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0月7日至11月24日,区委专项巡察组对区农业农村水务局党组开展了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领域专项巡察。2023年12月15日,巡察组正式反馈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加强组织领导,把巡察整改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好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局党组立即召开党组会议,安排部署巡察整改工作,党组召开整改专题会议5次,召开相关部门整改推进调度工作会议3次。成立了由党组书记任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依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任务分解到各分管领导、责任人,确保整改落实工作扎实开展。
二是制定整改方案。局党组认真研究分析巡察整改反馈意见,针对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领域等方面的突出问题,研究制定了《党组关于落实区委专项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实施“台账式管理”,确保每一个具体问题切实整改落实到位。
三是建立长效机制。针对反馈意见涉及问题,在立行立改的同时,把立规矩、定制度作为抓整改落实的重要措施。结合工作实际,积极修订现有制度,新制订制度3项,修改制度3项,全体干部职工按制度办事、按规矩办事、按程序办事的意识得到加强。
二、高标准严要求,认真抓好巡察整改任务的落实
(一)党组领导作用发挥不充分
1.针对“主动作为不够、标准要求不高”问题。一是制定并印发《弋江区农业农村水务局重点事项跟踪督办制度》,开展了4次跟踪督办,督查事项均按要求完成,进一步增强全体人员主动作为意识、高标准完成工作意识。二是截至目前,市级下达美丽宜居村庄任务数32个,已完成57个,完成率达178%。2025年预计还将新增10个美丽宜居村庄。三是强化责任意识,加强与市级主管部门沟通,确保新开工项目按期完工。四是主动作为、高标准完成工作。2023年度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任务绩效评价工作、高素质农民培育绩效评价工作均高标准完成,获得省级通报表扬。2023年谋划实施的芜湖市弋江区漳河重点区域排涝能力建设工程,成功申报2023年国家增发国债项目资金。
2.针对“攻坚克难意识不足”问题。一是牵头召开“三湖一坝”项目推进调度工作会议,调度项目进展情况及需要解决的问题。二是火龙街道多次召开项目工作推进会议,加强施工质量监管及现场矛盾的协调,自2023年12月以来共召开4次项目推进会议。目前项目一期已完成投资建设4467.46万元,完成百分比约91.33%;二期已完成投资建设5485.41万元,完成百分比约92.04%。项目一期、二期预计2025年6月完工。三是积极向上争取资金,已争取“芜湖市水清岸绿产业优美丽长江(芜湖)经济带2023年度以奖代补”资金2000万元。
3.针对“项目实施统筹谋划不到位”问题。一是加强项目前期谋划,做好建设项目统筹谋划、安排部署,2023年谋划实施的芜湖市弋江区漳河重点区域排涝能力建设工程,对高岗埠等11座排涝泵站和13座自流涵闸(斗门)进行提升建设,成功申报2023年增发国债项目,大塘排涝站改建工程已纳入二标段建设内容。二是深入贯彻落实《招标投标法》,严格按程序落实招投标工作。新开工的高岗埠泵站更新改造等项目严格按照立项文件要求进行招标,在招标过程中认真学习贯彻《招标投标法》、《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强化依法依规招标意识。
4.针对“项目逾期竣工现象较多”问题。一是增强项目前瞻性思考,合理制定工期约定,同时对10个在建项目进行了全面梳理,除连河圩项目外未发现其他逾期风险隐患;二是通过检查参建单位履约、技术标准执行、单元工程施工质量评定等质量行为,强化施工进度把控。2023年底开工的高岗埠泵站项目于2024年4月底建成并开机运行排水,确保了汛前发挥效益;三是召开10次连河圩项目专题推进会,调度项目进展,约谈施工单位1次,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督,督促项目施工单位按期保质完成工程。
5.针对“2022年‘清风行动’专项整治成效不明显”问题。一是根据要求对2017年以来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深入开展清查,对照文件的限额标准梳理项目47个并报区纪委监委派驻第二纪检监察组备案,确保在专项整治工作中自查自纠的项目做到全覆盖。二是召开了2022年高标准农田项目监理约谈会,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监理标中标约谈暨廉政谈话会,在监理合同上明确约定项目实施期间监理项目部成员的考勤要求及违约责任。三是加强与区纪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区财政局、区审计局对接,配合做好工程建设招投标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等工作,助力专项整治工作落地落实。四是召开工程建设招投标领域廉政谈话1场次,开展“咬耳扯袖 红脸出汗”谈心谈话10人,要求工作人员提高专业水平和责任意识,在各类工作中加强沟通协作,应查尽查、应报尽报。
6.针对“审计发现问题整改不彻底”问题。一是强化项目后期管护监督,按照长效管护机制的要求,对20个宜居村庄和21座泵站进行了全面巡查,全面排查农业、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缺陷责任期和运维期管理缺位问题,针对排查出的村庄管护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二是加快审计反馈的清竹社区后胜村和塔影社区公厕改造项目进度,2024年1月已完成项目验收。
7.针对“‘三重一大’议事规则执行不规范”问题。一是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文件,积极贯彻落实有关全面从严治党、议事决策等有关规定要求;二是修订完善《中共弋江区农业农村水务局党组“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实施细则》,2024年1月以来共召开党组会议23次,涉及项目招标方式、增项减项变更、工程款支付等均经集体研究;三是对火龙、白马街道分管负责同志开展约谈,督促街道严格执行“三重一大”议事规则,对项目招标方式、增项减项变更、改变实施地点、工程款支付等需经集体研究并报我局备案并落实专人负责,规范做好项目资料整理收集目录清单。
(二)执行上行法规制度有偏差
8.针对“标后监管制度执行不力”问题。一是邀请区财政局对全局所有人员开展招投标、政府采购、标后监管等工作培训,进一步提高从业人员业务知识;二是每月不定期查看标后监管系统,督促新开工项目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按要求完成打卡任务;三是火龙街道督促“三湖一坝”项目施工单位及监理单位在施工时按照要求进行日常打卡。
9.针对“未按规定预留质保金”问题。一是组织认真学习《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等规定,落实有关要求;二是及时修订《弋江区村党组织领办合作社承接农村公益性项目实施细则》,新大垾村、义兴村、塔影社区2022年美丽宜居村庄项目均已按要求整改;三是全面排查在建的10个项目,未发现其他不符合规定预留质保金的问题。
10.针对“违规‘场外’招标”问题。一是组织开展招投标、政府采购、标后监管等工作培训,进一步提高全局工作人员业务知识;二是局党组严格执行党组“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2024年1月以来共召开党组会议23次,项目招标方式均经集体研究确定,2023年12月至今共开展6次项目招标,均为场内招标。
11-13.针对“代理机构履约管理存在漏洞”问题。一是通过开展招投标、政府采购、标后监管等业务知识培训,进一步提高全局所有人员招投标业务能力;二是制定《弋江区农业农村水务局招标代理单位选取制度》,明确招标代理单位选取方式;三是对街道开展约谈,要求街道在后期的招标工作中规范制定招标文件,避免类似情况再次发生;四是坚决履行招标人主体责任,督促代理机构必须从专家库中抽取专家进行评标,高岗埠泵站新开工项目设备采购招标均有业主单位参加评标。
14-16.针对“合同签订不规范”问题。一是对全部10个在建项目进行梳理核查,暂未发现其他合同签订不规范现象;二是组织相关从业人员认真学习《招标投标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政策,督促街道规范签订农业、水利项目合同;三是积极落实整改,项目合同文本已补盖印章,金额误写合同已更换。
(三)工程建设领域存在较多“顽疾”
17.针对“有的项目资料没有签字盖章确认”问题。一是对全部10个在建项目进行梳理核查,暂未发现其他建设手续不完善现象;二是督促街道按照《招标投标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要求,规范签订农业、水利项目合同;三是积极落实反馈问题整改,对被检查项目有关资料存在的应盖章未盖章、应签字未签字等现象,已按要求完成签字、盖章等程序。
18.针对“改变立项批复未予报批”问题。一是约谈街道相关负责人,要求从业人员加强对招标方式的学习,严格按照《招标投标法》规定开展招投标工作。二是加强火龙、白马街道农业、水利项目招投标工作的管理及指导,要求街道通过党工委会研究招标方式并及时上报农水局备案,高岗埠泵站更新改造工程一般工程变更等均按程序要求完成批复。
19.针对“提前支付工程进度款”问题。一是对10个在建项目进行梳理核查,暂未发现其他超额支付进度款现象;二是约谈2020年农村户厕改造项目、火龙街道美丽乡村代村中心村建设项目责任人,强化合同履行意识;三是督促火龙街道严格按照审计结算价及合同约定支付代村中心村建设项目结算款。
20.针对“项目结算审核超期现象较多”问题。一是约谈街道相关负责人,督促街道加快改厕项目竣工决算进度,目前2022年11个农村公厕改造项目竣工决算已完成,2020年农村改厕一期、二期项目正在审计中。二是2023年12月完成弋江区麻浦桥站更新改造项目竣工验收,2024年12月完成项目结算审核。
21.针对“存在超规定送审现象”问题。一是对8个未送审项目进行梳理,未发现其他超规定送审现象;二是已约谈街道相关负责人和具体经办人,要求后期规范开展工作;三是要求街道按照决算审计价和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目前白马街道已完成项目决算审计并按规定支付相应项目工程款。
22.针对“监管制度尚未完善”问题。一是制定《弋江区农业农村水务局招标投标监督制度》,完善招标投标事前、事中、事后监督工作,将投标人的工程质量、生产和信用纳入资格审查范围。二是对在建的芜湖市弋江区漳河重点区域排涝能力建设项目和连河圩冲填区土地综合治理工程项目的前期报告、预算编制等进行严格排查,确保项目目标明确、预算合理、资金来源可靠。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实地检查6次,核对施工现场、测量数据,防止偷工减料,确保工程质量和资金使用效益。
23.针对“日常管理缺位”问题。一是按照长效管护机制的要求,对20个宜居村庄和21座泵站进行了全面巡查,同时督促火龙、白马街道对建成的项目进行了举一反三式排查,对发现的问题进行了系统整改。二是加强对泵站的监管力度,责令运管单位完成澛港站运管单位人员未执证上岗和日常检查情况未按制度记录问题整改。
24.针对“履行监管责任不到位”问题。一是对在建的10个项目进行全面排查,暂未发现挂靠、转包、买卖标等现象。同时,组织涉农街道、村(社区)共同学习《芜湖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关于支持村党组织领办合作社承接农村公益性项目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对合作社申报项目的材料严格审核;二是对审计发现的合作社项目资金支出报销原始凭证不规范、不完善问题,已按整改要求完善到位,完成对项目质量保证金收取比例不符合上级规定的相关项目整改。
25.针对“违约处罚力度松软”问题。一是完成庙车头站更新改造工程、澛港站工程审计工作;二是对澛港站35KV线路施工单位延期问题,在审计决算中按合同约定予以处罚;三是加强标后监管督查,对检查发现的项目监理单位总监无故未在现场问题上报市农业农村局、市公管局处理,市公管局给予监理单位信用分扣1分处罚。
(四)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不够有力
26.针对“坚持制度管人管事未形成常态”问题。一是修订完善公章使用管理办法,建立印章管理使用台账并指定专人保管,明确印章使用流程、使用范围及相关审批程序,目前已按新规定登记盖章300余次。二是研究制定工作日考勤、工作交接、监督检查、日常考核、绩效考评等管理制度,做到按制度管人、按制度管事。2023年12月至今,共对违反效能建设规定和保密规定的3人进行了批评和约谈。
27.针对“廉政风险防控意识不强”问题。一是深入排查廉政风险点,围绕权责清单,完善《弋江区农业农村水务局权力事项廉政风险点一览表》,明确工程建设领域11个方面51个风险点,51条防控措施,做到有针对性的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二是开展在建项目监督检查,常态化深入到各施工标段一线开展检查,重点检查施工进度、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以及人员在岗等情况,确保在建工程在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等方面形势稳定向好。三是做实做细廉政警示教育,组织观看廉政警示教育片1次,学习典型案例2次,将审议区委专项巡察的整改进展作为上半年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的重要议题,加强廉政防控,引导工作人员知止存畏。四是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局支部开展党纪学习教育8次,进一步强化工程建设领域工作人员的纪律意识。
28.针对“项目资料归档管理较乱”问题。一是组织全体人员学习《机关档案管理规定》,加强档案管理规范化宣传。二是积极提升档案管理质量,委托第三方档案整理公司完成黑沙湖泵站更新改造工程、金鸡港泵站更新改造工程等7个项目档案整理,整理档案387卷。委托第三方档案公司完成2021年-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档案核查,目前火龙、白马街道均已完成核查反馈的问题整改。
29-30.针对“工作职责明确不到位”问题。一是印发《政府招标采购制度及文件汇编》100余份,督促全体人员加强日常学习并运用到具体工作中;二是2024年3月5日、3月14日,分别邀请农业、水利、招标领域专家开展业务培训,提高全体人员农业、水利和招标业务知识水平;三是2024年11月18日,安排农业和水利工作人员各1人参加市公管局、区招标办组织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业务培训。
31.针对“项目负责机制存在监管‘难点’”问题
整改情况:印发《关于明确农业、水利工程甲方代表工作职责的通知》,召开整改专题会议,要求实施项目的甲方代表由局党组或街道党工委研究确定并明确工作职责,目前已基本杜绝了既是“运动员”又是“裁判员”的问题再次出现。
三、不断深化巡察整改工作成效,逐步建立长效机制
目前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与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还有所差距。下一步,我们将不断加强班子思想政治建设,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持续推进巡察问题整改,确保整到位、改彻底。
(一)进一步抓整改到位。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巡察整改工作紧抓不放。对已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效;对已初见成效的整改工作,长期坚持,紧盯不放;对正在整改的工作,要按照区委专项巡察组要求,积极抓紧整改。
(二)进一步抓合力攻坚。严格执行整改方案,按照责任分工落实整改工作责任,加强整改工作的横向沟通和纵向协调,强化责任领导、责任人的沟通协作,形成合力,发挥作用。主动做好协调工作,强化督促检查,严格落实整改工作台账,做到整改一个销号一个,扎实推进整改任务按期有效完成。
(三)进一步抓建章立制。坚持立足长远、举一反三,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和意见,进一步强化权力制约和制度的规范,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管物,固化整改工作成果,从源头上防止和杜绝各类违纪违法现象发生。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53-4819143;邮政信箱:芜湖市弋江区长江南路83号高新区管委会六楼芜湖市弋江区农业农村水务局;电子邮箱:1326087451@qq.com。
中共弋江区农业农村水务局党组
2024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