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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弋江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关于四届区委第四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时间:2024-08-27 17:18  来源:弋江区纪检监察网  作者:区委巡察办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3年5月15日至7月7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对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进行了巡察。9月1日,区委巡察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巡察整改责任落实

一是高度重视,强化领导。局党组召开专题会议,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对任务进行分解,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确保整改工作高效推进,落到实处。

二是制定方案,全面整改。局党组认真研究巡察反馈的3个方面31个具体问题,制定了《弋江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关于落实区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分析问题根源,明确整改措施、内容和完成时限,列出整改清单,建立整改台账,确保每一个具体问题有措施、有内容,切实整改落实到位。

三是建立机制,确保长效。局党组针对反馈的问题,坚持“立即改和长效改”相结合的原则。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带头,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抓好问题整改。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强化制度建设,以整促改,以改立制,以制强管。

二、提高工作标准,高效推动整改工作落实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市、区委工作要求不到位,推动退役军人工作高质量发展存在差距

1.理论学习不够扎实

(1)针对“理论学习重视不够”的问题。一是严格落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制定了2023年9月—12月和2024年度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并严格落实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会议制度,确保月月有内容,季度有研讨课题;二是自收到巡察组反馈意见以来,共开展9次理论中心组学习会议和3次集体学习研讨;三是督促局机关党员干部通过安徽干部教育在线和网络载体以个人自学的方式,加强对党的二十大精神等政治理论的学习;四是根据“三会一课”制度要求,局党组书记以理论辅导形式为局机关全体党员干部上了一堂关于党的二十大精神理论知识方面的党课,并组织全局党员干部开展1次党的二十大精神等应知应会内容测试,优秀率达100%,进一步促进了全局人员对相关内容入脑入心。

(2)针对“党史学习教育不严谨”的问题。一是通过支部党员大会组织全体党员认真学习了《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和《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重点对如何召开民主(组织)生活会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了学习,进一步提升了机关党员干部组织生活会意识;二是严格按照程序和要求分别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主题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和“主题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会上,局党组成员能够直面问题,敢于刀刃向内,认真的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进一步规范了组织生活;三是组织局机关干部学习公文写作、会议记录的相关要求,进一步规范了会议记录和文书制作;四是举一反三,召开巡察整改工作推进会进行布署,在2023年11月份完成对局机关党组会议以及调研等各类会议记录和资料进行了认真梳理,未发现记录和资料填写错误的问题,进一步杜绝了类似问题的发生。

2.党组领导作用有待加强

(3)针对“党组作用发挥不充分”的问题。一是分别召开局党组会研究审议局党组成员分工,并以文件形式下发了《弋江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调整人员分工的通知》;二是组织局机关全体同志学习了“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增强局机关人员对民主集中制原则的思想认识;三是自巡察反馈意见以来,局机关“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均由党组会议研究讨论,共召开党组会议10次分别对公益创投项目、退役军人困难帮扶、大额资金使用等55项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审议,充分发挥局党组的核心作用。

(4)针对“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能作用缺失”的问题。一是根据《中共弋江区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细则》和工作需要于2023年11月24日召开了联络员会议,会上各成员单位报告本年度支持退役军人工作和组织实施调查研究情况;二是制定并印发《中共弋江区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2023年重点工作安排》;三是通过区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工作协调会议、联络员会议等形式,协调并督促成员单位落实相关工作。

(5)针对“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落实不够有力”的问题。一是在局党组会议“第一议题”上认真学习了意识形态工作相关职责,并根据工作需要研究成立了局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了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二是认真学习了《关于全面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推进意识形态工作的落实;三是局党组召开2023年度意识形态工作专题会议,专题研究和分析当前意识形态工作,并制定出2024年度工作计划;四是召开巡察整改工作推进会,明确要求对举办的报告会、讲座等严格落实“一会一报”审批制度;五是自收到巡察组反馈意见以来,共发布40余条信息,均严格落实新媒体平台信息发布“三审制”,确保信息质量和安全“双保险”。

3.组织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就业创业成效不明显

(6)针对“职业技能培训质量不高”的问题。一是2023年在芜湖职业技术学院技能培训退役士兵32人,取得职业资格证书25人,取证率达78%;二是引导2名退役士兵自主选择培训机构参加培训,均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取证率达100%;三是按市局新的技能培训文件要求,发动街道服务站积极宣传新的技能培训黄页,引导退役士兵自主选择培训机构,由个人支付培训费用,在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后报销培训费用,提高取证积极性。

(7)针对“推动退役士兵创业就业鲜有成效”的问题。一是在2020-2023退役士兵QQ群中摸底了解了往年退役士兵创业情况,目前反馈无人创业;二是召开2024年春季退役士兵返乡报到座谈会,宣传了退役士兵创办企业税收减免、创业贷款办理程序等相关政策,对有创业需要人员进行了统计摸底,现场反馈均无创业意向;三是向区级“就业创业园区”已入驻企业,宣传了各项创业政策,促进了房租、水电减免等优惠政策落到实处。此后,常态化宣传我区“就业创业园区”“就业创业实训基地”相关政策,加强对有创业需求退役军人底数摸底,及时做好后续服务工作。

4.重点优抚对象个人医疗补助核算不严谨

(8)针对“少数住院医疗补助未按规定核算”问题。一是重新优化优抚对象医疗补助审批表,明确了核报比例,并将核报比例等关键重点内容在表格中体现;二是加强对各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工作人员业务培训,下发工作提示单,对优抚医疗报销公示比例等进行了再次学习,提升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进一步促进工作落实;三是针对以上问题,举一反三,完成对医疗补助工作的自查自纠,未发现类似的问题,自巡察问题反馈后对相关工作均严格按要求开展。

(9)针对“提供的医疗费用票据不足额”问题。一是局机关工作人员与区核算中心对接,少数人员的医疗票据不足问题系归档票据未按顺序摆放,现已纠正到位;二是举一反三,完成对医疗费用报销单据的自查自纠,未发现类似的问题;三是认真吸取教训,加强优抚医疗票据的管理,自收到巡察组反馈意见以来的票据均做到及时核对及时归档。

(10)针对“药品费用扣减比例较随意”问题。一是局机关工作人员与医保弋江分局对接,由医保弋江分局校对核算扣减比例,明确正确的药品扣减比例标准;二是分别对少数医疗补助扣减比例错误部分予以追扣和补发相应金额,纠正了相关错误;三是举一反三,完成对医疗费用报销情况的自查自纠,未发现类似的问题。此后,严格按照医保弋江分局校对核算扣减比例进行核报,杜绝类似问题发生。

5.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工作仍需加强

(11)针对“创建工作迟缓”问题。一是我区1个区中心、6个街道服务站、44个村(居)退役军人服务站完成示范创建工作;二是按文件要求全区90人以上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已完成示范创建工作,该项工作已全部完成。

(12)针对“未达到‘应创尽创’”问题。截止2023年末我区90人以上村(居)退役军人服务站均通过市局验收完成创建工作,达到了“应创尽创”要求。

(13)针对“困难军人帮扶工作不到位”问题。一是鉴于原实施方案制定不符合实际情况,且上级各类文件均未要求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和开展联合督查的实际,依据《退役军人事务部等5部门关于加强困难退役军人帮扶援助工作的意见》,并紧密联系工作实际,对原实施方案进行修订,并试运行;二是对已经帮扶的2023年15名困难人员进行了实地上门走访核实困难情况,并建立帮扶台账和困难帮扶系统,加强对帮扶工作的跟踪问效。

(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压得不实,作风建设仍需持续加强

6.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

(14)针对“‘第一责任人’责任落实有差距”问题。一是局党组召开“2023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专题会议”,并谋划2024年全年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二是局党组“第一议题”学习了“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进一步增强“第一责任人”落实主体责任意识;三是自收到巡察组反馈意见以来,局党组书记于重要节日节点分别3次对局党组其他成员开展“提醒谈话”9人次,局党组其他成员与分管工作人员开展“提醒谈话”16人次,进一步促进党员干部端正工作态度,强化服务意识;四是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和主题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对党组其他成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并在局党支部召开的“组织生活会”上对其他党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15)针对“压力传导不到位”问题。一是局党组召开“2023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专题会议”,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关于全面从严治党重要讲话精神,研究审议《弋江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2023年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总结和2024年工作打算》;二是2024年3月份局党组召开“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2024年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学习了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的工作报告和中国共产党第二十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公报等内容,研究部署局党组2024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相关工作;三是1名被效能督查通报党组成员在主题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上进行了自我批评,并制定了相应整改措施。

(16)针对“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问题。一是召开局党组会对《弋江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廉政风险点排查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并成立局机关廉政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确保局机关各项工作健康有序开展;二是召开局党组会对局重点领域、关键岗位等方面的廉政风险点排查,未发现廉政方面的问题;三是自收到巡察组反馈意见以来,针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共对局机关工作人员开展“咬耳扯袖,红脸出汗”谈心谈话25人次,并形成常态长效化机制。

7.派驻纪检组履行监督责任有欠缺

(17)针对“区纪委监委派驻第二纪检监察组日常监督时有缺位”问题。多措并举,强化日常监督。巡察整改以来,参加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专题会议2次,“三重一大”事项决策会议2次,会上对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和“三重一大”工作作出提示,对4名党组成员开展廉政谈话,对巡察整改、全面从严治党、基层减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等工作提出相关要求。在节假日期间,通过查阅资料,“四不两直”上门走访,谈话等形式对作风建设情况开展了督查,利用“小微权力”平台,新媒体平台等对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开展监督,转发典型案例和廉洁短信常态化警示提醒,丰富监督形式,提高监督质效。

8.工作作风不严谨

(18)针对“制度建设敷衍应付”问题。一是梳理清理局机关既有的各项制度,对《思想政治工作制度》《履职能力建设制度》《作风建设制度》等3项不切合工作实际的制度进行废止;二是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修订完善和重新建立了4项内控制度,并严格抓好落实。

(19)针对“合同签订不规范”问题。一是由安徽深蓝律师事务所对第六届公益创投项目合同出具审查意见书,通过委托律师对相关合同进行审核,有效防范法律风险;二是对无签订时间和代表签字的服务合同,已补充完善相关信息。

(20)针对“文书材料内容填写不用心”问题。一是组织局机关干部学习了会议记录、文书书写的相关要求,进一步规范文书书写格式,明确了工作标准;二是举一反三,对局机关文书进行梳理,未发现类似问题;三是针对《退役军人医疗补助审批表》内容填写缺项的问题,认真吸取教训,此后工作中严格把关。

(21)针对“资料归档管理较乱”问题。举一反三,对局机关历年资料和档案的检查梳理,并对2022年前的退役军人安置、医疗救助、困难帮扶等工作资料进行了整理,有序存档。

9.财经纪律执行不严

(22)针对“报销附件不全”问题。一是组织局机关工作人员认真学习财务知识,提高工作人员的财务报销意识,规范办公经费报销程序;二是局机关工作人员与财政局报销人员对接,已将缺失的报销附件中的相关票据和租车协议补齐。

(23)针对“资金支付不合规”问题。一是组织局机关工作人员学习财务知识,提高局机关工作人员的财务报销意识,规范办公经费报销支付程序;二是针对支付公益创投督导费汇入个人账户的问题,经与财政局核实了解,财政局已按规定于当年9月重新汇入社会组织对公账户中;三是与税务局工作人员联系,补充打印了伤残人员医保缴费8441.26元和缴纳安置士官社保11419.1元凭证。

10.资金资产管理不规范

(24)针对“无预算支出”问题。一是组织局机关全体人员集中学习财务规章制度和相关文件,提升工作人员对财务相关规章制度的知晓率;二是严格按照上级财经规章制度制订本单位2024年度预算编制和“三公”经费预算工作。

(25)针对“经费使用不合规”问题。一是组织局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学习《安徽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提高了局机关工作人员对政策规定的了解和思想认识;二是将不符合《安徽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第八条第五款规定的慰问金1000元退回至区财政局指定账户。

(26)针对“固定资产账实不符”问题。一是由局办公室牵头对全局固定资产进行一次盘点,并更新固定资产台账;二是完成与驻区部队固定资产捐赠调拨手续,进一步促进固定资产规范管理。

11.巡察整改重视不够

(27)针对“巡察整改重视不够”问题。对上一轮巡察反馈29个问题整改情况进行了“回头看”,对整改未完成的问题进行动态更新。一是针对“指导服务基层有落差”问题,进一步完善和充实区退役军人事务系统有关学习培训的材料,增加2021年6月“举办弋江区退役军人事务系统党史学习教育暨业务培训班”、2022年5月“举办弋江区退役军人事务系统业务培训班”、2023年6月“举办弋江区退役军人事务系统业务培训班”的学习记录材料;二是针对“基础设施建设滞后”问题,动态更新有关加强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的材料,增加2020年12月“2020年区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记录”“关于加强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的请示”、《关于安徽省创建2020年全国示范型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验收合格名单的通报》、《芜湖市关于创建全国示范型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验收工作四季度初审报告》等材料。

(三)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扎实,党组织建设存在薄弱环节

12.党建工作存在短板

(28)针对“未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原则”问题。一是通过巡察整改工作推进会议,学习领会《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民主集中制的通知》(弋巡发〔2023〕18号)和《弋江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实施办法》,进一步提局高党组成员对民主集中制原则重要性的认识;二是严格按照制定的实施办法召开“三重一大”事项决策会议,对局机关重大事项和大额资金使用等重大问题必须经党组会议形式集体决策,同时,严格落实“一把手”末位表态制,自收到巡察组反馈意见以来,共召开局党组会议10次分别对公益创投项目、退役军人困难帮扶、大额资金使用等55项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审议,确保既要有会议研究和讨论过程,又要有最终的会议研究结果;三是针对无研究过程及结果的问题,举一反三,认真排查“三重一大”事项研究决策会议记录,会议记录中未详细反映出“三重一大”事项会议研究过程和结果。此后,将认真吸取教训,自巡察整改以来无相关问题发生。

(29)针对“党员发展程序不严谨”问题。一是局机关支部组织委员在支委会上作自我检讨,认真吸取教训,确保类似问题不再发生;二是按规定补齐预备党员考察期间4个季度的思想汇报材料,同时,进一步梳理相关档案材料,未发现其他材料缺失情况;三是加强支部对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等相关党务知识的学习,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确保今后发展党员工作程序正规,不再发生类似问题。

三、夯实整改成果,巩固整改成效

一是提高认识,以整改促成效。坚持思想认识不放松、整改落实不放松、制度建设不放松“三不”原则,党组成员在思想上始终把巡察整改工作贯穿各项具体工作全过程,保持整改劲头不减、整改目标不变。针对整改完成的清单,适时组织“回头看”,做到持续巩固整改成效。抓好整改成果运用,将整改成效运用到退役军人各项服务保障工作中,进一步提升退役军人事务建设。

二是建章立制,狠抓制度建设。在抓好巡察整改工作落实的同时,建立健全各类规章制度,不断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形成相互衔接、相互配套的长效工作机制,真正使整改的过程成为提高领导班子凝聚力、战斗力、创造力的过程,成为促进党员干部作风转变的过程,成为推动事业健康发展的过程。针对问题,举一反三,全面梳理,建章立制,确保整改成果制度化长效化。

三是从严治党,强化督促问效。加强政治理论的学习,进一步提升党员干部的党性修养,严格执行党内各项规章制度,严明政治纪律,严守政治规矩。持之以恒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贯彻落实,坚持不懈推进“四风”建设,真正将“一改两为五做到”工作部署落到实处,有效提升党员干部作风建设。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53-4831057;邮政信箱:芜湖市弋江区中南建材城4号楼二楼退役军人事务局;电子邮箱1092141790@qq.com



                                                                   中共弋江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

                                                                           2024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