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4年11月26日至2024年12月26日,市委第五提级交叉巡察组对弋江区殡葬领域进行了专项巡察。2025年3月12日,市委第五提级交叉巡察组向弋江区民政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加强组织领导,把巡察整改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好
弋江区民政局党组高度重视市委第五提级交叉巡察组反馈意见,把巡察整改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积极推进弋江区公益性公墓建设,目前区城市公益性公墓已立项,基本完成项目的方案设计,土地报批、林地报批和征收工作正在有序进行中,预计今年年底开工建设。马塘街道、火龙街道和白马街道的公益性公墓也在独立选址组卷报批中,预计明年年中开工建设。为规范我区公益性公墓建设和管理工作,我局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强我区公益性公墓建设和管理的通知》。我局联合相关部门和街道、村居加强对硬化大墓的整治并进行了集中拆除。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殡葬领域专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高效推进,成立区委殡葬领域专项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区政府分管副区长为组长,区委组织部、区纪委监委、区民政局等17个部门、街道、村居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思想上高度重视巡察组的反馈意见,牢固树立'整改不力是失职,不抓整改是渎职'的责任意识,严格执行'三个带头'要求:带头认领问题、带头制定措施、带头督办落实。领导小组通过专项督查、现场办公、约谈问责等方式,确保了整改工作见人见事见成效。
(二)统筹推进实施。相关职能部门和街道办事处建立了“主要领导牵头抓总、分管领导具体负责、责任单位限期整改”的工作机制,细化整改任务清单,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形成“问题—措施—责任—时限”闭环管理。对违法侵占农地私建墓穴、公益性公墓施建设滞后等重点问题,实行“台账销号管理”,定期调度整改进展,对整改不力、进度滞后的单位及时约谈提醒。
(三)注重特色亮点。构建'民政牵头、部门协同、上下联动'的整改工作体系,民政、市场监管、自规、公安等部门间加强沟通与协作,加强政策衔接和工作对接,在加快公益性公墓建设,规范管理历史埋葬点等工作有效配合,强化警示教育,建立健全廉洁风险防控机制。
(四)构建长效机制。建立属地负责、民政督促的巡察整改机制,对整改任务实行调度和管控,重点核查主体责任落实、违规建墓整治、公益性公墓建设等关键环节的整改情况。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开展实地督查,通过查阅资料、现场检查等形式验证整改成效,确保问题真改实改、彻底整改。
二、高标准严要求,认真抓好巡察整改任务的落实
(1)针对“殡葬领域政策法规学习缺失”的问题。
一是迅速补足学习短板。落实党组会议“第一议题”制度,2025年1月份以来,召开7次党组会议,“第一议题”学习习近平对民政工作作出重要指示精神、《习近平文化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论述摘编》等内容26项;2025年3月13日召开党组会议暨巡察整改工作布置会,集中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整改工作重要论述》、《中华人民共和国殡葬管理条例》、《安徽省殡葬管理办法》,确保班子成员及相关业务科室人员全面掌握最新政策法规。
二是建立健全常态化学习机制。按照2025年弋江区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目前已系统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民主生活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等内容。
三是开展党组研讨,组织党组成员就加快我区推进公益性公墓建设开展研讨,目前我区城市公益性公墓前的项目立项、环评、土地报批、设计单位招投标等工作已全面开展,预计2026年年底前完工。
四是2025年7月25日组织民政系统工作人员集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殡葬管理条例》、《安徽省殡葬管理办法》。
(2)针对“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树得不牢”的问题。
一是积极开展走访调研,现已将我区城市公益性公墓、马塘街道公益性公墓、白马街道公益性公墓、火龙街道公益性公墓(两处)五处公益性公墓选址纳入到市殡葬服务设施专项规划中,为公墓建设奠定了基础。
二是区民政局加强与自规部门对接配合,区城市公益性公墓选址土地使用正在报批中,区城市公益性公墓申请选址的相关资料已报送市自规局,目前初步审核已通过,待CN-09单元控规和城镇开发边界调整批复后核发区城市公益性公墓选址意见书。
三是区民政局牵头拟定公益性公墓地块内迁坟安置方案,已上报区政府常务会研究通过并印发,为加快公益性公墓建设进度提供政策支持,同时征收办、澛港街道、火龙街道正加快征收工作。
四是为加快推进我区公益性公墓(骨灰堂)规划、建设,区政府领导先后4次召集相关部门和街道召开区级公益性公墓建设推进会。区城市公益性公墓设计(初步设计、概算编制、施工设计)已完成招投标,确定了设计单位,正加快公墓的设计。项目预计2026年年底完成,新建墓穴(格位)约4万个,区城市公益性公墓将按照建设成本实施政府定价,能极大缓解我区群众的殡葬需求,减轻群众的丧葬负担。
(3)针对“落实节地生态安葬有差距”的问题。
一是2025年6月6日区民政局局长对当时负责审核马塘街道港西公益性公墓图纸设计的副局长进行了提醒谈话,督促其加强作风建设,认真钻研业务,加强监督。
二是2025年3月13日召开党组会议暨巡察整改工作布置会,集中学习了《安徽省农村公益性公墓和骨灰堂建设指南》和《公墓管理暂行办法》,2025年7月25日召集民政系统干部学习《安徽省农村公益性公墓和骨灰堂建设指南》和《公墓管理暂行办法》,努力提高班子成员及民政系统工作人员业务素质。
三是马塘街道通过招标的方式于2025年4月聘请第三方在港西公益性公墓补种宝塔松130棵,播种花籽2斤,提高了新建墓区的绿化率。
四是目前我区城市公益性公墓严格按照《城市公益性公墓建设标准》进行设计,街道也正在进行本辖区内公益性公墓土地独立选址的报批工作,后期的设计和建设中民政局加强业务指导,确保按照标准进行设计和建设。
(4)针对“宣传方式单一”的问题。
一是与区委宣传部对接,清明祭扫前在文明弋江上网站上发布《清明文明祭扫倡议书》,倡导移风易俗、树立文明新风,营造安全、绿色、有序的祭扫氛围;各村居也通过各种形式进行文明祭扫宣传。
二是在区政府网站上公布《安徽省芜湖市惠民殡葬政策》,2025年5月,区民政局制定了我区移风易俗宣传手册《倡导文明殡葬 构建和谐家园》12000份派发给各村居进行宣传,其中包括殡葬法律法规的宣传、芜湖市惠民殡葬政策的解读以及移风易俗新风尚的倡导,提高村民开展移风易俗的积极性;白马街道塔影社区组织辖区居民签订《移风易俗承诺书》活动,火龙街道圣庭湖畔社区完善制定《红白理事会章程》和《居民公约》,通过红白理事会、居民议事会和道德评议会,定期组织相关活动和会议,围绕破旧俗立新风,积极宣传“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其他不办”,持续推进移风易俗。
三是清明前期我局牵头制定了《弋江区2025年清明祭扫服务保障工作方案》,保障了清明集中祭扫时期安全,引导了广大党员干部带头文明祭扫,争做移风易俗的模范。
(5)针对“治理办法不多”的问题。
一是马塘街道在港西公墓在清明祭扫集中期间连续4天利用广播进行文明祭扫宣传,通过在墓区悬挂标语,发放宣传单页(发放300余份)、“鲜花换纸钱”等手段进行宣传,有效提升了群众对鲜花祭扫的重要性和好处,引导群众逐步养成文明祭扫的习惯。
二是聘请第三方加强了对周边商贩的日常管理,在清明祭扫高峰期对商贩占道经营、拉客等违规行为进行劝阻,区民政局对摊贩售卖的祭祀用品进行了检查,对不合规的祭祀用品要求不得售卖,减少了商贩违规经营的情况,周边经营秩序得到改善。
三是2025年3月31日,由区民政局牵头,联合区市监、区自规分局、区消防救援大队部门及马塘街道办事处对港西公墓进行多部门联合督查,强化了对公墓周边摊贩的管理,确保摊贩在指定区域中摆放,通过在清明集中祭扫日开展联合执法,有效规范了商贩经营,周边环境得到有效整治。
(6)针对“零星采购违规”的问题。
一是加强资金支出管理。目前港西公墓公益性墓区绿化补种,购买场地责任险事宜进行了集体决策,按照询价的方式进行采购,区民政局都列席指导监督。
二是发生未公开询价第三方工作人员直接采购后报销,涉及问题的时间是市民政局管理期间,目前纪检部门已对涉及人员进行调查处理,目前已制定了《港西公益性公墓财务制度》,并在工作中严格执行,杜绝类似问题发生。
三是港西公墓财务人员每月把财务账目交马塘街道财务核查,经街道核查完毕后每个季度向区民政局汇报了核查结果。
(7)针对“收款方式不合规”的问题。
一是制定了《港西公益性公墓财务制度》,街道财务每个月都核查港西公墓的账目,为更好管理账目,目前港西公墓已启用新的收费票据。
二是规范收款方式,2024年12月份停止了个人账户收费行为,并在收费窗口公布港西公益性公墓银行账户,由居民直接转账,街道财务每月对公墓账目进行核查。
(8)针对“审核把关不严格”的问题。
一是加强对公墓支出资金的审核,如公益性公墓墓区补种绿化,购买墓区场地责任险,资金支出都经过公墓管理委员会集体研究决策,并在区民政局列席监督下完成。
二是自马塘街道接管港西公墓后已停止加班费,节假日安排值班,后面都是采取轮休方式进行调休,目前制定了港西公墓财务制度,严格资金管理。目前曹某某在留置中,后续对接纪检部门核查收缴情况。
(9)针对“硬化大墓随处可见”的问题。
一是尖山地区为历史埋葬点,待公益性公墓建成后将这片坟墓全部迁入公益性公墓;普门寺周边和韩家山周边硬化大墓通过对墓主约谈,对普门寺5座硬化大墓和韩家山周边5座硬化大墓的周边硬化已全部拆除;对龙华陵园北侧山腰上3座坟墓硬化部分进行了拆除。
二是2025年2月27日,区民政局接到群众举报,经核查,中共党员陶某某在未取得民政部门审批许可的情况下,擅自于白马街道新山村陶家山矿坑附近为其父亲修建1座墓穴(活人墓、硬化大墓),区民政局联合白马街道已经拆除违规修建的墓穴,并将相关线索报送至纪检监察部门,2025年4月20日陶某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三是自规部门利用卫星遥感技术加大对土地管理,发现韩家山公墓未履行土地供地手续,自规部门已进行处罚并完善韩家山作为兴义村公益性公墓的土地手续。
四是2025年4月25日,由区民政局牵头,联合区自规分局、白马街道,对新义村进行联合督查,对发现的3座坟墓周边大面积硬化进行了拆除。
(10)针对“未批先建”的问题。
一是自规分局已对相关负责人立案调查并将案件移交区纪委,并对非法占地现场进行拍照予以证据留存,2025年5月12日对芜湖市弋江区白马街道办事处非法占地建设韩家山公墓一案立案调查,芜湖市弋江区白马街道办事处将非法占用的5626平方米国有建设用地退还给弋江区人民政府,对芜湖市弋江区白马街道办事处非法占用建设用地行为予以处罚。目前非法占用的5626平方米土地已退还,罚款已缴清,自规部门和民政局已完善韩家山公墓作为兴义村公益性公墓的土地手续。
二是雷达连和小官山为历史形成的埋葬点,后期我局和街道将根据实际情况将坟墓迁移至公益性公墓。
三是2025年4月15日和7月3日,由区民政局牵头,联合区自规分局、白马街道,对义兴村黄山头和新义村进行联合督查,发现3座坟墓周边存在大面积硬化,现已拆除。
(11)针对“未完善殡葬领域政策规定”的问题。
一是已制定《关于加强我区公益性公墓建设和管理的通知》,对我区公益性公墓建设和管理提出明确要求,部门和街道责任进行了明确。
二是2025年3月20日区民政局主要负责人带队去南陵学习公益性公墓建设管理经验,2025年4月9日区民政局参加市局组织去南陵进行公益性公墓参观学习,为我区公益性公墓建设和管理提供宝贵经验。
(12)针对“警示教育缺失”的问题。
一是2025年4月15日,由区民政局牵头,联合区自规分局、白马街道,对义兴村发现的3座硬化大墓予以拆除。2025年2月27日,区民政局接到群众举报,经核查,中共党员陶某某在未取得民政部门审批许可的情况下,擅自于白马街道新山村陶家山矿坑附近为其父亲修建1座墓穴(活人墓、硬化大墓),区民政局联合白马街道已经拆除违规修建的墓穴,并将相关线索报送至纪检监察部门,2025年4月20日陶某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二是将我市和其他地区民政系统殡葬领域干部违法违纪问题及时传达到街道,让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认真做好本职工作。
三是针对黄山头违建墓穴问题,区民政局于7月25日组织全系统工作人员召开会议,对处理情况进行了再通报,并开展了反思与警示教育活动,有效强化了全体人员的纪律和规矩意识。
(13)针对“主动担当意识不强”的问题。
一是分管局长对科室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督促其进一步强化其责任意识,压实工作责任,使其对自身职责有了更清晰的认识。
二是新大垾村的1座硬化大墓经约谈墓主,区领导调度,已将部分硬化区域拆除,待公益性公墓建成后进行迁移。
三是区民政局对在陶家山私建墓穴的陶某某进行约谈,目前私建墓地已拆除。
四是2025年4月25日,由区民政局牵头,联合区自规分局、白马街道对新义村进行联合督查,对发现的3座坟墓周边大面积硬化进行了拆除。
(14)针对“违法违规查处宽松软”的问题。
一是区民政局局长对分管副局长进行提醒谈话,分管副局长对科室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要求提高思想认识,加大执法力度的要求;马塘街道为民服务中心主任对港西社区党总支书记、港西社区主任、港西公墓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防止出现利益输送对私建出售墓地的村民进行庇护,并督促村居加强本区域的巡逻工作。
二是加强自身执法队伍建设,去年底我局一名工作人员通过了执法考试,目前我局已有两名人员持有执法证。
三是加大执法力度,对普门寺、韩家山周边10座硬化大墓硬化部分已全部拆除硬化,完成整改。2025年4月15日,区民政局牵头,联合区自规分局、白马街道,对新义村进行联合督查,发现3座坟墓周边大面积硬化,现已拆除。
(15)针对“权责不清、底数不明”的问题。
一是区民政局牵头制定了《关于加强我区公益性公墓建设和管理的通知》,对公益性公墓建设、管理和相关单位的职责作出了明确规定。
二是马塘街道根据工作调整,更新了港西公墓管理委员会成员单位。
三是已将公墓信息纳入省智慧殡葬掌控平台,对墓穴底数、殡葬信息做到随查随看。
(16)针对“考核流于形式”的问题。
一是制定了《港西公益性公墓巡查管理制定》、将巡查结果纳入到员工绩效考核。
二是制定了《港西公益性公墓第三方服务机构考核管理制度》,对考核方式、考核流程做出了明确规定。
三是区民政局、马塘街道和港西社区定期或不定期对墓区进行检查,重点检查在墓区私建墓穴行为。
(17)针对“设施维护不及时”的问题。
一是2025年4月23日对管理第三方工作人员进行公墓日常维护培训。
二是制定了《港西公益性公墓维修管理制度》,对公墓日常检查维护提出明确要求。
三是已对坑洼路面进行了修补,对部分监控设备进行维修检测,对围墙内侧开裂地缝进行了填补处理,消除安全隐患。
(18)针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彻底”的问题。
马塘街道向区政府请示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港西公益性公墓财务账户的请示》(马办〔2025〕31号),根据弋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督办抄告单(抄告﹝2025﹞210 号)与抄告﹝2025﹞211 号财政局批示,“港西公墓购墓收入作为非税收入,应及时上交区财政。”马塘街道党工委积极对接区直部门,目前已将购墓费上缴财政非税收入专户。
(19)针对“公益性公墓规划建设行动迟缓”的问题。
一是区民政局在实地调研勘察的基础上,与国土、自规等部门研究并经属地街道同意,每个街道都选址了至少一个公益性公墓,另外选址了一个区级公益性公墓,这些公墓选址均已纳入市殡葬服务设施专项规划中。
二是针对“三山一圩”原规划地块已被他用后,区民政局重新牵头进行了公墓选址,并与上级部门加强对接,目前已将5处区级、街道级公益性公墓纳入到市殡葬服务设施专项规划中,4处村级公益性公墓纳入到区自规分局编制的村庄规划中。
三是目前区城市公益性公墓纳入CN-09单元控规,目前已获得市里批复。整个地块通过协调全部调整在在城镇开发边界内,目前已上报市里,待批复后将进行土地报批和林地报批最后申报。涉农街道公益性公墓正在土地组卷报批中。
(20)针对“散埋乱葬现象普遍存在”的问题。
一是火龙街道人大主任对四联社区党委书记进行提醒谈话,澛港街道便民服务中心主任对龙华股份经济合作社书记进行提醒谈话,白马街道便民服务中心主任分别对牌坊村书记、新山村书记、新义村主任进行提醒谈话,要求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加强历史埋葬点管理。
二是马塘街道在港西公墓周边加装了摄像头,公墓第三方管理单位每日开展巡查并对附近村民进行约谈,拆除私建硬化墓基平台,目前私建墓穴行为得到有效遏制。
三是2025年4月25日,由区民政局牵头,联合区自规分局、白马街道,对新义村进行联合督查,针对个别墓基进行了拆除。
四是区城市公益性公墓的建设正在有序推进中,公墓建成后实施政府定价,保证其公益属性,群众有墓安葬、费用低,散埋乱葬情况将得到有效遏制。
(21)针对“合同履约监管不力”的问题。
一是经过与第三方龙华陵园有限公司对接,若单独招聘保安、安保,龙华陵园有限公司支出费用太大无法承担,经过协商已解除合同。
二是目前已在对接招标代理机构,重新招聘第三方管理方,预计11月份完成招投标。
三、不断深化巡察整改工作成效,逐步建立长效机制
(一)持续深化整改
1.继续组织单位全体工作人员深入学习殡葬改革政策文件及上级指示精神,深刻认识殡葬领域整改的重要性、紧迫性,将思想统一到规范行业秩序、保障群众权益的目标上来。
2.定期召开党组会,分析整改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强化责任意识,避免形式主义,确保整改工作不走过场。
(二)着力标本兼治
1.对照巡察反馈的问题,实行“台账销号+回头看”双控机制,确保问题整改到位,不反弹。
2.建立健全各类规章制度,不断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形成相互衔接、相互配套的长效工作机制,真正使整改的过程成为提高领导班子凝聚力、战斗力、创造力的过程,成为促进干部作风转变的过程,成为推动事业健康发展的过程。
(三)深化成果运用
1.加快推进区城市公益性公墓(骨灰堂)项目建设,争取2026年底前完成新建一座区城市公益性公墓。
2.贯彻落实《芜湖市市区惠民殡葬实施办法》,让我区群众切身感受到政府红利。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53-4822310;电子邮箱423135448@qq.com。
弋江区民政局党组
2025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