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9月13 日至11 月15 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对新大垾村党委开展了巡察。12月17日,巡察组正式反馈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加强组织领导,把巡察整改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好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狠抓巡察整改。对于区委第一巡察组反馈的意见,新大垾村党委高度重视,将巡察整改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紧抓不放,在巡察意见反馈后,第一时间召开会议,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和上级整改要求,统一思想,深化认识,提高站位。成立了由党委书记任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履行牵头抓总职责;下设办公室,专责材料整理与归档,确保整改落地见效。领导小组逐项梳理巡察反馈问题,严格遵循“谁分工、谁负责”原则,主动认领、深刻剖析、精准施策,全面推动整改落实。
二是制定整改方案,加强督促检查。为确保巡察整改措施不折不扣落实到位,按时按质完成整改,新大垾村党委紧盯时间节点,明确工作责任,全方位多角度开展督导工作。安排专人不定期检查抽查,按时间节点督促检查整改落实情况。多次召开巡察整改工作部署,听取整改情况进度汇报,及时发现并有效解决整改过程中存在的整改进度慢、措施不到位、落实不力、成效不明显等问题,推动整改工作向纵深发展。
三是建立长效机制,强化成果运用。新大垾村党委切实把问题整改作为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的重要措施,对照巡察组反馈的问题,从健全制度、落实责任、加强监管等方面探索研究解决思路和有效路径,不断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形成相互衔接、相互配套的长效工作机制,确保整改工作取得长效。
二、高标准严要求,认真抓好巡察整改任务的落实
(一)理论学习不够深入。
1.针对“党委会、两委会理论学习照本宣读的多,深入研讨的少”问题。一是2025年2月17日,新大垾村两委召开政策解读警示会议,会上重点解读农业农村相关法律政策,提升两委干部政策理论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二是制定2025年度理论学习培训计划,分别在2025年2月17日、4月8日、6月19日进行了3次理论学习,内容涵盖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学习、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和全面从严治党。
(二)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到位。
2.针对“将工作要求转化为具体行动尚有不足问题”。一是积极开展养老服务站选址调研。2024年12月6日开展村民代表大会时与村民代表沟通养老服务站选址。2025年6月29日召开村两委会,讨论养老服务站及助餐点建设问题;7月8日到原新垾小学进行实地查看房屋面积及内部构造等情况,计划按照《安徽省城乡养老服务三级中心建设指导规范(试行)》进行建设;二是巩固新大垾村桥头助餐点。2025年6月16日,开展老年助餐点优惠就餐政策宣传,倡导村民前往助餐点就餐。2025年1月9日,街道民政办来桥头助餐点查看老年人就餐情况及安全检查;5月29日组织对桥头老年助餐点运营情况进行查看并开展安全检查。
(三)党委领导作用发挥不充分。
3.针对“未建立议事决策机制”问题。一是2025年1月16日召开村两委会,组织集中学习“三重一大”决策相关规章制度,研究制定《新大垾村党委议事规则》,明确了党委会议讨论“三重一大”事项的具体内容,确定了会前拟定重要事项讨论议题的程序;二是严格执行制度,集中整改期内,新大垾村召开党委会议5次,讨论人事、大额资金使用等重大事项2项,如为70周岁以上老年人发放大米的事项,均先通过党委会进行研究后再具体实施推进。
4.针对“基层治理效能有待提升”问题。一是于2024年12月30日、2025年2月21日、5月9日召开两委工作例会及巡察整改会,学习相关政策,强化工作人员责任意识,要求常态化入户走访,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提升治理效能,及时响应村民诉求;二是2024年11月1日,对一户墓地已拆掉外层围栏并覆土植树;三是对一户村民抢占公租房未清退情况,目前村委会工作人员已与街道城建部门﹑宜居公司共同完善公租房申请手续;四是全面梳理全村信访隐患,积极与街道信访部门对接,针对群众问题具体分析,并做好后续追踪工作。
(四)集体资产资源管理不够规范。
5.针对“登记不规范”问题。一是2024年12月30日、2025年1月16日召开村整改工作会议,组织新大垾村全体工作人员集中学习白马办[2023]61号《白马街道村级股份经济合作社财务管理实施细则》,对资产资源的登记规范做明确要求;二是核实2014年度芜湖新马投资有限公司与我村签订的产权转让合同,我村弋江嘉园二期门面房数量为2间,编号为A6-2-1、A6-2-2;三是2025年5月,重新完善了新大垾村2018-2024年固定资产台账。将2022年购置的海信电视机、2023年6月采购电脑等资产,录入固定资产台账,对2处复耕地资源完善登记四至、用途等信息。
6.针对“租赁发包不规范”问题。一是2024年12月30日、2025年1月16日召开村整改专项会会议,组织新大垾村全体工作人员集中学习《白马街道村级股份经济合作社财务管理实施细则》白马办[2023]61号,对资产资源对外发包做明确要求;二是2025年5月请安徽天健房地产评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我村门面房及复耕地进行评估,其中复耕地现处于养护阶段,无法对其价值进行评估,门面房消防设施不完备,不予评估,拟2025年11月再进行评估;三是2025年3月,对新大垾2022年8月与方小桃签订的土地租赁合同进行核查,与方小桃已签订补充合同,对保证金进行约定。
(五)财经制度执行不严格。
7.针对“报销附件不全”问题。一是2024年12月30日、2025年1月16日召开村整改专项会,集中学习白马办[2023]60号《白马街道村级财务管理规定》内容,提升财务管理规范水平;二是2025年2月,村主要负责人及报账员对2021年4月支付村部周边环境整治工程款11.71万元、2022年1月支付整治清运工程款9.86万元项目报销材料,以及2023年1月报销办公用品3646元及村发放秸秆禁烧等值班费用报销材料进行核查,现已完善了相关附件材料。
(8)针对“无正规发票”问题。一是2024年12月30日、2025年1月16日召开村巡察整改专项会会议,集中学习白马办〔2023〕60号《白马街道村级财务管理规定》内容,提升财务管理规范水平;二是对2023年工作餐支出5.19万元整套材料进行核查。经核查,2023年工作餐支出5.19万元,是委托做饭人员采购,该人员均在峨桥菜市场里商贩处进行购买,无法开具发票,自2024年度起均在正规超市进行购买,开具正规发票;对2023年支付2020年度“人居环境整治绿化提升”工程款5.61万元整套材料进行核查,2025年5月将丢失发票的情况证明已经补充。
(9)针对“实际支付与合同不一致”问题。一是2025年4月29日已追回汽车租赁有限公司合同外200元车费;二是2025年7月调整了村财务报账员;三是2024年12月30日、2025年1月16日,组织村全体人员共同学习《白马街道办事处村居用车制度》、《白马街道村级财务管理规定》、《白马街道村级股份经济合作社财务管理实施细则》,进一步强化村级财务管理工作。
(10)针对“未按规定招标采购”问题。一是2024年12月30日、2025年1月16日全村工作人员共同学习白马办〔2023〕60号--《白马街道村级财务管理规定》、白马办〔2023〕61号--《白马街道村级股份经济合作社财务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二是强化内部监督机制,分别于2025年4月17日﹑5月16日对经办人员进行提醒谈话,提升了工作人员的自律意识和责任意识;三是于2025年3月调整了负责采购工作人员。
(六)工程项目管理不到位。
(11)针对“程序手续不规范”问题。一是于2024年12月30日﹑2025年1月16日﹑6月9日组织村两委干部集中学习了《白马街道村级财务管理规定》《安徽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运行管理制度汇编》,提升业务能力,强化责任意识;二是对巡察期间发现合作社的合同、工程量确认单、现场勘查登记表等存在的问题,于2025年上半年进行补充完善到位;三是对巡察期间合作社上报的9个竣工项目,组织合作社理事会、监事会成员,及村监督委员会对项目申报材料按照文件要求进行逐一检查,共发现12处存在不规范问题,于2025年上半年整改到位。
12.针对“审计结算不及时”问题。一是人居环境整治劳务标、2022年农村户厕维修2个项目,于2024年11月5日前完成送审,并取得审计报告;二是2022年石硊圩堤顶道路维修、斗门美丽乡村建设、斗门民宿村项目、2023年农村户厕维修工程4个项目,于2025年上半年取得审计报告;三是2023年石硊圩堤顶道路维修、2022年危房维修工程、杨和路清障工程3个项目,于2025年上半年取得审计报告。
13.针对“后期管护不到位”问题。一是2025年5月28日向街道党委书记汇报相关情况,书记表示街道城建、道路等相关部门共同推进项目的日常维护工作;并在此期间结合小扫员清理了绿化杂草丛生的情况;二是2025年4月21向街道城建反映我村道路损坏问题,街道城建负责人实地查看并反馈由街道统一处理。
(七)民主监督工作不够扎实。
14.针对“村务监督委员会职能缺失”问题。一是2025年4月30日,召开了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培训会议;二是每月25日之前通过小微权利监督平台及村务、财务公示栏公开财务收支情况;三是2025年1月至5月,对新大垾村集体资产、资源等的审计监督,确保资金使用合法合规;紧盯低保评审、惠农补贴发放等环节,防止优亲厚友或执行偏差。
15.针对“四议两公开”落实不到位问题。一是村两委在集中整改期间,把“为70周岁以上老人发放大米”这一重点事项已履行四议两公开程序;二是2025年4月8日在村两委会上组织两委干部集中学习“四议两公开”工作规定;三是后续预计在2025年12月之前完成土地流转四议两公开的程序。
16.针对“党务村务公开较随意”问题。一是2025年度4月8日在村两委会上列举出党务村务财务公开的内容共10大类,规范公开行为;二是每月25号之前将党务村务公开事项上传至小微权利一点通平台,同时让分工负责同志保存好各自业务范畴内的公开资料;三是集中整改以来检查发现并纠正公开内容模糊、更新滞后等问题2起,分别是公开的“运转经费申请”只写总金额,没写具体花在办公用品、维修等哪些地方,属于公开模糊;公开“低保名单”还停留在去年的信息,今年低保信息未更新,属于更新滞后。发现出的以上两个问题,均通过修改并在今年村务公开中完善。
(八)工作作风不够扎实。
17.针对“党委会议、两委会议记录内容不具体不详实,大多数事项只记录标题”问题。一是2025年5月9日对记录人员进行专题培训1次,要求会议记录的记需要记录个人发言及表态意见;二是集中整改期间召开的6次两委会均能提前1天向专人提供议程大纲及重点议题说明,并现场记录议题的讨论情况和结果;三是在2025年召开的5次党委会上的理论学习部分增加了重点提炼以及理论研讨,同时在重大事项的记录上保留事件的过程及结果。如:人员调整的表决过程,大额资金使用的讨论;四是在2025年度新大垾村理论学习记录本和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理论学习读书班记录本上,学习内容包括分析研讨、案例分析等。
18.针对“漏发秸杆禁烧补贴、失地保和低保双向领取、多发失地保”等问题。一是2025年1月16日组织召开村全体工作人员会议,集中学习《党员干部入村'三农'法规政策宣讲参阅材料》的相关内容;二是截止2024年12月29日,2019年漏发的秸杆禁烧补贴9958元已补发至该户邮政储蓄银行账户;三是截止2024年12月30日,对2020年有5人失地保和低保双向领取多发资金已追缴并从低保金里面核减失地金;四是截止2024年12月31日,2022年党组织领办合作社成员分红有1135元已核实发放到位;2023年多发方以保失地保3334.8元已追缴,上缴至白马街道财政所;五是2025年9月开始,街道安排第三方每周到村为村民解答关于“房地一体化”房产证面积有误方面的疑问,对于符合办证的村民“应办尽办”。
19.针对“执行考勤制度比较差,存在自由散漫现象”问题。一是组织全体工作人员学习白马办〔2025〕52号文《白马街道关于进一步强化效能建设相关制度的通知》,明确明确违反考勤、工作纪律、请销假规定等责任追究;二是严格遵守签到签退、请销假制度的各项要求,坚决杜绝不请假私自外出、先外出后请假和脱岗、漏岗等违规行为,督促村工作人员要提高认识,严肃工作纪律,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能;三是村党委安排专人负责村全体工作人员请销假工作,明确请假类别,严格要求全体工作人员按照要求履行请销假手续。整改后,有效打卡率提升,无手续请假为0人次,做到“有假必批、有批必登、有假必销”。
(九)党建工作缺少谋划。
20.针对“基层党建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存在重业务轻党建现象”问题。一是在2025年6月19日党委会上通过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概论》相关章节,强调需要长期坚持,系统学习原文,悟原理。切实增强村党委抓好党建工作的责任意识;二是研究制定了2025年度党建工作计划;三是村党委2025年6月19日召开了上半年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四是与双联系单位医保局就2025年度活动安排进行商讨,每年开展一次座谈会探讨新大垾村发展;每年开展一次廉政教育,强化党组织思想引领。
(十)党员教育管理不严格。
21.针对“2019年以来,少数党员因赌博、酒驾、失信受到党纪处分,少数党员长期不参加组织生活”等问题。一是组织党员约50人次参加2025年芜湖市、弋江区农村党员冬训春训动员培训班、白马街道农村党员春训培训班培训3次;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1次;组织学习近年来本村违纪违规党员案例2次;通过上党课等方式培训学习6次;二是集中整改期内,2025年1月16日召开两委工作会议,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文件;三是第一支部1名预备党员转正时正在防汛,没有及时召开党员大会,防汛结束后对其转正程序进行严格审核把关,支部初审合格后,提交党委进行全面复审,确保发展质量,经初审、复审未发现问题,按规定履行转正程序。
(十一)审计指出问题整改不够彻底。
22.针对“2021年8月经济责任审计指出的“财务预算、债权债务、村干部工资补助以及劳务费、误工补助发放等情况公开公示”等问题。一是集中整改期间规范公示公开了2025年度村干部工资及值班补助发放表、2025年度使用民工费用明细发放表、2025年度债权债务情况表共3份,并进行资料的归档;二是已制定2025年度财务预算的“两个计划”并参考区一级固定资产折旧制度内容,建立固定资产折旧制度,并盘点固定资产50项,已制成固定资产盘点表;三是在2025年5月12日进行检查,发现并纠正公开延迟等问题2起,分别是村集体厂房出租收到的租金,没向村民公开;区里下发村级运转经费金额,未对村民公示。
(十二)巡察整改责任落实不够有力。
23.针对“个别问题整改不到位”问题。一是开展3次巡察整改专项会议,明确巡察整改小组成员、人员分工、巡察问题责任落实情况;二是2025年6月29日对2017年参与党建活动的人员进行追缴,目前已追缴3008元;三是集中整改期间,未再发生租金收缴不及时的情况。2025年1月16日全体工作人员共同学习白马办〔2023〕60号--《白马街道村级财务管理规定》、白马办〔2023〕61号--《白马街道村级股份经济合作社财务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增强资产管理意识。
24.针对“主体责任未压实”问题。一是2024年12月20日、2024年12月30日、2025年1月区巡察组反馈情况后,召开巡察整改专项会议,对照巡察反馈问题逐一研究制定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和责任人;二是先后组织召开3次巡察整改工作专项会议,跟踪调度巡察整改事项;三是村主要负责人审批整改措施、整改成效、一题一档电子版材料,修改材料3次,形成巡察整改台账、一题一档。
三、不断深化巡察整改工作成效,逐步建立长效机制
一是毫不松懈抓好后续整改。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针对已整改完成的事项,认真开展“回头看”和不定期抽查,坚决防止“回潮”和“反弹”;对未完成事项紧盯不放,整改不到位决不放手;针对需要长期持续落实整改的事项,持之以恒,盯紧看牢,抓紧抓实,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二是不断健全完善长效机制。坚持用系统思维,建立常态化监督机制,持续健全完善各项制度,对已经建立的制度,加强制度执行力,对制度尚不完善的,深化研讨、把握关键、抓好制度建设。
三是以巡察整改成果推进新大垾村事业发展。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推动新大垾村工作的重要契机和动力,充分运用好巡察整改成果,精准落实民政社保政策。加强对低保、大病救助、高龄津贴等惠民政策的宣传,确保村民知晓率,严格规范申请、审核、公示、发放、终止等程序,实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我们将严格对照巡察反馈的意见,坚持问题导向,从严从实、坚持不懈,持续抓好各项问题的整改,确保改彻底、改到位,确保巡察整改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真正把巡察整改的过程转换为推动我村加快发展的过程,全力打造乡村振兴高质量发展的新篇章。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53-8366112。
中共芜湖市弋江区白马街道
新大垾村委员会
2025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