习安排》;三是推动“三会一课”规范化、常态化、实效化。2022年8月24日召开全体党员大会,9月28日举办1次党课,8月24日、9月28日、10月18日召开了1次支委会;四是确定一名党务工作者,专门负责规建部具体党务工作。

(29)民主生活会不认真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班子成员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及相关章程、准则、条例的学习,提高对开好民主生活会重要意义的认识;二是严格落实《2022年理论学习计划》。如:8月5日,8月22日、9月15日、10月28日、10月11日进行了5次党组会学习;8月8日开展一次党内规范的集中学习,9月28日开展廉政教育、组织集中观看警示教育片,10月16日组织观看党的二十大开幕会,11月28日专题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鼓励党员利用大江看看、学习强国、爱党建等软件开展自学。三是在2022年10月11日党组书记督促对照检视材料抄袭的班子成员在民主生活会上作出深刻反思;四是要求党务工作者按照民主生活会召开的各项要求及序时进度,及时落实民主生活会各项工作,并把好会议材料关。

11.队伍建设存在短板

(30)精神状态不佳

整改情况:一是深入学习省委“一改、两为、五做到”要求,将作风建设落实到位,树立全部干部“主人翁”意识;二是与5位班子成员开展提醒谈话,直面问题,分析原因,强化责任担当;三是制定《高新区规建部干部轮岗管理办法》,完善轮岗制度;根据工作人员年龄、文化程度等因素,及时调整岗位分工;加大对有担当、懂业务的年轻干部的培养力度,并在各类评先推优中向肯奉献、有成绩的年轻干部倾斜,实现工作队伍梯队式健康发展;四是修订完善单位内部考勤、效能建设等相关制度,定期督察通报。

(31)执行退休制度不严格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对《弋江区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的学习;二是与区人社局对接,已对1名聘用人员进行解聘处理;另2人根据区政府相关文件(弋江区常务会纪要第35期、抄告﹝2022﹞331号),因工作需要,通过劳务派遣方式留用。

(32)重要岗位长期不交流、不轮岗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了《高新区规划建设部轮岗管理办法》,明确重要岗位任职年限要求,确立定期交流、轮岗制度;二是制定班子成员与部分重点岗位人员定期提醒谈话制度;三是组织重点岗位人员开展专题警示教育1次,并建立制度,今后定期开展;

四是研究出台《关于调整高新区规划建设部班子成员分工及部分科室人员的通知》(芜高建发〔2022〕27号),对全部干部职工定岗、定责。

12.党组织标准化建设有差距。

(33)党员发展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确定了一名党务工作者专门负责党务工作,加强对《中国共产党党章》、《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等关于党员发展的章程、规定的学习;二是已按照发展党员标准程序完善好入党同志的志愿书中入党介绍人意见、支部大会通过接收为预备党员的决议、党总支审查意见等内容,并按照流程完成转正;三是今后党员发展工作均需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及规范化指引开展。

(34)党建业务不熟悉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党务工作者对《中国共产党党章》《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章程、准则、条例的学习,提高党务理论知识水平;二是积极参加组织部门举办的各类党务工作者培训,提高党务工作能力水平;三是强化党内监督机制,分管党务工作领导经常性督导工作开展情况,避免工作失误;四是规范各类会议参会人员范围、学习、研究、讨论等内容,规范党组会、党组中心会等的开展,制定《党组会议事规则》、《中心组学习计划》等;五是按照标准化建设要求,做好过程性台账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

13.巡视巡察审计问题整改不够彻底

(35)2018年区委巡察反馈的30个具体问题中有17个问题缺少整改支撑材料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党组中心学习会,党组会、工作布置会等,加强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省委《关于加强省委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的若干措施》等相关文件精神的学习,从思想根源上重视巡察整改工作;二是把抓好巡察整改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按照《区委巡察整改工作基本流程》,针对上轮巡察整改问题,对照2018年整改台账,对30个问题进行梳理,建立“一题一档”逐一销号处理,确保整改工作规范化、流程化、精细化。三是安排专人对巡察整改资料进行收集、整理、保管、归档。

(36)2017年至2021年共6份审计报告指出的问题未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原重点处负责同志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弋审委办报〔2021〕3号)和重点处2020年度财务收支情况审计(弋审报〔2021〕4号)报告指出的问题整改情况,已按要求完成整改,并于2022年5月上报区审计局。二是学习并执行《弋江区政府性投资工程建设管理细则》了中相关规定,所有工程项目合同已按时、规范签订,所有工程项目已按规定,按顺序依次办理建设前、中、后期相关证照和手续。三是重点处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制定了《弋江区重点处工程管理暂行制度汇编》,规范了项目合同签订、工程程序等相关要求,避免今后出现类似问题。

三、不断深化巡察整改工作成效,逐步建立长效机制

一是持之以恒,抓好问题整改。坚持问题导向,紧盯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巡察整改工作持续发力。对已完成的工作做好经常性的“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对基本完成的工作持续推进,立行立改;对未完成的工作坚持不懈,力争以高效能高标准完成整改落实。

二是举一反三,着力建章立制。在抓好巡察整改工作的同时,更加注重标本兼治,紧密结合工作完善建章立制,适时修订、完善相关制度,进一步促进各项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

三是强化督查,确保工作实效。落实好《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法规制度,进一步严明党的纪律,加强督促检查,加大违法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坚持不懈推进“四风”问题整治,真正做到以优良党风促政风、带民风。通过巡察整改,不断推动各项工作上新水平、出新成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53-4832027;邮政信箱:芜湖市长江南路83号;邮编:241002;



                                                                                              2022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