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弋江区人社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时间:2025-04-30 14:30  来源:弋江区纪检监察网  作者:区纪委办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4年3月10日至5月15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对区人社局党组开展了巡察。7月22日,巡察组正式反馈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一)强化统筹,提升站位。坚决把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成立了以党组书记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局属各事业单位和科室负责人及相关人员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通过干部职工大会及时通报巡察反馈意见并明确整改工作要求,坚决把思想统一到中央、省、市、区委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清醒的政治自觉、坚决有力的整改措施、立行立改的工作作风狠抓整改。

(二)明确任务,压实责任。围绕聚焦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区委工作要求的落实情况,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聚焦巡察、审计等监督检查指出问题的整改落实四个方面14个类别的31个具体问题,局党组研究制定了《弋江区人社局党组关于落实区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明确牵头领导、责任部门、整改时限,一对一、事对事明确整改措施,确保巡察反馈问题得到全面及时整改。

(三)严明纪律,常态长效。坚持问题导向,召开党组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党组书记和党组成员带头认真检视问题,深刻剖析原因,并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明确整改方向和措施。全面排查各领域、各层面、各环节,以巡察整改为契机,把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作为整改落实构建长效机制的关键环节,巩固好、坚持好整改成果,努力推动巡察成果转化为我局创新发展和我区人社事业实现新跨越的不竭动力。

二、整改落实情况

(一)聚焦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区委工作要求的落实情况

1.理论武装有欠缺。

(1)针对“政治理论学习不深入”的问题。一是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在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上集体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巩固拓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成果的意见》等相关规则文件;2024年8月在巡察整改专题党组会上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2022年3月看望参加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社会福利和社会保障界委员时关于社会保障事业的指示精神;在2024年4月党组会上全体党组成员学习了2024年省委“新春第一会”(创建一流营商环境暨推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大会)会议精神。二是结合人社工作实际,制定了《区人社局理论学习中心组2024年度学习计划》,理论学习中心组按计划落实并组织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专题研讨。将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与党组“第一议题”区分开,安排专人收集学习材料,自巡察整改以来已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5次。

(2)针对“教育活动开展不扎实”的问题。一是认真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制定《区人社局党纪学习教育学习计划》并严格按计划节点进行。通过党组会、“三会一课”共开展集中学习8次,开展主题党日活动1次。党组成员开展集中研讨1次,撰写心得体会5份。对党纪学习教育进行总结,持续巩固党纪学习教育成果。二是开展科级及以下干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专题培训,按照学习安排组织全体党员和在编干部开展培训,通过观看《安徽党员大课堂》网络课程,原原本本学、联系实际学、分享交流学,推动教育培训同质等效,共开展培训4次,参训35人,撰写研讨交流发言稿35份,党组成员均参与研讨交流并撰写发言稿。后期对学习情况进行总结。

(3)针对“用工难问题未破解”的问题。一是政策引导与扶持挖掘本地劳务。线上线下宣传社保补贴、稳岗返还等各类就业创业政策,加大三公里就业圈建设,在全区54个社区(村)设立就业服务窗口,为就业困难群体提供职业指导。全年提供就业岗位12990个,安置14439人,确保就业形势总体稳定。二是积极吸引外地劳力,截至目前,区人社局赴利辛、阜阳、淮南开展赴外招聘会5场,参会企业24家次,已吸引40余人来弋江就业。三是继续加大校企合作力度,组织各类校企对接活动8场,并组织高校毕业生赴我区企业开展就业认识行动4场,目前已有4家企业分别与区内高新开展合作,2024 年新招引大学生超 1.4万人来我区就业创业。

(4)针对“目标考核有差距”的问题。一是形成定期调度机制。先后2次召开重点工作推进会,逐项调度考核指标进度,明确工作目标和阶段计划,针对发现的问题和不足,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完善,确保各项考核有序完成。二是加强政策宣传。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利用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社区公告栏等多种渠道,广泛宣传政策内容,提高政策知晓率和覆盖面。2024年开展政策宣传活动36场,发放政策宣传单20000余份。三是加强沟通协调。定期与市级相关部门对接指标完成情况,及时掌握工作进展和排名情况,确保考核指标有序高效完成。2023年各项指标均已完成任务。2024年四项完成率全市暂未通报,但各项指标均超额完成目标任务,且2024年我局营商环境考核、高技能人才指标考核等各项就业单项考核均排名全市前列。

(5)针对“政策落实不到位”的问题。一是已完善了局领导批办、办公室交办、科室(中心)和具体责任人经办的办件流程,落实了各级经办责任,对办理每项工作中,按职责和办件要求,均能做到层层把关,确保质效。截至目前,全局所办文件无一件“漏办”或执行落实“悬空”出现。对2024年1月市人社局印发的《关于开展2024年“春暖农民工”服务行动的通知》,我局均按该文件要求进行了工作部署和落实。二是为提高申报效率,经与上级部门沟通反馈,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申报材料可通过线上提交,仅2024年已有2人申报。三是举一反三,针对此类问题加大宣传力度,通过短信通知、电话回访等对符合政策人员进行申报提醒。今年以来,兑付各类就业补贴4868人次,补贴1721.65万元,其中兑付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1106人,共计546.07万元。

3.社保领域存在风险。

(6)针对“岗位人员配置不规范”的问题。一是2024年社保中心已招录1名在编人员,当年8月已到岗,担任职工养老保险退休审核岗位。二是局属社保中心、人才服务中心、仲裁院3个事业单位,目前均属于满编状态,经研究,若有空编,积极申请招录人员,统筹安排社保中心编制人员回流。三是严格控制社保中心在编人员外调其他单位,对高风险岗位逐步推行轮岗制度。

(7)针对“社保基金隐患逐年增多”的问题。一是2022年失业保险开始全省统筹,2023年国家人社部比对出历年以来的疑点数据下发至各地核查,通过与异地社保经办机构配合,确定追缴金额,第一时间开展追缴工作。截至目前,已完成追缴率98.84%。二是新增一名新的同志担任失业基金追缴专员,积极推动以社保经办机构追缴到人社行政部门追缴到法院强制执行“三步走”机制,稳步推进基金追缴工作。三是对上级部门下发的疑点数据,安排专人负责汇总分发,组织人员积极核查,确定冒领金额,第一时间开展追缴工作。同时,借助大数据资源,积极比对民政、卫健、医保等部门数据,进一步加大源头防控力度。根据2024年部、省下发违规领取社保基金数据,经核实,违规领取社保待遇1人,已全额追缴。

4.劳动保障工作质量不高。

(8)针对“‘治欠’工作存在不足”的问题。一是通过积极申请公务平台用车,提高了主动执法检查频次,发挥了劳动监察执法主观能动性。二是发挥治欠管总职能,定期对治欠工作进行调度、监督行业责任部门和属地街道落实治欠责任,依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条例》和《安徽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与监管指引》(第一版),将相关行业责任部门和属地街道防欠治欠职责统一纳入区政府年度综合考核指标之中。三是分类交办。按照“属地管理、分类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原则积极配合区委督查办、区政府办、区信访局落实了欠薪信访投诉案件分类交办制度。四是强化宣传。组织规范用工一系列政策宣传,公布了欠薪投诉维权信息,畅通了维权渠道;启动了“4+6+1”模式,形成了“行业化处理、多元化化解、实体化办公”新常态;开展了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工程建设领域“安薪行动”、根治欠薪冬季行动等专项行动。五是加大沟通成效。针对劳动报酬类案件,加强与公安分局会商沟通,确保案件移送的质量,已有案卷移送成功。六是联合区住交局、工信局等部门成功化解了某工程项目欠薪隐患,某公司欠薪案件现已申请区法院强制执行。

(9)针对“劳动仲裁还需加强”的问题。一是加强仲裁院履职能力建设,及时就上级工作部署提出贯彻落实建议。2024年7月8日印发《关于聘任劳动人事争议兼职仲裁员的通知》将区总会张某、区工商联黄某聘任为兼职仲裁员。二是在调解仲裁案件处理过程中积极引导当事人向所在调解组织申请调解,同时各街道在工作中积极在辖区内进行走访和电子屏宣传,以提升知晓率。组织街道、企业调解员参加年度劳动关系培训班,以提升调解能力。三是各街道成立工作专班并开展常态化开展欠薪处置工作,相关工作由街道社会保障事务所及调解中心人员具体承办。2024年,各街道共处理工资等争议274起。四是通过参加市级组织的“调解仲裁+”业务培训切实提升调解仲裁技能,充分发挥仲裁员在调解处理劳动争议的作用。2023年弋江区劳动人事争议案件调解率为85.68%,已完成年度目标任务。2024年前三季度弋江区劳动人事争议案件通报调解率为85.12%,年度任务目标也已完成。

(10)针对“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水平不高”的问题。一是按省、市文件要求落实我区劳动关系公共服务中心的软硬件建设,并逐步完善整合资源,目前中心已提供劳动监察、仲裁、就业、人才服务,并拥有独立的调解室、洽谈室,对涉及上述服务事项均能按要求提供线下办理。二是局机关已进行统筹协调,抽调劳动监察、仲裁、就业、人才专人常驻公共服务中心集中办公,充实中心人员力量。

(11)针对“劳动力市场监管不力”的问题。一是加大了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派遣公司用工管理检查指导,纠正了违法用工行为。今年4-7月,区人社局联合区市监局、区公安分局对辖区使用劳务派遣用工较大的8户用工单位和96户劳务派遣公司开展了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专项执法检查行动,重点检查工资支付、劳动合同签订、社会保险参保登记、是否违规收取费用等,专项行动期间,累计出动258人次,通过执法检查,督促了用人单位依法足额支付工资,规范签订劳动合同、办理参保登记等用工行为,发现了15户劳务派遣公司违规收取了劳动者商业保险费,我局依法向其下达了相关法律文书,责令这15户劳务派遣公司退还了违规收取的商业保险费约7.2万元,专项行动以来,未发现和接到反映用人单位违规收取费用等侵害劳动者权益的违法问题。二是规范审批办理了非标准工时(综合工时、不定时工时)业务,通过依法依规,层层审核把关,落实经办人员具体办理、科室负责人审核、分管领导审批的制度,截止至2024年12月31日,我局依法规范办理非标准工时审批业务16户(其中不定时工时审批8户,综合工时审批12户)。三是严厉处置违法行为。针对少数小微企业存在的违法使用未成年工行为,责令其整改并依法进行了行政处罚,今年以来,对违规扣押劳动者身份证件行为进行行政处罚2起,处罚金额1.15万元,对劳务派遣违法用工行为起到了有效的震慑作用。

5.法治政府建设仍需加强。

(12)针对“法治政府建设仍需加强”的问题。一是持续开展法治思想学习。利用局党组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全体工作人员大会等进行法治思想集中学习,局领导班子带头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等,重点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人社领域法律法规,法律素养和对法律法规条款适用理解进一步提升。二是持续开展普法宣传活动。通过在人群密集区域开展现场普法,组织政策宣讲会培训会等,向用人单位和群众宣传等人社领域法律法规,累计发放宣传材料1000份,开展宣讲会13次,培训会2次。三是牵头业务科室开展案件研讨,案件办理质量和行政败诉率明显下降,今年以来全局行政应诉31件,局主要负责人全部出庭应诉,出庭应诉率100%。四是主动协调专业律师指导案件办理。根据我局行政行为,积极协调司法局指派律师为我局进行法律指导,为工伤认定、劳动监察、社保中心等科室行政案件提供法律服务,提高案件办理质量,2024年,区政府法律顾问律师共为我局代理行政应诉案件5件;另2024年我局行政败诉案件共计2件,败诉率相较于2023年(5件)下降60%。

6.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不到位。

(13)针对“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一是加大安全检查频率和覆盖面。结合开学及国庆节等重要时间节点,先后2次联合消防大队、民政局等相关部门,对全区13家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进行全面排查。对发现隐患的培训学校及时下发整改通知书2张,经复查均已整改到位。二是提高学校安全意识。先后2次开展消防安全生产宣传走访,发出60余份倡议书份,组织全区培训学校开展校内消防安全演练,强化培训学校责任意识和防范意识。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

8.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够有力。

(15)针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够有力”的问题。一是2024年7月,组织开展了一次全体工作人员谈心谈话活动,主要领导和班子成员谈,班子成员和科室(中心)负责人谈,科室(中心)负责人与所属科室(中心)工作人员谈,谈工作、谈思想、谈成绩、谈不足,通过旁人的角度,帮助工作人员正确认识自己,提高自我认知。二是2024年召开全面从严治党专题会议2次,党组成员学习市区纪委全会精神,布置2024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任务安排等,进一步压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三是利用党员大会和党小组会,学习区纪委监委通报,通过以反面典型案例为镜鉴,教育全体党员干部深刻汲取教训。2024年通过“三会一课”学习纪委监委各类提示、通报12次。四是结合党纪学习教育,2024年7月9日开展主题党日活动,观看廉政警示教育片、参观看守所内监室等场地,通过深刻的现场教育,教育党员干部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

9.风险防控存在漏洞。

(16)针对“防控机制不健全”的问题。一是2024年通过微信群发送廉洁提醒信息和典型案例通报10条;发挥党员领导干部示范带头作用,党组书记为全体党员上廉政专题党课2次。二是制定《弋江区人社局廉政风险点情况一览表》,结合人社工作不同领域的65个风险事项梳理廉政风险点185个,共制定廉政风险风险防控措施524条。三是设立专门社保稽核岗位,按月对不同风险等级业务进行抽查,全体社保经办人员签订基金风险承诺书21份;在局机关设立社保基金监督员岗位,负责对接市人社局,统筹全区养老、失业、工伤社保基金日常监督工作。对就业招聘资金采取四轮审核机制,设立专项审核岗位,定期梳理就业招聘资金使用明细。四是组建弋江区人才综合服务中心,任命唐某为人才综合服务中心主任;对就业创业办负责人李某予以辞退;调整重点岗位人员2人。

(17)针对“购买服务无预算”的问题。一是参加区财政组织的各类预算培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强化预算管理意识,细化预算编制工作,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全面编制预算项目。自2023年9月,启动2024年度预算编制工作起,根据区财政预算科统一编制工作安排,已在预算一体化系统内统一进行政府采购预算项目表填报。二是2024年10月开始的2025年预算编制工作,根据区财政预算科统一安排,在24年的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上进行完善细化,将新增的劳动监察预算项目和中央就业资金涉及内容也纳入预算范围,如:劳动监察农民工工作综合信息数据处理服务、就业指导服务等。

(18)针对“青创园管理不规范”的问题。一是与企业甲签订的弋江区青年创业园苗圃区委托运营管理协议至2022年4月30日到期。2022年6月通过询价,与具有资质的企业乙签订青年创业园苗圃区一年托管运营协议,到期后进行考核并验收通过。2024年1月再次通过询价后与企业乙签订托管运营协议三年,一年一签。二是经过调查,企业丙2022年5月在区内完成工商注册并于7月入驻青创园,符合享受扶持政策,2023年至2024年享受房租返还补贴共计11970元。企业丁于2022年9月入驻青创园并于同月在区内完成工商注册,2023年4月解除协议退出园区,该企业未享受相关扶持政策;企业戊2022年10月入驻青创园并于2024年1月在区内完成工商注册,该期间未享受相关扶持政策。三是2024年9月3日修改完善《弋江(高新)区青年创业园苗圃区管理办法》,规范入园条件和程序,完善清退制度及退出制度。

10.作风建设不够扎实。

(19)针对“效能建设抓得不实”的问题。一是7月31日、11月29日两次召开了全体工作人员管理教育大会,学习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关效能建设的通知》(弋效能办〔2024〕1号),对行风建设、考勤制度、工作纪律等进行教育,要求严格遵守作息时间、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严格遵守行政规范,做到时刻牢记严守纪律、敬畏制度。二是将巡察以来的区效能检查情况在微信群进行通报。2024年,在市级、区级效能检查中,未发现区人社局违反效能建设规定的问题。三是树立良好的工作作风,2024年区人社各科室(中心)收到群众锦旗表扬8次。

(20)针对“形式主义依然存在”的问题。一是规范文件印发,今年以来,对上级文件采取直接推进和内部传达等方式落实,同时对套用上级文件等形式主义全面开展自查,未发现类似问题。二是根据省、市的要求,2024年我局联合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多部门共检查企业855户,出动执法人员1610人次,均严格按流程要求上传“双随机一公开”系统,目前未发现线上系统数据与线下不一致的现象。三是对指出的会议记录错误问题进行核实,对错误记录进行了删减修正。四是对问题所涉人员分别由主要领导对分管领导、分管领导对具体人员开展了提醒谈话,指出问题的利害关系,督促做好问题整改,防止今后再出现类似情况。五是领导班子全员学习芜湖市委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办公室文件,并将整治形式主义的相关要求传达到全局各科室(中心)。

(21)针对“工作作风不够严谨”的问题。一是加强行文审核。科室(中心)负责人、局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层层把关,重点审核文稿的政治性、合法合规性、合理性、规范性,巡察以来未发现新制定文件出现错误表述。二是废止《区人社局党支部换届选举制度》,党支部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地方组织选举工作条例》开展换届工作。同时,废止《人社局党建工作责任制度》、《人社局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人社局党支部党务政务公开工作制度》、《人社局党支部党员管理制度》、《人社局党支部重大事项民主决策制度》、《人社局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制度》、《弋江区人社局“一岗双责”制度》等制度。三是对2023年4月党支部换届选举的计票结果进行了更正,新的计票结果不影响选举结果。在以后召开党支部换届会议时,严格按照相关制度规定执行,做到会议合规,材料规范。

11.派驻监督力度不够。

(22)针对“派驻监督力度不够”的问题。一是派驻纪检监察组全员常态化参加区纪委监委审查调查安全、监督执纪等业务培训,累计达到10余人次;通过参加市委巡察和留置案件查办等,以干代训,增强监督执纪能力。二是加强与驻在部门联系,共通报工作情况5次,强化对工作开展情况及重大事项的监督。聚焦“关键少数”,巡察整改以来,列席区人社局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专题会议2次,听取领导班子成员履职尽责情况,参加研究“三重一大”事项2次,对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和“三重一大”事项民主决议情况作工作提示;开展谈心谈话,与4名党组成员开展廉政谈话,对巡察整改、全面从严治党、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等工作提要求开展提醒帮助。三是主动跟进监督,对人社局巡察整改工作及相关业务工作进行监督指导1次,督促制定《弋江区人社局廉政风险点情况一览表》,督促局党组书记上廉政专题党课2次,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深入派驻部门,下发树新风“纠四风”工作提示单2次,通过查阅资料,谈心谈话等形式对作风建设情况开展督查1次,及时转发典型案例和廉洁短信常态化警示提醒12次。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

12.党建工作基础薄弱。

(23)针对“工作谋划不全面”的问题。一是通过制定2024年度党建工作计划,明确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确定重点工作内容。全年召开党员大会4次,党组书记带头上党课5次。全年收缴党费4767元,发展入党积极分子2人。组织科级及以下干部深入学习贯彻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专题培训班,专题研讨4次,参训35人。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组织集中学习4次,带头讲授廉政党课2次,参观廉政教育基地1次、观看警示片1次、及时通报典型违纪违法案例。二是创建“多彩人社”党建品牌,积极申报党组书记“头雁工程”,围绕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和党建引领高质量发展分别制定“党建引领,积极推动弋江区规上企业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设立”和“党建引领人才集聚,助力产业发展”两个项目。三是积极开展团建工作,及时更新智慧团建平台,按时缴纳团费,选派优秀团员参加区团委活动,2024年团员郭某参加弋江区“清廉说”活动获得优秀奖,团员邵某在参加的全国第九届“万步有约”健走激励大赛精英赛弋江赛区中荣获“万步之星”奖。

(24)针对“党员教育不扎实”的问题。一是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要求开展“三会一课”,原则上应会人员不得缺席,特殊情况应事先请假。精心组织每次“三会一课”,确保时间、人员、内容、保障和效果五个到位,提高参会率,教育引导广大党员从“要我参加”向“我要参加”的转变,今年党员大会平均参会率达88.39%。二是召开支委会,根据科室实际地点和党员数量情况,重新划分出三个党小组(局机关党小组、监察党小组、社保仲裁党小组),确定组员,每个党小组指定党小组长。三是党小组长认真组织开展党小组会,做好会议记录,保管党建用书和会议记录本。

(25)针对“工作资料不完善”的问题。认真整理党建工作资料,更新完善,补缺补漏。将当年开展的学习教育,完完整整的归纳整理,装订成册。党务公开资料拍照留存备查。及时更新新发展党员档案,程序合理,材料合规。2024年开展的各类党建活动清晰可查、可追溯。

13.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

(26)针对“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的问题。一是高质量开好党组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对部党组领导班子对照检查材料、班子成员发言材料严格审核把关,根据《市委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指引》,做到会前准备方案、会中批评到位、会后剖析整改。二是认真整理近年来民主生活会材料,将会议方案、对照检查材料、整改清单等材料归档到位。

(27)针对“议事制度执行不到位”的问题。一是在8月13日的党组会上,全体党组成员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重点学习第三十条关于党组决策的规定,强化对党组工作的认识。二是结合人社工作实际,对《人社局党组“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进行修改和完善,增强党组对“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的政治性和可操作性。三是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加强班子成员沟通交流,从严审核议题,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作出决策,实行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巡察反馈以来,召开党组会议8次,研究决策议题31个,党组书记均执行末位表态,列席人员均未参与表决。

(28)针对“评先评优有欠缺”的问题。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各类评优评先工作,每次上会前先学习相关评优评先文件。今年以来,2023年度考核优秀人员、区级“为民办实事为企优环境”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均通过党组会集体研究决策;区级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党员推荐通过支委会研究决策。二是认真开展2023年度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按照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和支委会评议的程序对支部28名党员开展评议,并将支委会评议结果进行张贴公示,其中优秀9名,合格19名,并在评议表上填写评定结果。

(四)聚焦巡察、审计等监督检查指出问题的整改落实

14.整改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

(29)针对“重视不够”的问题。一是在8月5日的巡察整改专题党组会上,全体党组成员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巡视工作向纵深发展重要论述摘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整改工作重要论述摘录、区委巡察整改工作操作流程和环节要求,切实增强抓好巡视整改的思想基础和理论基础。二是认真对待每次局巡察整改工作会议,按要求对反馈问题进行层层分解到责任科室责任人,对每个问题进行原因分析和制定措施,切实做到发现一个问题、解决一类问题、形成一套制度,从根子上解决问题。已召开巡察整改党组会、动员会、调度会、推进会等各类会议12次。三是针对当前复杂多变的经济形势和用工环境,加强对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分析研判,政策法规宣传+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劳资纠纷调解,每月对劳动关系领域矛盾纠纷进行数据统计分析,形成分析研判报告并“对症下药”。2024年以来,针对劳务派遣领域用工乱像集中开展了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专项行动,纠正违法违规行为,责令退还违规费用约7.2万元,行政处罚2件,处罚金额1.15万元。

(30)针对“整改不彻底”的问题。一是建章立制,已会同财政部门制定并出台区农民工工资应急资金相关文件,对应急周转金的筹集、管理、范围进行了规范,同时明确了垫付标准、垫付流程以及清偿与核销,形成长效机制。二是启动司法诉讼程序,协调司法局指派律师代理司法诉讼案件,区法院于2023年7月28日下达判决书。三是如实上报,主动申请核销。根据区、市法院对追诉借款案件判决结果,因某服饰公司破产注销,上述借款已无法追回,区人社局按相关程序拟向区政府书面申请核销上述借款。四是梳理排查上一轮原局长离任审计中整改不彻底的问题,往来款项中,其他应付款已全部清理完成;其他应收款中除某服饰公司欠款正在按程序申报核销外,其他均已清理完成。

(31)针对“长效机制不完善”的问题。一是每日安排专人在微信工作群发送考勤打卡提示信息,提醒全体干部职工落实每日的考勤打卡。通过每日的提醒,增强干部职工的自觉性,形成上班必打卡的工作习惯。二是每月对考勤打卡情况进行汇总和公示,对缺勤较多的由其科室负责人对其进行提醒谈话。2024年8月-12月,我局未发生旷工缺卡情况。三是巡察反馈后,召开了两次全体工作人员管理教育大会,对考勤打卡情况进行了严格部署和要求。四是进一步梳理内部管理制度,《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对党组会议已有明确规定,废止区人社局会议制度。

三、深化巡察整改工作成效

(一)强化政治站位。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检验“四个意识”和全面从严治党的关键举措,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全区巡察工作要求上来,把抓好巡察问题整改与我局各项工作紧密结合,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勇于担当,敢于碰硬,对标对表,不折不扣完成巡察整改各项工作任务。

(二)聚焦整改落实。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巡察整改工作紧抓不放,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全部完成整改任务。对已经完成和基本完成的28项整改任务,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对正在有序推进的整改的3项任务,按照既定措施,不松劲、不减压,确保按期完成整改。常抓不懈,持续用力,跟踪问效,确保所有问题整改见到实实在在的效果。

(三)建立长效机制。把问题整改落实和制度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在抓好问题整改的同时,以点带面,举一反三,进一步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和各项工作机制,巩固和转化整改成果,力争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堵塞一个漏洞、形成一套机制,着力构建科学合理、运转有序的长效机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53—4225631;邮政信箱: 弋江区长江南路81号慕嘉产业园2号楼2楼226室;电子邮箱:yjqrsj0553@163.com。


 


 


 

中共弋江区人社局党组    

2025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