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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规划建设部党组关于专项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时间:2025-03-13 15:20  来源:区委巡察办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3年7月5日至8月15日,市委第五提级交叉巡察组对高新区规划建设部开展了城市绿化工程领域专项巡察。12月5日,巡察组正式反馈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加强组织领导,压紧压实责任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坚定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主动认领问题,带头研究整改方案,及时调度整改工作,协调解决重大问题。班子成员认真落实“一岗双责”,主动领任务、担责任、牵头抓,加强跟踪督办,全力落实整改任务。各责任科室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主动担当、积极作为,迅速扎实推进整改工作。

二是制定整改方案。细化整改任务,完善工作体系。主动对接市委第五提级巡察组、区委组织部,优化整改措施,制定问题、任务、责任“三张清单”,做到责任到岗、任务到人、要求到位。严格实行动态管控,落实巡察整改工作“周报告、半月调度”制度,形成“建账、交账、督账、销账”闭环管理链条,推动巡察整改清仓到底、真改到位。

三是建立长效机制。优化制度机制,巩固整改成效。注重将提级交叉巡察反馈问题和实际工作统筹结合,系统研究谋划整改方案,分类制定整改措施,强化联动协同,一体推进整改成效。坚持当下改和长久立相结合,实实在在查找工作中薄弱环节,深入剖析问题原因,及时修订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切实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二、高标准严要求,提高整改成效

(一)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城市绿化重大决策部署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不够到位,推进人民城市建设和绿化领域高质量发展有偏差。

1.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到位,推动城市绿化建设高质量发展有差距。

(1)针对“理论学习不够实”问题。一是组织全体工作人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人民城市建设以及“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等重要论述及上级相关工作精神。二是制定完善了高新区规建部2024年度理论学习计划并严格按照计划开展学习。如:按月召开党支部学习会议,在“三会一课”、党组会议上持续加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学习,定期召开党组会、全面从严治党大会,持续深化学用结合,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重要论述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徽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三是制定“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调研工作方案,定期开展调研工作,运用理论指导实践工作,对标对点地查找工作问题,如:定期开展对物业管理、雨污管网混接整治、城市更新方面专项工作调研,2024年开展现场调研百余次。

(2)针对“学用结合不够好”问题。一是加强理论学习,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工作的重要论述,深入学习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大兴调查研究等重点工作开展集中学习。二是加大对元亩塘地块周边群众的宣传,增加对项目范围的设施设备维护,损害设备已维修更换,公厕也定期清理,对植物养护实行定期考核,每月考核一次,考核结果符合标准。三是实施项目范围内水质常态化检验,每月一次水质抽检,达到了环保部门要求的预期目标。四是每年住交局联合街道、城管、公安对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进行不少于三次的打击,要求运维单位增加人员进行巡查,并增加安全警示标志和部分护栏,已增派园区内维保人员7人,局部危险区域已设立了安全警示标志,濒临深水区安装了防护栏。    

2.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打折扣,履行城市公共绿化工程主业主责不到位。

(3)针对“绿化工程领域顶层规划设计不够”问题。一是编制了全区10个单元控规,作为后期绿化规划指导性依据。二是对大型地块绿化或环境提升项目根据总体规划及单元控规实施,工程进行了规划方案设计编制,专家评审,土规委会审议等程序,科学编制了规划方案文本和施工图,按程序和要求实施招标模式,同时提供了元亩塘环境提升工程的方案设计文本,专家评审记录,天子港环境提升工程施工图、图规委会记录等。三是绿化建设工程已取消了零星项目招标模式,且举一反三,其他工程建设均取消了零星入库摇标模式。

(4)针对“绿化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不力”问题。一是已对漏报的71个项目进行梳理,实际漏报项目为9个,且提供了漏报项目明细台账和漏报情况说明。二是对9个项目的27个细分问题进行归类,主要为2016—2017年零星绿化工程招标问题、合同签订只盖章无负责人签字、未见竣工报告等问题,分别在本轮巡察中第(5)和第(16)中有提出,并同步整改,制定了合同管理制度;对零星绿化未见竣工报告问题,我部在2018年以后实施的绿化工程中均办理了竣工报告,并提供了天子港环境提升工程、2019—2021年实施的几个绿化工程竣工报告。三是零星绿化工程自2017年下半年已全面停止采用单价招标模式实施绿化,2018年已采取打捆式公开招标模式实施绿化,提供了常委会文件、概审文件、清单控制价、招投标文件、竣工报告、审计报告及养护移交单等资料。

(5)针对“城市绿化工程建设招标监管严重缺失”问题。一是自从2018年以后,我局将零星绿化打捆招标,科学提前谋划,报区政府常务会议(第36期)审核,总投资约900万,为期一年。在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公开招标,提供了2018年绿化打捆招标的概审批复,清单控制价、招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合同相关材料。针对9个项目涉嫌规避招标,已邀请了第三方进行专项资料审查。二是2019年后建立绿化零星库,我局将区内零星绿化在市库中随机抽取中标单位实施。提供了关于规范使用网上服务超市有关事项的通知、芜湖市市政园林协议库管理办法。三是2023年底弋江区住交局组织召开了招投标相关业务知识能力工作培训学习会,会上重点学习了《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通知》和《芜湖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对相关文件及相关业务知识进行详细的解读和培训,会上重点强调了不得以任何形式规避应公开招标项目,提供了招投标学习培训会的签到,影像资料等材料。2024年7月17日弋江区住交局组织召开了‘招标采购法律法规及操作实务’培训讲解会,再次对工程招投标相关工作做了具体要求,并实操演练。四是举一反三,制定了《芜湖市弋江区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局工程、采购项目招标流程》,其他工程均严格履行。                               

(二)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够有力,城市绿化工程领域廉洁风险和作风问题突出。

3.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够有力。

(6)针对“主体责任压得不够实”问题。一是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召开全面从严治党专题会议,听取班子成员履行管党治党责任情况报告,班子成员开展谈心谈话。二是召开2次专题会议,研究汇报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工作,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专项工作,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到位。

(7)针对“‘一把手’履行第一责任有欠缺”问题。一是定期召开党组会、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党员大会,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讲话,强化责任担当意识。二是积极开展谈心谈话工作,主要领导与分管领导,分管领导与各科室、分管领导与分管人员进行谈话工作,并进一步完善廉政档案,2024年规建部开展与重点岗位、重点人员进行谈话34次,切实转变工作作风。三是强化效能建设,将效能工作纳入考勤、考核范围。实施打卡制度,定期通报考勤情况,今年以来未发现工作人员违反效能通报情况。

(8)针对“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落实有差距”问题。一是2024年2月20日联系区纪检监察机关对全面从严治党、“一岗双责”工作情况进行指导,班子成员就“一岗双责”履行情况进行汇报,分析在工作中存在的廉政风险点,下一步的廉政教育工作安排。切实落实“一岗双责”。二是加强日常教育管理。开展廉政谈话,定期开展廉政提醒。开展党风廉政教育,增强干部廉洁意识,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开展廉政谈心谈话12次、纪检部门对班子成员开展廉政谈话6人次,切实增强对党风廉政建设重要性的意识。三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讲话4次,进一步夯实思想根基。

(9)针对“日常监督执纪不够及时有效”问题。一是经过日常监督检查2024年以来未发现工作人员存在违规违纪现象。压实“两个责任”。积极配合派驻纪检三组做好日常监督工作,形成“全周期”监督链条。二是召开警示教育学习会1次,班子成员开展廉政谈心谈话12次,对新进工作人员开展集体谈心谈话1次。三是2024年2月20日联系区纪检监察机关对部门全面从严治党、“一岗双责”工作情况进行指导,班子成员就“一岗双责”履行情况进行汇报,分析在工作中存在的廉政风险点,已完善建立规建部所有工作人员的廉政档案。

4.工作作风不够严实。

(10)针对“城市绿化重建轻养”问题。一是江岸明珠小区已停止对高大乔木的砍伐。奥韵康城小区已对砍伐后的树木进行补种。我局已要求全区物业企业严格落实弋江区《住宅小区修剪树木申报流程》要求,加大小区绿化养护力度。二是2023年底以来,全区住宅小区共补种28740平方米的绿植,清理了13948平方米的毁绿种菜行为,对20154株乔木进行了修剪,提升住宅小区绿植的管养质量。

(11)针对“居民小区占绿毁绿问题久拖不决”问题。一是经营户将原来乱披乱挂的自建大棚全部拆除,对地面乱堆乱放进行清理、平整。二是经营户已对大棚周边的区域进行了清理。三是已要求街道、社区,督促物业企业每日对该区域进行巡查,制止和处置占绿毁绿、乱搭乱建设等影响民生福祉的问题。

(12)针对“养护监管走形式”问题。一是2021年3月根据区政府园林绿化职能划转纪要,所有的高新区道路及周边绿化养护工程均移交至区城管局管理,目前区住交局无道路绿化养护工作职能。区住交局对职能划转前随项目建设配套的绿化养护,实行专人专项进行管理,加大巡查频次,在质保期满后移交给区城管局。二是针对大型地块绿地建设如元亩塘环境提升工程,其绿化养护已安排施工单位不定期现场巡查,包括水系检测,严格遵循合同绿化养护要求,养护达标后支付养护费用。

5.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不健全。

(13)针对“未将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贯穿于绿化工程项目管理全流程,未全面排查绿化工程在决策立项招标采购、施工管理、验收结算、管理养护等重点环节的廉洁风险点”问题。一是已根据规定,2024年以来住交局的各项工程建设项目均严格履行规范的招投标流程,如文昌西路道路提升改造工程等。根据市住建委(园林管理处)要求2015—2017年大力开展实施城市大绿化建设及相关文件,服务企业因区占破路审批要求,实施了多项零星绿化工程。2015—2017年区住交局因承担三边环境整治、城市大绿化建设、文明创建等提升人民城市建设的增绿扩绿行动,两年内通过根据上级单位要求,针对零星工程任务小、工期紧(单项工程造价20万元以内)通过区招标办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招标确定了8家入围零星绿化单位,入围后由绿化科进行随机抽取使用。2017年下半年已经取消了以零星绿化补栽补缺移栽工程招标多家入围施工单位的模式,2018年零星绿化采用打捆式公开招标;2019年以后在市区协议库中抽取中标单位实施绿化项目,零星绿化已于2021年3月份根据专题会议纪要划拨至区城管,区住交局未再实施零星绿化工程。二是零星绿化具体项目实施通过抽签确定施工单位,以工程任务单的形式报分管及主管领导审批同意后进行现场施工,经审计后支付工程款。相关工程管理人员均观看廉政宣传片。三是组织相关人员学习了弋江区工程建设廉洁承诺制实施办法,督促项目责任人时刻树立廉洁意识,常怀责任心。

6.违规招标问题突出。

(14)针对“本轮巡察住交局上报的9个项目涉嫌违规设置招投标门槛”问题。一是对9个项目分别自查,结果均未设置招标门槛。二是2019年弋江区建立了市政、园林协议库,零星市政或绿化工程从协议库中抽取中标单位实施。三是提供元亩塘环境提升工程招标时情况说明。四是2023年8月弋江区住交局组织召开了招投标相关业务知识能力工作培训学习会,23人次参加,会上重点学习了《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通知》和《芜湖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对相关文件及相关业务知识进行详细的解读和培训,主要包括落实招标人责任、优化招投标方式和招投标工作具体流程等方面予以指导。2024年7月17日弋江区住交局组织召开了‘招标采购法律法规及操作实务’培训讲解会,再次对工程招投标相关工作做了具体要求,并实操演练。五是制定了《芜湖市弋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局工程、采购项目招标流程》。

7.项目合同乱象丛生。

(15)针对“涉嫌伪造合同”问题。一是2016—2017年弋江区住交局共招标了5家施工单位入库,即从库中随机抽取施工单位,再以工程任务单的形式实施具体绿化项目,故入库大合同在名称和内容上一致,但每份合同均真实有效,提供了招标文件和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二是大合同名称和项目内容一致,但每个施工单位具体实施的绿化以任务单的形式实施内容均有不同之处,提供了任务单、验收单和审计报告。三对工程款申报材料,严格审查,要求每个项目第一次申报工程款要使用原件,因部分原件仅一份或两份,如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审计报告等,后续申报项目工程款,经对接区财政局,提供项目资料复印件,财政均认可,且符合工程款支付的相关规定。

(16)针对“合同签订不规范”问题。一是单位组织相关人员共同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的关于合同签订的相关法律条款,增强规范签订合同的主观意识。二是已制定单位合同管理制度,明确会签审批流程,要求合同内有项目负责人签字,并且关注合同签订时效性,2024年11月之后的项目合同均要求签字。三是根据招标时间及工期要求,积极落实项目合同签订工作,协调区司法局安排律师对合同文本进行审查并反馈意见,在此基础上要求施工单位有点一并修改完善,共同商签正式文本合同。

8.项目建设管理不严格。

(17)针对“项目程序执行不严”问题。一是举一反三,2024年以来的项目,各项目指定专人负责,认真执行‘三点一约谈’工作,项目现场实行项目经理、监理打卡制度。二是在后期项目中,严格执行实际开工时间,做好业主代表和现场监理公司统筹工作,后续项目中未发现类似问题。

(18)针对“项目履约不到位”问题。一是已经出具关于某中标单位具体实施的情况说明,未实施绿化部分,由市城管局实施。二是组织工程相关人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合同履约等的相关规定,进一步完善合同实施内容,严格监督施工单位按质按量按时完成。

(19)针对“自主裁量使用不当”问题。一是经整改,元亩塘环境提升项目中发现的问题苗木已经更换和整改到位。二是已督促维保单位大力加强维护管理工作,目前运维人员已达到7人。三是弋江南路东侧原马塘派出所南侧覆绿等10个应急工程,均为2019-2021间在市级或区级绿化零星库中抽取确定中标单位,每个项目预估了暂定的工程量,编制了控制价,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和合同约定具体实施工程量按实结算。四是举一反三,完善招标前期事项,今后对绿化地块提前设计,编制清单控制价,按规定进行招标,施工过程中监管施工单位按工程量履约到位,涉及需要变更的事项按《弋江区政府性投资管理办法》规定办理。

9.项目造价控制不力。

(20)针对“招标控制价超审概价”问题。一是针对高新区上麻路、珩琅山路绿化工程征询了发改委及相关专家意见给予的情况说明中反馈,概算审查批复中的558.43万仅为该工程的建安工程费,概算审查总额为588.38万,而招标控制价包含工程建安费和预备费,即为587.08万,未超审概价,并提供该项目的概审批复文件等。二是今后针对该类问题会举一反三,对接审核单位,加强业务学习,2024年以后经梳理,所有工程项目均未出现控制价超审概价的类似问题。

(21)针对“跟踪审计不到位”问题。一是督促元亩塘环境提升项目施工单位、跟审单位、监理单位于2024年1月已完成送审工作,于2024年4月出具了审计报告。二是工程量清单控制价和跟踪审计报告已按照规定完善、修订,并落实到位。

10.执行财经纪律不够严。

(22)针对“项目预算编制不合理及执行不到位”问题。一是组织相关人员学习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合理申报编制每年项目预算。二是将财务管理和工程款支付制度相结合,根据政府性投资计划项目安排,严格执行预算支出。

(23)针对“多渠道支付项目资金”问题。一是根据区财政局和新马投资公司联合印发的弋财〔2018〕62号文件《弋江区政府性投资项目支付方式调整方案》规定,规划建设部的工程建设项目工程款支付转到新马公司原渠道代付。二是2019年区里发行专项债,经领导审批同意,相关工程款支付从专项债列支。现有工程项目已按区财政资金支付要求,填报具体支付计划逐级审批后支付。

(24)针对“违规转付工程款”问题。一是组织相关人员学习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工程款支付管理制度。二是已出具关于本工程支付工程款的情况说明。三是将财务管理和工程款支付制度密切融合,严格按照合同约定,不得以任何缘由将项目工程款支付给除中标单位之外的第三方,且已梳理排查2024年1月至5月的工程款支付项目,未发现类似情况。

(三)绿化工程领域党的领导不够坚强有力,基层党组织建设存在薄弱环节。

11.党组领导作用发挥不充分。

(25)针对“‘三重一大’制度执行有偏差”问题。一是组织相关人员学习住交局党组议事规则和各项汇编制度,并融入日常工作中。二是提供三潭公园管养项目中关于确定监理单位的情况说明,含委托监理任务单、监理中标通知书和党组会议纪要等材料。委托监理任务单在2020年8月5日主管领导同意签字,该项目2020年8月6日开始养护,项目施工中的时间逻辑符合。针对党组会议纪要和监理项目实施时间不符问题,我局吸取教训,对后期项目实施的程序做好细致部署,程序不到位,坚决不实施。该项目2021年3月份根据区政府专题会议纪要划拨至区城管局负责日常考核管理。

12.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

(26)针对“‘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一是经摸排,规建部支部党员人数为27人,对接区机关工委,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没有要求相关职能必须成立党小组,因规建部党员相对集中,能正常开展党内生活,故没有成立党小组。二是因工作人员对党内制度理解不够到位导致笔误,规建部党支部已于2023年3月改选支委,配齐配强支部班子。三是党员管理严格规范。利用党员大会、支委会等途径,学习《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条例》等党内规范指导文件,增强全体党员的规矩意识。四是党员教育持续深化。定期开展党风廉政教育、革命传统教育等现场教学,筑牢党员思想防线。

(27)针对“民主生活会缺乏辣味”问题。一是按照区委组织部要求进行部署,扎实抓好会前专题学习,认真检视整改突出问题,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等环节。二是明确专人负责对在职党员的个人发言材料进行审核把关,督促有关党员做好会上批评与自我批评,切实做到“咬耳扯袖 红脸出汗”的效果,会后对工作方案、会议记录等材料及时进行归档。

(四)巡察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13.绿化相关问题整改不到位。

(28)针对“上一轮巡察指出住交局在城市公园、绿化提升工程、零星绿化等项目中后期管养不到位问题,本轮巡察依然存在”问题。一是对元亩塘巡察过程中交办的问题立行立改,对死树更换、缺失补栽来达到标准的情况已经整改,根据提示单要求已办结并反馈。二是针对道路环境提升发现问题已立行立改完成整改。三是督促我局涉及绿化施工单位加强后期管养和制度建设,现场负责人为责任人,签订廉政承诺书。

14.长期应收款项未整改。

(29)针对“上一轮巡察指出的借款、备用金至今仍挂在账上”问题。一是积极梳理查清巡察反馈相关挂账情况,通过与财政局对接,收集应收账款的相关资料,目前已明确7500元个人借款3人;10万元备用金分两笔各5万元,借款人2人;二是已经对借款人进行追缴,如未追缴成功拟对10万元备用金研究后核销并报区财政局备案;三是对应收支款项进行梳理,并定期对往来账目进行核查,及时收回(兑付)相关款项,不再发生类似情况。

三、不断深化巩固巡察整改成果

经过一段时间的努力,规建部巡察整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是,我们清醒认识到,巡察整改工作不能有“过关”“收兵”的想法,必须一刻不停、坚持不懈。下一步,我部将深化巡察整改成果运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切实加强党的领导,抓好党的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一)持续深化思想认识,以更高站位抓好巡察整改工作。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重要论述,深刻把握其精神实质和核心要义,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使命担当,自觉把巡察整改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一体贯通、与践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一体贯通、与持续强化党员干部作风建设一体贯通、与全面推动高质量发展一体贯通,以实际行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确保党的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在规建部的各项工作中一贯到底、落地见效。

(二)持续深化问题整改,以更实举措确保巡察整改实效。聚焦巡察反馈意见,坚持以上率下,持续压实各方责任,全方位统筹调度,全周期跟踪问效,坚决摒弃“闯关”思想和“交卷”心理,确保问题“清仓见底”。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扎实做好跟踪评估,“四不两直”“回头看”,持续巩固整改成效,严防问题反弹回潮;对尚未完成的整改事项,紧盯关键节点,严格跟踪督办,加快整改进度,确保高质量完成;对需要长期坚持落实的整改事项,定期分析评估,确保整改到位。

(三)持续深化成果运用,以更强担当扎实推进高质量发展。聚焦“举旗帜、选贤能、聚英才、强根基”重点任务,坚持运用系统思维来解决深层次问题,健全完善组织工作责任体系,提升工作质量水平,以扎实的作风、务实的举措,把党员和干部组织起来、把人才凝聚起来、把群众动员起来,不断推动规建部各项工作更好更快向前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53-4832027;电子邮箱yjqzjj@126.com。


 


 

                                                                       中共芜湖市高新区规划建设部党组

                                                                                   2025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