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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安局弋江分局党委关于十一届市委第五轮提级交叉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时间:2025-11-21 15:49  来源:弋江区纪检监察网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4年10月26日至12月31日,市委第三提级交叉巡察组对芜湖市公安局弋江分局党委进行了巡察。2025年4月1日, 市委第三提级交叉巡察组向芜湖市公安局弋江分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通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把巡察整改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好

芜湖市公安局弋江分局党委高度重视市委第三提级交叉巡察组反馈意见,把巡察整改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以坚决的态度、严明的纪律、扎实的措施,不折不扣地抓好整改,切实担负起落实巡察整改的主体责任。

(一)加强组织领导。一是迅速统一思想。巡察反馈会议结束后,我局立即召开了巡察整改工作专题动员会,强调将巡察整改工作与公安业务工作相融合,不断增强做好整改工作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二是精心组织领导。成立以分局党委书记为组长、分局党委委员为副组长、分局党委副书记兼任巡改办主任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整改工作,确保各项整改工作安排到位、责任到位、落实到位。三是加强统筹指挥。整改期间,分局各局领导根据认领的问题共召开27次调度会,协调推进问题整改落实落细。

(二)统筹推进实施。一是严格责任落实。主要领导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明确一名班子成员具体抓,各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确保巡察整改工作件件有安排,事事有人抓,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二是层层传导压力。坚持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分局中心工作,把任务细化到分局各所队,把责任细化到具体人,明确整改措施和要求,倒排工期、对账销号。三是形成工作闭环。每项整改工作销号时,由牵头警种准备符合整改要求和成效的佐证材料,经分管局领导同意后由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严格把关、统一审核销账,实现解决一个、销号一个、巩固一个的目的。

(三)注重特色亮点。集中整改期间,实行“日关注、周报告、旬调度、月汇报”四级推动机制,及时、动态、全面掌握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各牵头警种联络员做到每日关注;二是各牵头警种主要领导每周跟盯整改落实,汇总进展情况报分局巡改办;三是局领导每旬集中调度分管领域整改问题,及时研究解决重难点问题。四是分局党委每月在党委会上听取进展情况汇报,全面把握整改进度和质量。

(四)构建长效机制。坚持以长效机制深化巡察整改治理成效。一是坚持标本兼治。既紧盯“当下改”的具体病灶,又着眼“长久立”的制度建设。二是坚持举一反三。推进共性问题专项治理,源头上遏制类似问题再次发生,避免出现整改期间边改边犯问题。三是建章立制。通过系统梳理、查漏补缺,逐步形成“发现问题—健全制度—规范管理”的治理闭环,实现“解决一个问题、规范一项工作、完善一类领域”的目标,以制度刚性保障整改成效常态长效。

二、高标准严要求,认真抓好巡察整改任务的落实

(一)学习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推动新时代公安工作高质量发展方面

1.学用结合紧密

(1)针对“理论学习不够扎实”问题。一是通过“第一议题”制度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批示精神等内容11次;围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组织6次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二是依托《中共芜湖市公安局弋江分局委员会理论学习中心组2025年度学习计划》,明确每月学习目标、内容和方式,围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开展专题研讨2次。三是由分局党委研究确定2名同志负责学习事务,实现学习工作全流程规范管理,保障学习工作稳定有序开展。

(2)针对“以学促干成效不明显”问题。一是分管局领导定期专题调度各派出所警情治理工作、行政案件发案及办结情况,将警情治理工作纳入工作考核。二是成立可防性警情治理工作专班,开展专班实体化运行以来,分局治安类警情同比下降36.69%,行政发案数同比下降28.46%。三是组织围绕“警情势态感知”“数据模型搭建”等方面进行警种业务培训,通过专题讲座形式开展警种业务提升工作。

(3)针对“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不全面。”问题。一是在分局党委会和各所队支委会上,集中开展对中央、省、市关于扫黑除恶相关批示、文件精神的学习。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决策部署。二是通过在全分局范围内发动涉黑涉恶线索摸排,持续推进扫黑除恶工作走深走实。三是通过分析研判线索打击涉黑涉恶违法犯罪,2025年1-8月份,共破获十类涉恶案件18起,移送起诉36人。

2.强化政治建警统领作用

(4)针对“党委领导作用不突出”问题。一是通过制定《弋江分局大额资金支出规定》《中共芜湖市公安局弋江分局委员会工作规则》健全制度机制,明确决策范围。二是党委会议研究决策“三重一大”事项,均实现“一题一议”集体议事决策程序。三是党委书记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严格执行班子成员先议充分表达意见、书记末位表态、集中意见进行决议的程序。

(5)针对“肃清遗毒遗风遗痕不彻底。”问题。一是今年以来已累计召开3次全局纪律作风大会,覆盖民警辅警1300余人次,通过邀请专家授课、案例剖析、现身说法等形式,进一步提高廉洁从警意识,树牢纪律规矩意识。二是开展专项警示教育活动。在分局开展为期3个月的“严纪律、强作风、树形象”警示教育活动,第二种以上形态处理实现“零发生”。三是深入推进“四责协同”,联合法制、督察、纪检等部门,定期开展日常监督检查,调度会商,研判分析问题线索,形成监督合力。

(6)针对“执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不严格”问题。一是结合党委会议“第一议题”对《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进行了学习讨论,并根据《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有关规定要求,进一步明确请示报告机制。二是组织开展情指业务实战提升培训,现场交流探讨,规范信息报送。三是依托局领导每周碰头会议事机制,由分局办公室制定分局领导批示工作要求办理情况“三清单”,明确责任单位,按期督促提醒,序时推进。

(7)针对“履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全面”问题。一是分局召开专题党委会,研究审议通过《弋江分局2025年上半年意识形态工作报告》,专题针对意识形态工作进行研究部署。二是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年度述职评议内容,建立“每周联系制度”,党委班子成员每周走访联系包保单位。三是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制度,结合季度作风纪律大会,通报履责不力典型案例,强化监督与警示教育。

3.履行职责使命

(8)针对“反电诈形势严峻”问题。一是定期分析电诈发案形式,下沉辖区街道和派出所,进高校、企业、社区累计宣传130余场次。二是区机制办牵头召开全区电诈防范部署联席会两次,联动高校、街道、区直单位、各派出所齐抓共管,形成工作合力。三是对电诈案件发生后第一时间冻结止付挽损,上半年累计已返还电诈资金损失351.32万元,列全市第四。

(9)针对“黄赌乱象清理不彻底”问题。一是定期对各派出所黄赌警情态势数据、警情高发地驻点工作开展情况和黄赌警情复盘情况进行通报。二是加大虚假报警打击力度,辨别恶意报警情况,治理黄赌警情的同时以打促防,实现110警情合理分流。三是针对涉黄赌重点场所工作人员及单位信息全量纳入信息登记系统,组织各派出所开展辖区棋牌室业主大会,对涉赌行业场所负责人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教育。

(10)针对“执法办案不规范”问题。一是对巡察指出的问题,将案件复盘厘清责任,依规依纪对办案责任民警问责。二是通过组织各类法制业务培训、整理下发《弋江分局执法办案源头错题集》等提升办案能力素养。三是定期发布执法办案不规范问题通报,督促预警问题整改,整改率达100%,行政复议纠错案件“零新增”。

(11)针对“行政处罚执行不到位”问题。一是将未执行情况推送至各办案单位并多次通报督促查找执行,尚有11人办案单位正督促到案并研判抓捕推进执行;二是对巡察指出的问题,现已复盘并理清责任,当事人因病暂缓执行行政拘留;三是建立拘留未执行动态台账,定期推送办案部门。

(二)落实全面从严管党治警责任,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方面。

1.从严管党治警主体责任

(12)针对“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不到位”问题。一是单位主要领导定期主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从严管党治警工作,听取班子成员、各所队“一把手”履职报告,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二是加大日常监督检查力度,查纠公安机关执法安全、内部管理、校园安保等方面问题。三是紧盯“关键少数”,分局主要领导定期对所队主要负责人开展谈心谈话,压实一岗双责。

(13)针对“一岗双责挂空档”问题。一是分局党委班子成员每周到联系包保的派出所参加“日评议”,对队伍管理开展督导提示。二是每月排查队伍管理风险隐患,进一步压实各所队主要负责人“一岗双责”。三是以身边民警辅警违法违纪案件作为典型案例,开展以案为鉴警示教育。

2.监督责任

(14)针对“抓早抓小不力”问题。一是整改期间通过每月队伍风险隐患排查和妥善处置,均得到有效化解。二是通过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核查,运用第一种形态抓早抓小,未发生第二种以上形态处理情况。三是通过分局考核机制警示动态惩戒,针对整改期间违纪情况,两次提请分局将问题人员所在单位纳入当月考核黑榜,发挥警示震慑作用。

(15)针对““大监督”体系未形成”问题。一是整改期间通过督察、法制、纪检等部门定期开展“大监督”会商研讨,形成处理建议报分局党委审批。二是结合通报分析线索问题,组织各所队做好警示提醒。三是整改期间向分局党委汇报大监督工作实体运行情况3次,分析分局队伍管理突出问题,为分局党委掌握队伍现状、科学决策提供有力参考。

(16)针对“党内监督主导作用不明显”问题。一是经分局党委研究决定增加1名党员辅警协助开展纪检日常工作,负责统计、汇总、协调等非涉密事务。二是以所队纪检委员为依托,开展日常监督。三是通过参加市纪委监委、市局纪检组培训,提升监督业务能力。

3.内部管理

(17)针对“涉案财物处置不规范”问题。一是对巡察指出的具体问题立行立改,涉案财物处置已现场纠正。二是对涉案财物处置不规范的责任民警在全局范围内通报批评。三是组织全体民警学习《关于组织学习<安徽省公安机关涉案财物管理规定>的通知》,规范涉案财物管理。四是定期巡查、盘点涉案物品工作情况,督促各办案单位健全《涉案财物管理台账》,做到“一物一档”。

(18)针对“案卷管理混乱”问题。一是法制大队每月梳理办结案件卷宗归档提醒清单,各所队档案员梳理案卷归档核查结果。二是制定《芜湖市公安局弋江分局刑侦档案工作管理规定》,对卷宗目录、装订顺序、归档时限进行规范。三是组织档案管理培训,规范归档流程。四是分局档案室、法制大队定期实地抽查所队案卷归档情况,现场督促所队领导限时整改。

(19)针对“涉密管理存在漏洞”问题。一是全面梳理存在涉密隐患的外包服务,未发现风险隐患。二是对巡察指出存在涉密隐患的外包服务已于2022年3月签订终止协议,后续分局科技装备维护、视频巡控等工作均由在职民警辅警从事。三是分局组织召开保密培训会,传达学习上级保密工作会议精神,通报学习典型失泄密案例。

(三)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强化基层队伍建设举措方面。

1.党内政治生活

(20)针对“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问题。一是分局党委班子成员在2024年度民主生活上,严格落实制度规范要求。二是组织开展2次专题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党内法规。三是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上对照问题反馈清单,班子成员主动认领整改问题。

(21)针对“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打折扣”问题。一是学习《关于严格落实芜湖市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提高党内生活严肃性。二是严格落实组织生活会程序,明确会前审阅方案、规范材料撰写等要求。三是将班子成员双重组织生活落实情况纳入分局党务量化评议工作。

(22)针对“执行民主集中制不严格”问题。一是党委会议严格按照议事决策制度,对审议决策的“三重一大”事项做到“一事一议”。二是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主集中制的重要论述,重点解读《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三是强化会前材料审核机制,上会议题材料由分管领导及党委书记逐一审核签字,对不符合议事规范的议题材料一律退回整改。

2.基层党建基础

(23)针对“对党建工作不重视”问题。一是要求各党支部学习领会《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党内法规法纪,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二是通过学习《芜湖市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指引》,明确党组织会议的事项及会议内容。三是将分局党务工作人员进行了岗位调整,现有党务工作人员均为中共党员。

(24)针对“党员发展不规范”问题。一是严格落实培养考察期制度,确保党员发展流程严格规范。二是对巡察指出具体问题的3名党务工作者复盘问责。三是开展2期专题培训学习发展党员流程与档案规范要求。四是对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清单化核查,新发展党员档案经三轮严格把关,问题材料全部整改到位,档案合格率达100%。

(25)针对“组织关系转接不及时”问题。一是针对3名超期未转接人员组织关系问题,现已全部完成组织关系转接。二是将组织关系转接工作完成情况纳入党务量化评议工作。三是依托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定期筛查,截至10月,未发现异常问题,

3.队伍建设

(26)针对“执法办案能力不足”问题。一是通过对巡察指出的具体问题复盘问责,已责令首接民警作出书面检查。二是聚焦实战需求,开展全警种执法业务培训,现已组织7个警种10余场次培训,参训人数达300余人。三是每月组织办案民警开展法律知识测试,定期通报成绩,形成“比学赶超”氛围。

(27)针对“案件侦办责任心不强”问题。一是常态化开展业务培训,根据警种实战需求,针对性开展业务培训10余场次。二是通过每月开展最优最差案卷评选,下发执法办案错题集,提高办案民警责任心。三是通过对巡察指出的问题,对具体办案民警复盘问责,起到了以案示警的作用。

(28)针对“对辅警管理不规范”问题。一是规范警务辅助人员职责,未发现存在“过度授权”现象。二是各所队集中组织辅警学习《弋江分局辅警管理规定及工作职责》,明确辅警工作范围,规范日常行为。三是通过保密学习,传达上级保密会议精神、通报典型案例,提升辅警保密意识。

(四)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整改成果运用方面。

1.问题整改

(29)针对“敷衍整改”问题。一是分管局领导每月调度各所队定期梳理已办结案件归档情况及未归档原因,明确归档状态。二是组织档案管理培训,按照《安徽省公安档案归档流程及管理制度》规范归档流程。三是分局党委组织各支部学习巡察整改相关规定要求,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责任落实。四是分局纪委对各牵头警种巡察整改情况进行阶段性现场督导,杜绝敷衍整改。

(30)针对“边改边犯”问题。一是组织各所队学习分局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要求。二是分局党委每周一召开碰头会议,听取巡察整改工作汇报,局领导对分管整改事项集中调度整改疑难问题。三是对存在边改边犯行为的严肃问责,整改期间未发现同类需要问责的问题。

(31)针对“整改不彻底”问题。一是巡察指出的具体问题,分局专题调度整改事项,现已按整改要求规范整改。二是印发《关于成立芜湖市公安局弋江分局内部控制建设领导小组及相关机构组成人员的通知》《芜湖市公安局弋江分局大额资金支出有关规定》,提升内部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三是分局纪委常态化对巡察整改情况现场督导,进一步压实整改责任。

2.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

(32)针对“担当意识不够强”问题。一是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整改工作重要论述、市委区委巡察整改相关文件,提升履职担当意识。二是在本轮巡察整改中,分局党委班子主动担当,分局党委书记主动认领疑难重点问题9件,班子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各自主动认领问题。三是通过每周局长碰头会听取分局巡改办工作汇报,局领导集体会商解决疑难问题。

(33)针对“问题整改缺少举一反三”问题。一是组织学习巡察整改工作要求,本轮问题整改措施均围绕“四个维度”制定。二是分局纪委通过专项督导各所队,跟踪问效整改全流程。三是对照巡察整改问题清单,整改措施经多轮修改,并经分局党委会议研究审定,杜绝整改措施就事论事。

(34)针对“整改工作未交接”问题。一是制定巡察整改工作交接单,明确巡察整改工作交接程序,确保整改责任随岗位变动不断档。二是集中学习《芜湖市巡察整改责任交接指导意见(试行)》,进一步明确履职担当。三是严格执行《芜湖市巡察整改责任交接指导意见(试行)》,由分局纪委监督巡察整改责任交接,本轮巡察整改工作未出现整改责任断档情况。

3.巡察整改监督责任

(35)针对“分局纪委对整改工作日常监督指导不够,集中整改期结束后未持续跟进督促,问题整改缺乏常态长效问题。”问题。一是每月定期召开大监督会议通报巡察整改检查情况,督促责任单位积极推进整改工作,形成常态化督促机制。二是分局纪委每月抽查巡察整改情况,确保整改监督规范有序。三是针对巡察整改日常监督发现的问题,督促责任部门完善《芜湖市公安局弋江分局大额资金支出有关规定》、《芜湖市公安局弋江分局刑侦档案工作管理规定》、《中共芜湖市公安局委员会工作规则》等管理制度机制。

三、不断深化巡察整改工作成效,逐步建立长效机制

(一)深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把持续抓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始终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深化整改落实,巩固整改成效。坚持整改目标不变、整改劲头不松、整改力度不减,坚持分类施策抓整改,对已完成的整改问题,及时总结整改经验,适时组织“回头看”,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对取得阶段性成效的整改问题,按照既定目标和措施,压实责任链条,常抓不懈,持续用力,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三)深化成果运用,推动工作跃升。坚持把巡察整改成果深度融入日常工作,着眼于推进标本兼治,把问题整改和建立完善长效机制结合起来,以问题为导向,举一反三,防微杜渐,加大制度建设力度,形成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长效机制,织密扎紧制度的笼子,真正实现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严”的精神、“实”的作风和久久为功、驰而不息的韧劲,持续巩固和深化巡察整改成果,推动公安事业实现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2939243;邮政信箱芜湖市弋江区鲁港路207号。


 


 

                                                            中共芜湖市公安局弋江分局党委

                                                                      2025年10月22日