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统一部署,自2025年5月26日至8月25日开展四届区委第十一轮巡察及巡察“回头看”、医保基金管理等5项专项巡察,区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区医保分局、区卫健委、区统计局,同步开展医保基金管理专项巡察;区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区农业农村水务局,对火龙街道开展巡察“回头看”,同步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巡察、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专项巡察、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专项巡察;区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区委政法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区民政局开展巡察“回头看”,同步开展养老服务专项巡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主要巡察对象
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特别是主要负责人,以及其他区管干部、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重要岗位主要负责人。
二、巡察监督重点
坚守政治巡察职能定位,结合被巡察单位的规律特点,紧盯权利和责任,紧盯“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紧盯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聚焦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基层落实情况,聚焦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情况,聚焦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情况,聚焦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情况。
三、反映问题渠道
巡察期间,巡察组设立信访接待地点,设置联系信箱,开通信访举报电话,接受群众来信来电来访。
(一)信访接待地点:区委第一、第二、第三巡察组(区税务局隔壁三楼、六楼)
(二)意见信箱:1.区委第一、第二、第三巡察组(区税务局隔壁一楼);2.区信访局门口(利民东路弋江派出所隔壁)3.慕嘉新创产业园门口;4.高新区管委会一楼大厅;5.火龙街道办事处门口;6.白马小区25号楼一楼门口;7.芜湖市眼科医院门口;8.弋江区疾控中心(监督所)门口;9.弋江区妇计中心门口。
(三)电子邮箱:yjqwxc@sina.com
(四)举报电话:区委第一、第二巡察组:17718270372
区委第三巡察组:17730332800
(五)弋江区委码上巡(二维码见左下角)
受理信访接待和电话的时间为工作日的上午08:00—11:30,下午14:30—17:30。巡察组受理信访时间截止到8月15日。
根据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巡察对象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与巡察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问题的反映,将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转交有关单位或部门处理。
弋江区委第一、第二、第三巡察组
2025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